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一边看着特鲁比的《故事写作大师班》,一边看着麦基的《故事》,好像学到了一些东西,有了点心得;又好像什么都没学到,对怎么写小说还是茫然无措、毫无头绪。
这两本书,都是大师级的人物出品的写作教学类书籍,但它们可能和《如何写出畅销书》一样,与目前的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我一直都想要学习“怎么写”,但其实“写什么”可能才是真正重要的。
上午我的心里有了一个大概的故事,我立马开始写作我的故事大纲——以我自己的方式。
首先设置人物,先是女主、男主、然后是他们重要的亲戚,接着是朋友,他们的年龄、背景、职业、大概性格,各自可能发生哪些情节。
那些吸引读者读下去的情节分为哪些类别呢?我以自己的方式总结如下:悬念——读者期待接下去会发生什么;冲突——各个角色间的冲突,尤其是女主和男主的冲突,读者期待如何解决冲突;误会——主要是男女主之间的误会,也可能是其他角色间的误会,读者期待消除误会。如果是男女主之间的,他们的关系会得到一次小的升华;巧合——无巧不成书。巧合都是作者煞费苦心,甚至绞尽脑汁构思出来的,但它看上去又那么“自然”,这会让读者觉得有趣,继续读下去。
今天我又发现了一个,就是女主,或重要女角色“被欺负”。很多女性在生活或工作中,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往往容易受到欺负。这会让读者生气,他们因此愿意读下去,期待被欺负的角色能够扬眉吐气一把。
相较于文笔,情节的设置更加重要,它能让你拉扯亦或拿捏读者的情绪,让他们不忍释卷。
设置完人物之后我又开始构思初始的情节。在这个过程中,会时不时地冒出一些想法,如果能够让故事更合理,内容更丰富,我都记录在大纲里。虽然有些乱,但毕竟是按自己的方式写出来的,自己能看懂就行。
那些几十万字的小说,写故事梗概的话,七八百字,甚至四五百字就行了。但拿着一个故事梗概,去把它填充成几十万字的小说,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的这部小说,我计划一章2100字左右,写150章,总计30多万字。但看着我目前写出来的情节,体量还远远不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慢慢构思后面的情节了。
这句话果然没有错:“写小说是教不会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不停地去写,去改,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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