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从来印第安纳波利斯看我。为热情迎接她的到来,我量身定制了一个在本城吃喝玩乐的全方位攻略。在做这个攻略的过程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呆了半年也算吃遍各国餐厅,居然还没认真体验过当地特色菜肴——这实在不像是我的风格。
当然是有原因的。本城的地方菜实在泛善可陈,主要烹调方式就是不由分说地一通油炸。还记得初来咋到的时候,家人跟同事去某著名餐厅吃饭,点得太多没吃完,打了三个包带回家。如果不看打包盒上的店名,我简直会误以为他们去的是肯德基——除了炸鸡块就是炸虾。
无论如何,我怎么也得带朋友以及顺便督促自己尝尝本州的代表性食物:里脊三文治。里脊当然也是油炸的——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在这个城市哪怕你点的是一份沙拉,侍者或许也会问你:“你希望这份沙拉怎么做?油炸吗?”。
土生土长的印第安纳人对这一号称1908年诞生于本州的食物有非常特殊的情感,不少美食家甚至以开着车到处品尝不同餐厅的里脊三文治为乐趣,还为此拍摄了专题纪录片。而它之所以选用里脊为主要食材,据说是因为猪肉是印第安纳州的主要农产品之一。也有另一种说法号称里脊三文治其实源自爱荷华州,但行家认为两地的里脊三文治还是有区别的:爱荷华的版本倾向于把肉锤得更薄,吃起来有偏脆的口感;而印第安纳的版本更像是保持了一定厚度的猪排。而在两个州为究竟哪里的里脊三文治更美味而较劲的时候,又有人考证出里脊三文治最早的渊源是德国移民制作的炸猪排Schnitzel——虽然早期的Schnitzel是用平底锅煎出来的,而不是油炸。
总之我带着纽约客去了Aristocrat,那里的里脊三文治被称为本城第一。我们已经非常保守地只点了一份共享,可是依然被惊人的分量给吓着了。怎么说呢?当食物被端上来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是他们弄错了:这是一块巨大的炸里脊,可是说好的三文治呢?连面包的影子都没看见。后来终于弄明白了,可怜的小面包被压在里脊下面,要搬开那份简直需要四个人才能吃完的里脊,才看得见面包的踪影。
我切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朋友满怀期待地问:好吃吗?说实话,不太好吃。朋友毕竟是美国人,她说也许是吃的方式不对。于是她卷起袖子,切下三分之一块里脊,配上面包和番茄片、洋葱和生菜,制作了一个标准的三文治。然后张大嘴咬了一口,点着头说:“要这样一起吃就好吃了。”
问题是这样一来,她把仅有的面包和蔬菜都用完了,我只好又加点了面包和蔬菜以制作我的那一份。味道确实比刚才那样干吃有进步——虽然以我的标准,离好吃还是有挺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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