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午休时间,突然想起曾经一个客户来签约的情况。
这个客户本身就是一个律师,所以对于协议啊、合同啊什么的条款抠得很细。签订房协议前,把协议看了又看,几乎达到了逐字阅读的程度。
对于我们这些一心想把房子卖出去的人来说,最好的情况就是客户大笔一挥,签字交钱。当然,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没有,我们遇到过这样的土豪客户,但毕竟是少数。
房子,终究是大宗消费,审慎一点,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像这位律师客户那样审慎,我们又觉得是不是过了?
这样真的过了吗?现在回想起来,只怕未必。
这种认真严谨,其实是避免许多麻烦的最佳方式。
就好像别人向你借钱,你即便愿意借,但却不好意思开口让对方写借条,认为彼此熟悉,写借条是不是生分了点?
正是这种不好意思,让后续追讨欠款的情况变得对自己很不利。
都说“欠钱的是大爷”,你让对方还钱的时候,对方如果厚道,会认账,但可能拖延,不厚道的,恐怕就会耍泼:我借你钱了?你有什么证据没有?借条在哪里?
在生活中很多方面,我们都需要这种事前的严谨。
再举个工作中的例子。
我之前工作的内容之一,就是跟甲方财务对账,有些时候,一些收据明明给了对方,对方找不着了,反而说你没有给我,这个时候,我只有想抽自己的冲动。
所以我后来学乖了,给一次收条,签收一次,再碰到对方找不着想说没有给我的时候,我把签收薄拿出来,白纸黑字地写着你的大名呢,你要不再找找?
之前就是因为跟对方熟,所以没有作这种保险措施,遇到情况自己百口莫辩,现在吃一堑长一智,终于学会了给自己上个保险。
这件事,不仅让我学到了事前的严谨,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人,在生活上可能真谈得来,可以做朋友,但是在工作中,他/她可能是个猪队友,你得先给自己安把保险锁。
所以,当那个律师客户看一份合同看了一个多小时,圈出很多他认为不合理的地方之后,我还是相当有耐心,逐一解释给对方听,虽然我不是销售,但是我负责签约,我有解释的义务。
对方实在理解不了,认为是霸王合同的,我再给对方解释,这是制式合同,全市都一样的,大家都这么签的,总之得让对方至少理解配合,愿意把字签了。
跟律师打官司,就好像在关公门前耍大刀一般,所以能避免麻烦的,必须在事前把麻烦给解决掉。
而且,因为这个律师客户的严谨,让我们不得不变得更加严谨,在客户同意备案的时候,我们都会在合同第一页让客户手签“经本人检阅无误,同意备案”的声明。
在我们房地产这行,网签合同一旦备案,撤销很难,原则上是不允许撤销的,除非特殊情况,而那些特殊情况几乎很难满足,但是我们也遇到过,比如签字的购买人突然死亡,合同撤销重新由购买人父母签字的。
说这个,就是想说,为了避免撤销备案合同的麻烦,我们也会给自己上保险,以事前的严谨来避免后期的扯皮。
所以,当看到一个人因为一件事显得严谨,甚至严谨得有些刻板的时候,千万不要不耐烦,那是对方在避免麻烦,其实也是为了你扫除后期的麻烦,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有耐心,还得有感激之心。如果能从对方的严谨里吸取点经验,以此为模板或典范,就是你工作上的一个小小的进步。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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