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很多年轻人选在这个时候结婚,但武汉一名30多岁的小伙子小许可就悲催了。
本来小许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但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就一直拖到了30多岁,今年7月,经过媒人介绍,小许认识了一位觉得还不错的姑娘,各方面都很满意,于是小许很高兴,当场就给了对方1万块钱的见面礼,之后女方的母亲和媒人一起过来商量婚礼的事宜,决定彩礼为8万元,先出一半,第二天,小许就再次拿了3万块钱给了女方的母亲。
定好结婚的事宜后,小许添加了女方的微信,但是翻了没一会,就发现其朋友圈已经有了和别人的婚纱照,再三询问之后,女方道出自己曾在2016年和安徽的一名男子结婚,目前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知道这事之后,小许很心塞,于是就找其母亲商量解决方案,但谁知其母亲说,女儿没办法和小许结婚了,看病、还债已经把彩礼钱花完了,现在没有办法退给他。于是在媒人的见证下,其母亲给小许写下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
小许觉得受到了欺骗,随即就报了警,报警之后,经过警方调查却发现:不止是女儿骗婚,其母亲也曾经骗婚好几个。而报警的内容和小许的如出一辙,基本上都是母女俩和人相亲要了彩礼,一旦彩礼到手就拒绝结婚,也不归还彩礼钱,并且已经有多个受害者到法院起诉。
经过警方了解得知:
受害者一:
60岁的老袁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老袁早年丧偶,独自一个人生活,2016 年底与其母亲相亲,准备第二年春节结婚,并且分两次给了 7 万元作为彩礼钱。
可付了彩礼钱后,其母亲就反悔,称不能与老袁结婚。
老袁多次催要彩礼钱,其母亲才归还了 2000 元,其余的一直拒不归还。
受害者二:
今年 70 岁的老刘遭遇也一样,他先后被骗 18 万余元,其母亲既不与他领证结婚,也不退钱。为此,老刘还到法院起诉。
鉴于这对母女的行为恶劣,就在前几天,办案的警方将两人抓获,押回了当地,并且依法对其家里进行了搜查。
搜查发现:母女俩有5个结婚证、4个离婚证。
此外,警方还查获了大量的金银首饰、玉镯、串珠以及20多张美容、美发、美体的会员卡。并且发现了法院的裁决、判决文书8份。
根据母女俩的交代:
今年57岁的母亲,于1985年和第一任丈夫结婚,第二年剩下了女儿,1997年离婚。
而2016年、2017年,其母亲先后与两名男子结婚,但婚姻持续时间均不到一年时间。
而其女儿2013年和安徽一男子结婚、2015年离婚。
2013年11月又和安徽另一男子结婚,仅两三个月之后便起诉要求离婚,但是法院判决未支持。
其女儿还告诉民警,自己心知肚明和母亲与别人相亲是为了骗钱。但是母女俩不工作,主要的生活来源就是通过骗婚得来的钱。
最后,根据民警调查核实,母女俩骗婚相关案件一共8起,涉案金额达50多万元。
1、从法律角度来说,其母女俩骗婚的行为构成哪些罪名?
很多人以为这种行为可能就是单纯的民事案件,但其实这母女俩的这种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借机离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2、被骗的这几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是结婚后再离婚的,是否也构成诈骗?
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建议及时报警。
而骗婚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是结婚还是钱财。
3、母女俩这种行为会被判多久呢?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五十万元以上)
因此,基本可以确定,这俩母女至少会判个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实现实中这种被骗婚的案子特别多,前有去年的程序员苏享茂通过婚恋平台认识翟欣欣,因而被骗婚、骗钱,最后自杀身亡。
无独有偶,最近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并不能够很笃定地认为通过婚恋平台或者相亲认识,然后结婚是不靠谱,但还是建议大家在认识一个人的过程中,理性一些,不要被一时的假象蒙蔽了头脑,希望大家擦亮眼睛,都能如愿以偿地找到自己爱的人。
如果大家遇人不淑,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不法侵害,记得及时找律师咨询,维护您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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