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那个后来被我们称为老大的男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很自闭的。极少言语,对我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对我们所谓的集体活动,他总是不屑一顾,仿佛我们是还没长大,没见过世面的小P孩。当年,我曾努力想从他那高大威猛,满脸横肉,胡子巴茬的形象中解读他的内心世界,却发现自己的努力到头来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个人,当年我读不懂,现在,依然读不懂。他,对于我,对于宿舍里的其他人,都是一个无法解开的迷。
开始了解他,要从那封所谓的情书谈起。那年大一,五月的一天清晨,他起来就收拾自己,又是刮胡子,又是打发胶的,在镜子前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我们推测,那人一定是去见女人。因为男人,只有在追女孩时,才会过份注重自己的形象。很显然,他将要赴一场爱情的盛宴。
可惜的是,我们猜到了开头,就没猜中结局。从西安回来的那人,更加沉默了,还无缘无故的醉酒。酒后的他,总是躺在床上看一封书信,而脸上,常常泪流满面。熄灯后,在我们聊的正欢时,他总是的咆哮着打断我们,那架式,好像和我们有多大仇似的。每当这时,我都觉得,我们是和一头狮子一起生活。
因为敬畏,宿舍里的每个人都极力避免和他接触,这样,我行我素的他,就越发显得孤单了。当年,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这个看起来比我们大好几岁的男子,内心该是何等的寂寞呀!
只到有一次,打扫卫生时,我发现了他落在床底下的那封信。那是一封断交信,隽秀的字体告诉我,这封信出于一个女子之手。也就是这封信,让我第一次读懂了女子的无情,为了能够分手,为了对方不再纠缠自己,她们可以写出人世间最无情的话。什么叫老死不相往来,什么叫形同陌路,什么叫你再敢找我,我就死给你看...... 把你怎么着了,有多大仇呀,何至于此?
我把那封信的内容,告诉了宿舍里的其他人。晚上,熄灯后,再经历了一段让人窒息的沉默后,老二终于忍不住了,冲着老大喊:不就是失恋了吗,用不着这样吧,为一个不再爱自己的臭女人,整天吊着张臭脸,我们欠你啊!你值不值得啊!听闻此话的他,腾的从床上跃起,抓住老二的衣领,恶狠狠的说:你他妈的再多说一句,老子废了你!!
那人的愤怒出乎我们的意料。拉开他们,宿舍又是死一般的寂静。那夜,我第一次失眠。以后的几天里,我对宿舍产生了无比的厌烦,那种窒息的氛围折磨着每一个人。只到周末,熄灯后,老二喊到:我受不了了,喝酒,谁去?附合声一片。而那人,只是翻了翻身,看样子,对于我们的举动,他又是不屑一顾的。
“走吧,一个人很闷的。”我拍了拍老大裸露在外的肩膀,满脸诚意。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这一举动,竟然拯救了这个宿舍。老大在迟疑多时后,穿上了衣服,随我们而去。后来,我曾在多个夜里,给自己当时的这一动作寻找理由,按说性格懦弱的我,是没有这番勇气的,可怎么就这样做了,还没挨打?还成事了?
那个晚上,八个汉子喝翻了三个,酒后的老大向我们吐露了一切:从高中开始,他就是学校里混混中的老大,打架结社,。在他的带领下,那群人,在当地,恶名远扬,没人敢惹,也没人惹得起。直到后来,他女朋友的出现。那个貌美如花、柔柔弱弱的女子,在他的百般纠缠下,无奈的做了他的女友,不过,有个附加条件,就是让他改邪归正。爱情的力量有多大,我不知道,然而,他的突变,却惹怒了那个群体中的其他人,在归劝、恐吓没用的情况下,那些人对他动了黑手。为了爱情,可能是为了爱情吧,他在病前上躺了两年。那条现在看不出任何毛病的腿,当年却断过。这些匪夷所思的故事,就是他的过去。
从那以后,我们才开始叫他老大。
后来,老大的前任女友来过我们学校,那个在咸阳丢了钱包的女子,在百般无耐下找老大求救。那日,我们打完球经过学校的冰吧时,看到了他们。那是怎样的一个惊艳!原来,爱江山更爱美人不是一句空话,以前我不相信,是因为我从未邂逅过真正意义上的美女。
大二下半年,老三在外这闯了祸,那个下午,对方纠集了一伙人,打电话过来扬言要做掉老三。在老大的带领下,我们也纠集了好多人,操起从实习工厂偷来的器械,准备大干一场。这是我们这群学机械的,第一次感到了本专业的好。然而,事实告诉我们,打架这档事,人少呢,就很容易打起来,很容易出事,可是一旦人多,这架往往就打不起来,原因是两拨人中,相互认识的人也就多了,这些人一多,打架就变成了劝架。闹剧,上演了。后来,握手,拥抱,转眼间,敌人就成了朋友。
后来的日子里,有好多所谓的校园名人来找老大。他们彼此诉说着自己的光辉过去。习惯于倾听的我们,久而久之也变得不耐烦了,于是,总在那些人到来的时候跑到其它宿舍。搞笑的老四,总在他们狂谝时,给门上挂上这样的牌子:黑社会正在开会,请勿扰。牌子的下边,画着一个骷髅头。于是,整个楼道中,经常可以听到老四的声音,黑社会开会了,大家闪哪!
老大在大学四年中,再没有找过女朋友。无聊的他,在很多时候,都是靠着吉它打发日子。于是,张楚,郑钧,许巍便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太阳,你在哪里,太阳,我在这里”这些曾真实反映他内心世界的无聊歌词,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
因为有老大这样的人,大学四年,我们都有点嚣张。这让好多有点懦弱的男生羡慕不已。虽然,这种沾沾自喜是极为愚蠢的,但是,火一样的青春岁月中,又有多少人可以无所顾忌的表现自己的血气方刚呢?
毕业后,老大没有留在陕西,而是去了深圳。在那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捕获了爱情。不过,他的爱情却让我们吃了一惊:那个美貌与气质并存的女人,却是个离异者,且带有一个两岁的小男孩。这个奇异的男子,再次给我出了一道解不开的题。
当年,我读不懂老大,现在,我依然读不懂。
后来,在八大汉子的聚会中,我曾问老大:在深圳有没有发展黑社会?他腾的站起来,揪住我的衣领:小子,找死呀,告诉你,我不做大哥已好多年!目光,依然凶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