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1913年生于法属北非阿尔及利亚,1960年于法国车祸骤逝,是一个烟不离手、笑看人生、洞悉人性的文学大师,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为文学史上存在主义大师。
《异乡人》是我第一次接触加缪的作品,作品确实有独特的视角,独特的写作方式,独特的主人公。整个小说涉及的人物少,故事情节简单,发生的事件持续的时间短,总之就是一切都是简单的。但是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了主人公默尔索在2个星期左右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母亲去世、母亲下葬、找女朋友玛、游泳、看电影、帮邻居雷蒙写信、帮邻居做证人、接受邻居的邀请去一个小岛度假、遭遇邻居的仇人、搏斗、再次偶遇仇人、击毙仇人、击毙后又补射4枪、入狱。两个星期的所作所为的叙述,勾勒出了人物的性格特点——真实,没有伪装,完全是真是的人性。
入狱后开始翻旧账,调查前面两个星期他的所作所为,发现了主人公很多冷漠的事实——母亲去世不哭,下葬前不见最后一面、下葬后急速离开、隔天去游泳,找了女朋友、一起makelove、不问邻居情况帮助写信、帮助作证、击毙后还补射4枪,产生了对他不利的态度,于是律师要求他承认错误,但是他认为没有什么,拒绝承认错误。由而他的罪状已经不是杀人的事情,而是他不正常的冷漠激怒了法国,最后以巴黎人民的名义判处他的绞刑。
通篇没有太多的形容词,只是客观的描述,无论是他的高兴、悲伤、惊恐、害怕、孤独、寂寞等等都是通过描述事实,身体的反应、身体的感受,而没有任何的形容词和名词来定义。比如他被判处死刑时,没有说他害怕,而是身体的痉挛。他的行为做派特立独行不合时宜,通过证人的描述不可思议来表达。
主人公的笑看人生,是加缪的观点;作品描述的风格是加缪洞悉人性的产物;极具作者特性。
作品的名称《异乡人》是说主人公的特立独行像一个异乡人吗?我理解是这样的,他和这个生活格格不入,像一个新来的异乡人。我觉得它也可以称为《局外人》,因为就事情的起因来说,他是一个局外人,完全是帮朋友的忙而起,也是因为帮朋友的忙而终。但最后他却成了受害人。就深意而言,也许异乡人表达的作者的意图更深刻,更宽泛。
我喜欢加缪的作品。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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