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一)
钱钟书在写给杨绛的书信中有这么一段文字:没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见你,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我当时想,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好的模样。在没遇到你之前,我对情爱无甚挂念,遇见你之后,你成了我今生最大的挂念。
在遇见E先生前,我曾以为我应该是恋爱绝缘体。我之前喜欢过一个男生,喜欢了十年,狗血小说里那些经典桥段我基本都经历了,可最后还是以悲惨的结局收尾。
分手后的几天,我人生中第一次学会了借酒消愁。之前我觉得借酒消愁未免也太作了点,后来自己真正尝试一把才发现,这确实是挺作的。喝酒和消愁两者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酒入愁肠,除了肚胀外,没有其他的作用。于是我又苦逼地哭了,我发现虽然哭挺丢人的,但确实是有效,哭到了自己都没力气哭了后,我就拿起麦鬼哭狼嚎起来。那个时候我想,这个世界大概不会对我好了,我那么掏心掏肺地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最后也就只是丢了我自己这个人。
我高中是文科实验班,班上除了五个男生外,清一色的女生,所以我身边不乏母胎单身的人。我记得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跟母胎单身的小蛇说:“妹妹这一辈子可能都脱不了单,我绝对不会再主动喜欢一个人了。”小蛇表示同情地安慰了我几下,但我内心深处觉得她是不相信我的。
还好,我是幸运的。在我生命的寂寂长河里,终究有一个人出现了。他驾一叶扁舟,从生命的彼岸向我缓缓驶来。那时候,我发现心中原本荒凉的某一处,在此刻却仿佛被一股莫名的火焰点燃,那荒凉处的杂草全都熊熊燃烧起来,将过往的一切全都粉饰了。熊熊的火光照亮了此岸与彼岸,我清晰感觉到我身体里的每一处细胞都在喧嚣着、沸腾着,我想奋不顾身地奔向那一叶扁舟,就好像奔赴我梦中的远方。
是的,我遇上了E先生。在没遇到E先生之前,我把年少时期的倾慕当成了永恒不变的爱恋,所以我才会在懵懂无知中持续跌跌撞撞。但遇见E先生后,我才明白,爱恋不仅有渴望与不安,还有千回百转后的挂念与成长。
我和E先生的初遇是那么的莫名其妙却又妙不可言,或许所有命定的缘分都是那么莫名其妙却又分毫不能差的吧。那晚之前,我们没想过会遇到彼此,甚至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或一次赴宴,都会让我们与对方错过。可是我们终究没有错过,那一夜,我感觉到身体里将近枯竭的灵魂又再一次活了过来,那些沉寂已久的躁动与不安在此刻全然被唤醒,我再一次义无反顾地爱上一个人。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所谓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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