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觉得今天什么都不想写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聚焦于一点去写一些东西可能才有意义,否则容易发生混乱。
这两天令我感叹比较多的是老舍,以前认为,说老舍的文章也就那样。可这两天,看了几篇老舍的短篇小说,觉得写的非常有见地和深度。而且,文笔又特别的老道,语言俏皮。
他能从简单的故事中,描绘出整个社会的画面,还有心心念念的细节。比如,他写到:
看书的时候,我看见卖书人的脚,一双极旧的棉鞋,可是缎子的:袜子还是夏季的单线袜。别人都跺跺着脚,天是真冷;这双脚好像冻在地上,不动。把书合上我便走开了。
大概谁也有那个时候:一件极不相干的事,比如看见一群蚁擒住一个绿虫,或是一个癞狗被打,能使我们不痛快半天,那个挣扎的虫或是那条癞狗好似贴在我们心上,像块病似的。
我想这就是老舍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通过类似的这种细节,抓住读者的心。把那些细节描写好,当读者读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会记下来与自己的生活形成对比,这种对比有的时候是有意识的,有的时候是无意识的,就像老舍说的,它就像条癞皮狗,好像贴到我们心里一样。
其实那些细节所要得到的效果,就是让读者以为,他写的就是我们自己。这就是生活经验的常识,我想我们有时候在想另一件事的时候,确实都会发现一些不相干的事情,而这些不想干的事情又那么的特别让你难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