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落下了,她也要离开了。
顾止,固执,人如其名。在爱沈凡曦的那些年里,她不止一次次的告诉过自己,就这样放弃吧,算是最后一次了。可她的偏执依旧,爱依旧,唯独对他恨不起来。无论他对她冷淡也好,疏离也罢,她都甘之如饴。因为在顾止眼里,她是始终陪在沈凡曦身边的唯一女性,时间会证明一切,最后,也只能是她陪着他。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人那么了解彼此,曾那么奋不顾身的为对方拼过命。
顾止觉得造成今天的局面可能是自己太过自以为是。还是,她从来没有彻底了解过凡曦呢?她从来没有看到过沈凡曦对一个女生那么认真过,把她视若珍宝般小心翼翼地呵护着。
那个女孩,善良温柔,天真可爱,美丽优雅,知书达礼,再看看自己,冷酷,不近人情,在社会的多年摸爬滚打中颇有心机且精明。如果自己是男人要选择伴侣,答案也显而易见。
那一天,当她看到沈凡曦搂着徐洛音当着她的面介绍给她的时候,低沉的嗓音温柔而清冽。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参赛者,她连输的资格都没有。顾止从来没有见过他眼中的深情,宛若星辰大海,灿烂夺目,只不过那海只映着一人而已,他的心上人。
徐洛音笑问姐姐好,她难得的笑了一下,苦涩稍纵即逝,有条不紊的招呼着他们坐下,可内心早已寒意四袭,无处话凄凉。那一天,是打破她十多年以来幻想的末日。这个梦究竟有多久呢?17岁到28岁,她的青春将要逝去,她最大的梦想也只不过是在30岁时嫁给一个姓沈名凡曦的人而已。陪着一个男孩见证所有的幸与不幸,最后却还无法阻止他心之所向,该是多么不甘与落寞啊?
可见,岁月的长短也无法衡量感情的深浅,更无法衍生爱情的种子。顾止想着也不是非他不可,只是习惯了陪着他的那种感觉,仿若一种岁月安好的老年生活。那天,在独自面对他的时候,她只问了一句话,在你眼里,我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身份呢?他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回答着是生死与共的朋友,更是永远的亲人。
顾止轻轻的笑了,那些愤怒,那些不甘,那些委屈和嫉妒,那些希望与绝望通通都被她很好的隐藏了起来。好了,她冷静而温和的说出了她其实永远不愿说出口的话:“祝你和洛音长长久久,这么多年了,我从没见你对一个女孩如此认真过,你知道吗?我……算了,既然决定要结婚,就一定走到最后,别辜负她,也别让我这个好,好朋友失望 。她像个长辈一样喋喋不休的交待着,顾止想,什么时候她能做个恶人呢?自私的霸占他,把靠近他的女性通通赶走,她顾止情愿沈凡曦怨她也好,恨她也罢,总好过现在这种冷落疏离。沈凡曦轻轻的回了她一句,嗯,也祝你早日觅得如意郎,而后毫不留恋的离开。
沈凡曦走后,顾止哭了很久很久,她觉得自己病了,她连说出爱的机会也没有,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他不信沈凡曦不知道她的心思,正因为知道才对她冷淡疏离。他们那么了解彼此,沈凡曦知道顾止懂,他知道劝不了她放手,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他是真的不爱顾止,也是真的想要她放弃,别再为了他丢失自我。
只是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顾止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也永远会把它尘封心底,让那些年流转的时光掩埋起来,做个不知归处的故人。
顾止怔怔地看着床边匣子里那一件陈旧的染着几滴血的白衬衫,一个报警器,一朵枯萎的玫瑰花,还有一串项链和一个简易的日记本。取而代之的不是决堤的眼泪,而是令人害怕的平静。慢慢的把匣子锁上的那一瞬间,啪嗒一声,像是心里的城门锁住,再也难以打开。
顾止只用了三天的时间,搬家,辞职,安排好一切事情,换了号码,彻彻底底的消失在这座她曾经以为直到坟墓也不会离开的城。她给沈凡曦留了一句话放在桌上, “走了,勿念,祝此后一切安好 ”。不善言辞,更不愿多言,一切都如初见般无惊无险,无喜无忧,也许也是我们最好的安排。
“我见到凡曦时,他才14岁,被人围堵在一个深暗的小巷子里,几个混混对他拳打脚踢,嘴里吐着特难听的脏话,那时我害怕极了,想着可能要闹出人命,就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报警器把那些人吓跑了。精神未定,看了那落魄的少年浑身是血,我吓坏了,把快要晕厥的他带到我家,哭着求父母救他。几天后,看到他醒了,一张冷酷又俊逸的脸庞映在我的眼中,从此,我对他愈发地怜惜起来,像姐姐对弟弟那样的怜爱。
后来,他的父亲找到了他,对他又爱又恨,我才得知他不是无父无母,只是一个处于叛逆时期与父亲和后妈作对的贵族公子哥儿。哼,这小混蛋,竟不知感恩,如此戏弄于我,我再也不想见他了!
“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境况好像颠倒了。那天下着大暴雨,一向疼爱我的父母竟没有来接我,我着急的打着他们电话,竟无一人应答。那些人见我落单后,一向与我不对盘的女生集结了几个男生把我围堵在僻静处,粗暴的撕扯我的衣服,我看着那群女生的冷眼旁观,看着那几个男生疯狂而又猥琐的面孔,绝望地闭上了眼。
沈凡曦和我一个学校,后来我问他为什么在那么危急的时刻会救下我,他说他不想欠人情,看到我孤单一个人在暴雨中行走,身后跟着一群不怀好意的人时,就觉得他肯定不能袖手旁观,况且我曾经也救过他一命。那年我17岁,第一次懂得喜欢是何感受。
那一天,也是我父母双双出车祸的日子,注定爱与痛并存。
“后来,我被叔叔收养,在寄人篱下的岁月里,我一边努力学习,一边努力兼职,想向别人证明我自己也可以养活自己。因为拼命努力的学习,比同龄人更快的步入了大学,国内最好的大学,我选了金融。去报道的第一天,我就看见了他。他向我走来,逆着光,仿若神明。后来,他对我多有照顾,再后来,我们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聚餐。在别人眼里,我们就是一对情侣,而他身边,没有出现过任何女性。我和众人一样,也以为他是喜欢我的,我们有着过命的交情。可是,他总是很冷,又寡言少语,少我以为他就是那么一个外冷内热的吧。没关系,我只是想用这颗心去温暖他 。”
“毕业后,我放弃了学校提供给我出国留学的机会,去了他所继承的公司给他帮忙,成为他手下的一名员工。他开出的薪酬很高,所以我也拼命努力的工作,在四年职场生活的浸染下,我早已褪去初入社会时的青涩,多了几分职场精英的沉稳,那年我二十六岁。”
“二十七岁那一年,听闻公司上下都在议论三个人,沈凡曦,我,还有徐洛音。我一直在意的是那句总裁的未婚妻,虽然心里不相信,但依旧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可人儿好奇,还有抵不住别人背后对我的议论,或幸灾乐祸,或满目怜惜。后来的几天里,沈母约我出来谈心,这些年来,她就像妈妈那样慈爱的与我相处,我非常敬重她,那天,她与我一同回忆了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事情,拉着我的手同我一阵唏嘘。渐渐地,我们交谈的内容转到了沈凡曦的身上,我状似无意地问起了那位未婚妻。沈母同我说,他们是青梅竹马,后来大学的时候那丫头死活不肯出国留学,想和凡曦在一起,凡曦一直很疼爱她,却不想让她一直沉浸在假象的幸福里,他告诉徐洛音要勇于去追寻自己的梦,他们来日方长,还许下诺言,他就在原地等她,一直都在。沈母看我僵硬的神情,安慰我说,顾止啊,感情这东西不可强求,我知道你这丫头非常好,要是没有洛音,我也愿意你做我儿媳妇儿的,凡曦那性格,你不是不知道,认准了一个人就不会轻易改变的,丫头,你要想开点,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别把目光留给一个心有所属的人的身上,不值得啊。拜别了沈母,我坐了很久很久,什么也不想了。其实,无论是公司的传言还是沈母说的这些,我都置之不理,只要沈凡曦对那些说辞有一个不字,我就愿意相信。可是,我错了,彻底的错了。有一天,我在路边无意看见沈凡曦背对着我把一个女生按在墙壁上深吻。他把他的手挡在那个女生的后背,防止墙壁弄脏了她的衣服,那个画面,我至今难以忘记,也是我想也不敢想的情景。
人生第一次去酒吧喝酒,意识逐渐模糊,快要喝醉时,不敢逗留,因为早就知道无人等我回家,也不会有人关心我的死活。结帐缓缓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半醉半醒间冲到了马路中央,被疾驰的车撞了。意识停留的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终于解脱了,爸爸妈妈还在,我还是那个骄傲的女孩,我也没有遇见沈凡曦,一切都是不曾开始的模样,该多好啊?”
“我在医院里躺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期间沈母与沈凡曦来看过我,之后,我以自己想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也怕耽误他的事业为由让他们以后别来了,我想给自己空间,顺便给自己放个假。
“出院以后,寒冬已过,又是一年早春时。这一年,我二十八岁了。一直以为今后的每一年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愿意始终陪着我,给我温暖,如今看来,倒是我自己的一番奢望罢了。私下想来,这么多年不都是自己一个人吗,自以为有了那几年的陪伴便让我贪恋那仅有的一丝温暖,竟不禁觉得可笑至极。未曾开始的剧情,遗憾会不会更少呢?”
丢掉的匣子,遗失的物品,是故意为之吧?散落的日记纸张早已化为灰烬随风而逝。
而顾止呢?那个坚强又固执的女孩去了哪里呢?她啊,去圆了她一个小时候就有的侠客梦,满世界流浪了啊!
我想她现在一定是非常轻松且知足的吧?褪去了一身冷酷的外衣,同这个世界握手言和,释放自己的善意。
什么?你问我她还会不会回到那座有沈凡曦的城啊,我想,大概不会了吧,那个叫做不知归期的故人的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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