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母留着小脚。
她带着这个旧世界给她的残酷烙印生活了七十多年,一直到她死。
我第一次见我祖母的小脚是我五岁时候。我的祖母有一些不高兴地对我说,缠这样的脚才好看。我的母亲那一辈还缠,可母亲说什么都不给我缠,她不算是新派女子,除了政府宣传的原因,她看到别家孩子的惨状,实在是不忍心,于是我没有缠。
我的祖母到五十多岁的时候,已经很走不动路了,要搀着什么,才可以勉强挪动,到后来连挪动都挪动不了了,干脆坐轿子。我父亲,最小的儿子,为了表示孝顺,买了一辆小汽车来伺候我这个劳苦功高的祖母。那个时候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汽车的,也可见我家的家底够殷实。
但是我的祖母拒绝乘坐。我想她是很排拒新事物的,她勉强承认了民国,看见我剪了短发又大发雷霆,尽管民国已经成立了二十来年,我的母亲和其他几个婶婶都留短发。用现在的话来说,她固执地坚守她旧的教条,把遵守这种旧的教条当做习惯,把将这种习惯在自己的后代身上发扬光大当成一种荣耀。我的父亲那一辈还好,但到我们这一辈,这份荣耀已经难以为继了。我的几个哥哥,出国的出国,下海的下海。我的祖母哀叹她管不住这个家了,开始把精力转移到养生和享乐。
我的祖母总是得意洋洋地对人说,这样殷实的家底,一半是我祖父打拼出来的,一半是她精打细算俭省下来的。谁都知道我的祖母有多精打细算,自家租出去的地一分一毫都不肯让,但是她见了可怜的佃户,还总是会收完租以后再去施舍,似乎是为了安慰自己;那个时候出洋留学在许多富人之间成了一种风尚,但是她见了那些举止稀奇古怪的公子回国,就义正辞严地教导她的三儿两女,这样的人是万万学不得的,于是有意无意之间又省下一大笔款子。
我出生的时候是民国十二年,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我出生时我的父亲已经三十多岁。新的共和国刚有点方兴未艾的苗头,就乱成一团,国会快开不成了,北方的军阀们吵吵嚷嚷,打来打去,明里暗里都是一团烂摊子。南方,孙文的国民政府偏安一隅,赤旗飞舞。联俄容共,扶助农工,口号喊得又响亮又动人。你方唱罢,我又登场。
所以祖母就用这个缘由,解释我的乖张混账。
民国二十六年,中日战事一起,我的祖母心疼家产,但又不愿意见着日本人,最后还是举家迁往内地,中途折损了不少,不过我们一家人都活着踏上了这片灼热的土地。
之后,我在西南联大念书,十六七岁,学了很多我祖母嗤之以鼻的新鲜玩意儿。渐渐地我开始公然在鱼肉白米都求诸于黑市的一场昂贵的除夕家宴上和祖母叫板。就因为她一时兴起让我母亲站着而不许坐着,连着我也是。我尚且可以忍耐,但是我的母亲那两天发着烧。我的理由是人人平等,长者为尊又怎么样,难道我的母亲就没有资格坐下吃饭了?何况她还生病?
她对我这个原本在视线之外的孩子开始注意起来。
轰炸的时候外面炮火连天,家里的防空洞里也炮火连天。
我的祖母于民国三十二年去世,同治四年生人,享年七十五岁,很算高寿,似乎是给她操劳前半生的补偿。
祖母临终时分配家产,长叹一声,把她的嫁妆盒留给了我。我的母亲叫我自己整理。
嫁妆有一副珍珠耳坠,两只金簪子,两只翡翠手镯。我的祖母曾经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大小姐,虽然家道中落,但当年的嫁妆还是有很多。可是刚刚嫁进来,我这世代为商的祖父就和胡光墉一起吃了洋商的苦头。胡雪岩破产了,我的祖父周转也不灵了好一阵子,幸亏他谨慎,或者说是优柔寡断,所以光掉了层皮,没有被敲骨吸髓,我的祖母用掉了大半嫁妆来接济他。
除了这些落了一层薄灰的金银珠宝,还有一打信,信纸泛黄,用绳子扎起来,静静地躺在嫁妆盒的一角。
我想,祖母会允许我看信。于是我把信拆开来看。
我都不知道我祖母会写这样清秀的字,一手梅花小楷。因为我有印象以来,她的字总是有些飘,因为她得过中风,右手一直爱抖。她喜欢给自家写春联,因为她在祖父去世后代表家里最高的权威。她一开口,所有人都要保持静默。
很容易看出来,这是我祖母和一个男人的往来书信。字体我很陌生,不是我祖父的,是一种别有韵味的苍劲洒脱,字如其人,我想这男子也是一个策马高歌一曲,对酒人生几何的人。
信很古老了。落款还是同治,光绪的年号。
我的祖母去世了,这件事她没有对我这个几乎是视线之外的孩子这些事情我的父亲不会告诉我,因为他也去世了。
我的父亲,似乎没有对任何人说。还是她只是想讲给我听?
慧中有十六岁了(慧中是我祖母的名字)。
慧中家曾经是当地有名的望族,祖上是顺治皇帝御前的二品大员。
不过到慧中这一辈,祖上的枝叶终究长不到她这里来,她受不到什么荫蔽。还好家底还算厚实,尽管她不像别家的小姐那么风光,不过总算是受了好教育,成为了百里挑一的会读书写字的女孩。
慧中的年纪到了,应该嫁了。
慧中的父母虽然总是强调自家祖上有多么多么德隆望尊,但还是底气不足,所以对慧中的婚事,上心又不上心得太紧,要求没有那样地高,尽管他们不认为自家的千金比别家的差。
我的祖父,那个时候叫做张公子,大名叫做张蕴华,很满意我的祖母,就上门来提亲,我的外祖母和外祖父也满意这个张公子,觉得这门亲事门当户对,就答应下来。
他们不想让女儿在闺中停留太久。
我的母亲当时和另一家的另一个公子正是柔情蜜意。我都无法想象,我总是一身深紫色深红色深蓝色的母亲,那个时候会自称“囡囡”。
但是那个公子为自己续了马鬃的大辫子深深地耻辱。他平时的举动为了掩人耳目,还好。但是有一日,他和我祖母坦白了。我只读圣贤书的祖母那个时候不管不顾,只想和他走。
最后,她咬破手指写给那个男人的信被寄过来了,不算是原封不动,因为换了信封,信封上改成了那个男人寄过来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离开,或许是要躲避追捕,或许是因为别的。他好像读了一些当时不该读的书。
我的祖母一定对着这封信流了很多很多眼泪。
然后她嫁给了祖父,一辈子循规蹈矩,开枝散叶,张家门丁兴旺,她一个人生下来了三儿两女。祖父英年早逝,留给她一个庞大的家,那个时候她才三十出头,却不得不换上一张暮气沉沉的脸,穿深紫色深蓝色深红色。她的一片痴情和柔肠都断送,她和那个男子亡命天涯,最终还是被抓回家里去和我祖父拜堂成亲,断送在那个男子远去的背影里。
她在她的旧世界里接着和新世界对抗着,不肯坐汽车,不肯用电报,冷冬里连电暖气都不用,固执地烧了一盆又一盆炭火。随着渐渐地老去,她成了我家最奇怪的人,直到她死。原来她还有这样一段“自由恋爱”的经历。
我不知道我固执的祖母居然也会做出这种事情来,但那件事之后她确实固执到了底,到了死。至于身后人怎样看她,她应该是不顾虑的,我也不应该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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