被种草了一家竹签串串,连续吃了三天,就腻了。
喜欢吃他家的原因有很多,味道不错,服务不错,喜欢吃的都有,热乎乎烫嘴感,随吃随走,20块能吃饱,100块也可以很享受。第三天的晚上吃完,撑到了,一个嗝,彻底腻了。说不上不喜欢了,就是腻了,可能几个月都不想进他家门了。
喜欢是不是不能太满,不然腻味会比预期来得更快更彻底?连续三天是致命伤吧,明明可以第二天换个口味,却一次次把自己吃撑。或许腻味的感觉也是及时止损吧,避免下次再莫名其妙撑坏自己,其实饿一顿,反而没有负担感和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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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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