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前,我就想写些什么。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想写些什么,身体内好像有一种冲动,要去用文字表达某些情感,又或者有些情感在请求我通过“写些什么”搞清楚它们的面目。
但我终究是好久好久没有写过什么了。现在想起来,好像是我自己逐渐放弃了这件事,原因也再简单不过,我写得不好,我写得没有别人好,有那么多人比我写得好,我还有什么好写的呢。大概要接受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并没有优势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尤其是这种幻觉曾经让人以为极其接近真实。从小学到中学,我都是作文写得最好的那一个;“会写东西”对我的意义不只是长辈的表扬同学的羡慕,在对自我没有任何清晰的认识时,就会简单地认为,那好像是和我的浓眉毛大眼睛一样,天生属于我,谁也夺不走,最重要的是,和谁都不一样。
进入大学,我第一次认识到原先的我连同我对自己的那些认识是多么浅陋。曾经引以为傲爱惜至极的羽毛后来被证明是俗气而无聊的,我不过是沉浸在一个自我编造的小世界中不断地重复着一些无病呻吟的感受,无论我读多少书,我的文字依然是苍白无力的。慢慢地,写东西于我再也不是一件值得花精力去做的事了。我讨厌对一个词语反复咀嚼后依然小心翼翼,也厌倦了来回阅读那些令我羡慕的文章后深深的失落。我试图通过回避它来开解自己,是,我不擅长,那我不做就好了。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我一直试图为自己的人生寻找意义。我总是想搞明白,如果死亡注定带走人的一切,那怎样活着又有什么区别呢。或许骨子里,我是一个英雄主义者;我向往着燃烧自己,为一个目标奋斗,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我来过的痕迹。但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高不可及的向往,把我从大地上拉到半空中,我既没有能力向更高处去,又不甘愿回到地面上的生活中去。最终,我这个我只剩下了一双眼睛,看看上面,看看下面,手脚被废,脑袋空空。
为什么奥康纳小说中的知识分子会让我心有戚戚,可能我心底相信我并不比他们好到哪里去,也许只是多了几分道德感。然而,道德又是什么呢?我心里真的相信凭借道德我就可以完成我对人生的期许或者变成一个更让自己喜欢的人吗?不。我知道自己更渴望什么,我希望自己更有才华,希望自己更会思考;简言之,我对自己的期望还是智性上的精进而非道德感的提高。因为,我也已经并不相信,这还是一个用道德去评价人的社会;我和装木腿的胡尔加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只是连她的聪明都不及,所以还试图用道德感上的自得弥补那一点不满。
现在,我渐渐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写也写不出什么东西了,也知道我那些大大小小的别扭来自哪里了。其实应该是一直知道的,只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承认那个不愿意是自己的自己。我选择了一种最别扭的办法去面对自己的不足,那就是不面对它。我对那不足就像胡尔加对自己的木腿,我因为它自卑,却又偏偏表现出那就是我独一无二之处。于是它竟也以一种丑陋的面目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但我现在就想回复它原来的样子,哪怕动筋换骨,血肉模糊,我总要在这有限的人生里试上一试。如果我是更懦弱更无知的人也就罢了,恍恍惚惚自欺欺人也是可以痛快无虞地过一辈子的。但是今日既然已经如此明了那怪物的存在,却还放任它在自己的骨血中越埋越深,岂不是彻底辱没了这过往二十年走过的路,流过的泪,伤过的神。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以前看这句话无甚感觉,现在才更加明白其中真意。生活的真相可能丑陋,可能无力,可能令人心碎,可能让人愤怒;岂是那么容易认清!有多少人宁愿更相信看不清!而要在看清之后去依然热爱,又怎会仅仅空有一腔蛮勇就可以横冲直撞;要从半空中摔下来,要打扫战场,要重建家园,要从心底相信在一切崩坏之后自己依然有勇气向着前方一步一个脚印地行进。
再只靠眼睛的日子是过不得了。我的眼睛只看得到他人,但我的双手却可以为自己建造花园,我的双脚可以走出自己的路。或许这是一条孤独的路,孤独到我自己都无法理解自己在想什么要做什么,但好在我知道,我的故事肯定不是在这个星球上第一次发生,有太多走在前路的人了,而他们或许就隐藏在我曾经读过或尚等待我去寻访的书籍中。最最重要的是,从现在起,我不愿再把写东西当成一件痛苦的事,我想慢慢去发现去重新定义它对我的意义。
以前的我总以为,人要被一些东西定义,思想,著作,功绩。但今天第一次,我感到人也可以通过精神被定义。或许更甚,人是不需要定义的。定义是给别人解释用的,然而我活着干嘛要解释给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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