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完了》作者金克木。
我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见过,就爱了。我喜欢上了这书的名字,它四个大字一笔一划没什么出彩的,就是构成的字太吸引我眼球了。《书读完了》,这么大的口气,我是很羡慕嫉妒恨的。
自从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信息量已经远远超过我们一生所能接受的。书竟然读完了,想一想都认为作者在吹牛皮。我要跟作者死磕,当一个杠精。
然后,我盘它了。
然后,我受伤了,心灵的暴击。
因为这本书包含的中国经典古籍太多了,如《论语》《孟子》《道德经》《大学》《春秋》《史记》……,而我这方面的基础如一张白纸,等待我去上色,而我一直在等一个完美的时机,结果这时机迟迟不出现,结局就呵呵了,所以我读起来很吃力,只能默默地在心中为作者点一个赞,作者牛逼了,小弟佩服。
就开始阅读,已经给了我一个教训:“中国的经典古籍还是要看的”。这可以说是我们中华文化的根源。现在很多的情况,都可以在其中找到印证。比如在作者读《史记·货值列传》而写成的范蠡商鞅:两套速效经济软件中有介绍:“古时“居”字是做生意的一个要诀,不能只解作囤积。“居”是待“时”,是为了卖而买,着眼在卖。“居”这个动词是很有文章可作的。经商不能不“投机”,即抓准时机。“守株待兔”不是经商。不能“见机而作”即不知“时”,不能经商。货存腐败了,不能卖了,就不是货了。”就我这么一个不经商的人,不做企业的人,都觉得好有道理,是真的有道理。我们还不赶紧把《史记》拿出来阅读。读一本书,而引起你的好奇心想读作者读过的书,那也是一种读书的乐趣。
这本书还打开了我看问题的角度,并让我会心一笑,故事还可以这样读。摘抄如下:著名的愚公移山故事,在《列子》里只是证明愚胜过智,神也怕人愚笨得挖山不止。“力”起了作用,用的可是笨法子。结果也不过是神把山搬到别处去堵别人的大门而已。”读完笑了一遍,又一遍,搞得别人以为我发神经,读书的乐趣就在此了,爱了,爱了。
一本书只要读了,看了,有一点收获都是赞,何必在意读得深不深,全不全。喜欢读就读,不喜欢就不读。不管了,反正我就读这本了。为了跟自己死磕,我还在读书这个行为就已经给我莫大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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