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真是一团乱麻的头疼事
刘晶律师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律师代理各种案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你要是说什么类型的案件最劳心熬人,其实并没有一个统一答案。但是家事纠纷要说不劳心费力是不可能的。
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矛盾纠纷的案件,像婚姻案件、赡养抚养案件、遗产继承和析产案件、收养关系案件等。具有难调解、需保密、难取证等特点。
昨天去西北政法大学旁听了一个家事案件,就深感家事案件够麻烦、够扯皮、各方利益难调和。区司法局本来是通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公益律师去开会,谁知道去了才知道是观摩旁听一起在继承财产范围内的人身权益损害赔偿纠纷。
具体案情就不说了,但是一开始旁听的时候我就开始担心了,法院的J法官(此处隐去主审法官姓名)也算是个老面孔了,打过几回交道,他经常开观摩庭,也经常做讲座了,为啥不选个简单的案子,选个盗窃啊、抢劫啥的,认罪认罚的,不是更有利于法庭审理控制吗?非要选个人物关系复杂,代理权限争议激烈,各方矛盾冲突严重的家事案件来解剖麻雀。果不其然,在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自说自话,东拉西扯的,法官不得不多次停下来询问被告到底要表达啥,能不能简明扼要的说事情,别到处扯和审理无关的事情。每到被告说到动情处,法警就非常知趣的站立到被告的身后,生怕他激动了干出不理智的行为。由于人物关系过于复杂,我们好多旁听的律师同仁都好长时间没把人物捋顺。台上的代理人也是口音极重,听的下面旁听的大学生们满脸的蒙圈。如果没有事先看到起诉书和相关材料的话,真的是听的云里雾里的。
而且,家事纠纷往往越往后听就会越来越发现,不知道到底是谁是可怜人了,原告可怜?被告可怜?好像最后没有不可怜的。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吧。
家事纠纷的难,在于不仅涉及到眼前纠纷,还夹杂着历史恩怨;不仅要捋清案内的来龙去脉,还要明辨案外的细节末枝;不仅要解开法结,还要打通心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反倒不能解决家事问题。家事纠纷争议标的一般不大,但是却牵扯到社会最小的细胞的“家庭”,可以说并不好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任重道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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