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刚和先生认识的时候,他喝啤酒吃羊肉串。
结婚以后,他慢慢变得不抽烟不喝酒不吃肉了。
这对我来说倒也省事,没有戒烟的烦恼,刚巧我也不爱吃肉。
如此说来,我们俩还真般配。
关于喝酒,先生刚开始时,还偶尔喝啤酒,后来啤酒也不喝了,而我从来不喝酒。
我和先生白酒啤酒都不喝,但看到别人喝红酒,我们也想学人家小资一下,就买了红酒想试试。
结果想象很甜美,现实很苦涩,不是我不想喝,我是真受不了,管它什么酒,都那么难喝呢,又苦又涩,真的不明白有什么好喝的。
先生倒是无所谓味道,但他也就新鲜一下,也就不喝了。
我想想放着也是浪费,就拿来泡脚了。
02.
时间长了,我忘了苦。又常听说,女人喝点红酒好。
于是我又想尝试,先生又拿回来了红酒。
我准备出高脚杯,想细细的品味一下。
我倒了那么一丢丢,期待会有不一样的味道。
然而,我皱着眉头咽了下去,对先生说,我以后再也不喝了,我享受不了这个,还是用来泡脚吧。
晚上,我倒好洗脚水,端起红酒瓶,倒了一些在洗脚水里,如此甚好,脚不怕苦。
赶紧使劲洗脚,把红酒用完,把瓶子扔掉,省得占着我的桌子,看了心烦。
不知道怎的,我想起了一句话:你爱,所以千金不换;你不爱,所以一文不值。
你的贵重物品,可能就是我的不屑一顾。我的心肝宝贝,也可能是你的嗤之以鼻。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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