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之苦 多苦于欲 亦也欢愉 睹视万物 皆非偶然……
30岁的我,只有一次半杀生的经历。也是最后一次吧。日光流年。岁月如梭。想起那一天的杀生。现在都感觉自个确实不是一个东西。
第一次是哥们儿买了一个鳖。而他确信我是一个“高端吃货”,不仅能吃。而且能做。索性打电话约一起吃鳖。
看到脸盆里的鳖,绿灰色的。长相真对不起我们美好的社会主义。在网上查了很多关于它的做法。最后确定熬汤。但汤的精髓在于原料。而这个原料固然美味。但它是一个活物……
哥们儿跟我商量对策。他说用斧头直接砍成两节。挖出内脏。剩下的交给我了。残忍,相当残忍的手段。我们试了一下,他果然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而我果然没把它砍成两节。
而我又是网上查,最终没能解决这只鳖的命运。因为有些答案。你不自己找。即便翻遍整个世界。也不会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们先把鳖用筷子斗的怒起来。让它含住筷子。头就出来了,可以用刀直接砍掉头部。而后再用斧头解剖。最后入锅羹味。但事儿有了方案固然欢喜,但做起来就难于上蜀道。不是筷子掉了。就是头又进去了,整个下午两个人都在想着一件事,杀了它。
但我们最终没能解决掉它时。一起躺在沙发上抽烟。四目相对,沉默不久。哈哈笑而不语。
放生。乃佛之愿。自由、是建立在以约束为前提的自信以上的层次。岂非我等凡夫俗子所顿悟了了?
时光恍惚,又回到了现实。也是一个挚友。因为他妈妈做饭。真的真的的真的不是很美丽。而我又真的真的很真的想露一手,做一个大盘鸡。孝敬他的妈,他的妈也甚是欢喜。
磨刀嚯嚯向鸡鸡。原来他家有个大乌鸡。
大乌鸡、不打鸣、不害臊、不听话来爱闹闹。
黑脸黑眼黑鸡冠,
黑毛黑脚嘿嘿嘿。
整个就是太讨厌,
太讨厌,太讨厌,
不打鸣来可看院。
不害臊来喜风月,
不听话来……打进挚友家的门开始,它一直盯着我,以至于晒太阳的时候心情都不是太美丽了。
杀了它吧,为我嘴唇上的馋嘴痣过一次生日,为挚友显摆一下技术,同样为他的妈孝敬一下长辈。有了这些借口。杀!必杀!肯定杀!
生命里总会出现莫名其妙的事儿,比如有些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到了人生顶峰,比如有些人总喜欢做点“无为”之事。比如这篇文字写的如此之拙,您竟然还会看完。世间这般奇妙,我的姑娘你真的比奇妙更妙不可言。简直妙妙妙。喵喵喵!
我是用刀子杀它的,趁它不备。想用一刀流(居合)(额!嗯,其实呢,鄙人确实是海贼王看多了。)那只鸡的脖子……太他妈的吓人了。它他妈的脖子耷拉下来,流着血,满院子的跑。它他妈的直接喷出鲜红鲜红的血,有腥味有温度有生命的血。
吓得鄙人赶紧拿刀跑回房子,鄙人从此再也不练一刀流了。
后来挚友的爸爸抓住了那只鸡。解决的干净利落。而我就做了一道无敌美味香喷喷的大盘鸡。
事情过去了好多年。但每想一次都感觉到那只鸡是好的。它并不坏,它可能只是在我眼里是坏的。但在万物之中,它是独立的。
后来想了很多次,到底该不该杀了它呢?答案其实也非常简单……
众生皆喜 仅因心里 是非对错 全由自己
纵观宇宙万物与众生 佛之外 都无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