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老板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
问原来一个服务项目起诉时是否包含车位费。
讲真,在做这个项目的四位欠费业主的诉讼材料提交到法院的时候已经有三五个月这久了,具体主张了哪几项的费用我记得不太清楚。
另外,按照我的工作习惯,我对于不肯定的事情我是不轻易表态。
于是,我说,时间有点久了,我去核查一下当时的诉讼材料再向您汇报。
我翻阅了原来提交的诉讼材料,主张的只有物业费用,没有其他费用,而当时在制作诉讼材料时,我也是仅凭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来制作,没有细问她,当时的出发点是出具于项目负责人的信任。
老板看了一下我提供的数据,说:这是你作为法务的工作不仔细了,在我们日常提供的项目中,涉及的费用一般会有:物业费用、车位服务费用、电动车充电费用、公共设施、照明水电等费用。一般来说,不可能只有物业费用一项的,肯定是在哪个环节出了点问题。
对于项目向你表示,要对欠费业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主张权利的时候,作为法务,你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应收取的费用具体明细项目,向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数据,而不是仅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数据为准就可以,至少要弄清楚。
听了老板这么一说,我感觉的当初在制作材料的时候的确有考虑不到的地方,对于一个法务来说是不应该没有考虑到的。
由于在制作材料的时候我的确是仅根据项目提供的数据为准,没有像老板考虑的那样问项目,的确是我的失误。
老板说,在日常工作上,法务应当站具主导地位,而不应仅凭项目提供的为准,这样容易被项目牵着走。同时,法务的工作不应仅停留在执行层面,应当在战略层面来看待问题。
在日常同法务应当站在什么层面来体显自己的价值?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
而老板的话,也算是给了我明确的态度。
这也说明,作为企业法务人员,在工作中,考虑的层面应当仔细与全面一些。
有时候是不需要老板交代的,而是看企业法务本身对待工作的一些看法与做法,是否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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