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里、身边或手头上的东西,最古老的跟着你多久?能勾起你什么特殊记忆或背景故事?
一块旧手帕,是先生小时候用来包口琴的。小时候是什么时候呢?据说是小学三年级。一个南方农村娃,嚼着豆豉拌米饭长大,有了口琴的陪伴,童年似乎增添了有色彩的回忆。这是一块渗透着斑驳时间的手帕,手帕图案是一只猫脸,一个角破了,颜色早已褪去,底色发黄了。这块手帕揣在先生的口袋里,跟着他从南到北,口琴早已不知去向,只有手帕保留下来。结婚以后,他将手帕作为一件特殊意义的“陪嫁物“转移给我,我一直用它来擦鼻涕。去年觉得实在旧了,就收藏起来。
我结婚时,我妈曾送给我两枚金戒指。但2000年那个时候人们已经不流行戴金戒指了。出国前,我打理家什,拿出戒指。看着它们,我觉得这东西带到加拿大去干什么呢,还得经管着,费心。为了省事,索性到金店卖了,卖了大约两三千块钱。
我有一只手表,是来加拿大后在沃尔玛买的。当时觉得需要一块手表,但又不想多花钱,在沃尔玛买菜的时候看到手表在清仓甩卖,原价$100,现卖$50,而且样子简单大方,戴手上很轻便,就痛快买下。现在,我来加拿大快八年了,这手表陪着我至少有七年之久。我出门,爬山,滑雪,旅行都戴着它,特别抗造,进水了也没事。夜里想看时间,按一下夜光一目了然,真是物美价廉的一件物品。
今年暑假,在小曦家住了半个月。返加时,将使用的一管黑妹牙膏带回加拿大。加拿大的牙膏有漱口水的“卫生”味道,这个黑妹,则是茉莉白茶之味,我和孩子很喜欢。每天,拾起牙膏,挤出一些在牙刷上,噌噌噌开始刷牙,茉莉白茶之清爽在唇齿间弥散开来,和友人一家相处的美好片断开始在脑海中浮现。
从小到大,人换了很多地方,随身的东西和微薄的财产都分离了,一些宝贵的东西也随风而去。少女时期的日记,爱慕我的大学男同学送我的《飞鸟集》,有收藏价值的四大名著早期版本,这些需要珍藏的东西都从我的世界消失了。高中毕业我离开家乡,这些老家书柜里的书籍日记,等父母再离开家乡时,都被糊涂地当废品卖掉了。
我的一些情书也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当初年轻气盛,信誓旦旦要告别傻傻的单相思之苦,于是意气风发地将那个男孩给我的唯一回信撕掉了。那娟秀的字迹,整齐的书写,那封青涩的朦胧的带给我一丝爱情希冀的书信,现在想想是多么宝贵,留下做纪念多好。真觉得自己大脑进水了,怎么会做出此种愚蠢之举,简直不能原谅自己。
那些收到的情书一大沓,那些记载着火热恋情和滚滚思念的文字,也被我丢弃。当初告别恋情的我,只想以一种毅然决然的方式与整个过去告别,似乎那样就可以有一个崭新的明天。
确实,我的生命以后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崭新的明天,但我不晓得,有些美好像小鸟一样一去不复返。我的生活掀开崭新的一页,但曾经初开的情窦和浪漫的青春都无法再现,那些美好的记忆载体也都没能留下来。
再后来,有了家。等飘洋过海的时候,也是大规模舍弃家的时候。陪伴我们生活的那些大大小小或值钱或可爱的物件,丢的丢,送的送,最后带走的是两个简单的行李箱,沉甸甸的照片和外文书则留在了父母家。
有一段时间爱读英文小说,大把大把的青年时光沉浸在英文世界里。英文小说里那种健全而真实的人性表达曾丰富过我非常寂寞的心灵。我用手里所有的余钱买了两大捆英文书。后来生活忙碌了,工作,孩子,我没有了心境去读英文小说,总觉得以后可以找一个时间,将所有的小说都读完。那些简易装订的厚厚的书本藏着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我多么希望在某个惬意的午后,轻轻翻开这些发黄的书页,和那些五光十色的故事有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相遇,但我永远也找不到这样的午后了。那些书被我父亲处理了,我甚至没法责备他。我出国了,连年迈的父母都照顾不了,他们也没有能力去照顾我的书了。
加拿大的家渐渐充实起来,穿的用的,装饰的实用的,必需的奢侈的都置备齐全。这些东西,没有了从前的记忆,散发着淡淡的枫叶气息。
时间久了,新的也变旧了,旧的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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