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一个人做过别人认为不可思议的事情?只要你心中有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完成。
《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历经87天,没有装备,没有计划,徒步行走627英里,去看望一个正在与癌症病魔斗争的老朋友。
做这个决定的动力来自加油站一个女孩的一句话:
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哈罗德拿着给奎妮的回信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最后他决定自己徒步去看望他。他相信:只要他走着去,奎妮就会好起来。
一路上,哈罗德的帆布鞋被磨得越来越薄,脚上的水泡不断增多,旧的好了,新的又起,他强忍着痛苦,走过一英里又一英里。
哈罗德遇到很多不同的人,从他们身上了解了不同的人生。他回想了很多自己的过去,虽然不愿打开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但越害怕,就越容易被吸引。
哈罗德想起酗酒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再后来父亲身边换着一个又一个阿姨。直到他16岁时,哈罗德被父亲赶出家门。
离开家后,他找到了工作,娶了莫妮,有了可爱的戴维,本来生活可以更好,可是戴维的离开,是横在他和莫妮之间二十多年的一道鸿沟,无法跨越。
这次一个人的旅行,是对奎妮的祈祷,更是对自己的救赎。他想试着改变一些事情,比如和莫妮的关系。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虽然哈罗德的徒步旅行没有拯救奎妮的生命,但他最终还是见到了奎妮,并撑到了莫妮来接他的那一刻。
只要心中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
就像写作一样,写作也是一个人的朝圣。只要心中有信念,不管历经多少年,总有满意的一天。
在这场朝圣中,我会得到了很多同伴的鼓励,短暂的陪伴,却有着长久的温暖,像冬天的火苗一样,永不熄灭。
每当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老师,小伙伴们的鼓励又让我重拾信心,坚定信念。相信自己,可以完成自己的梦想。
大三的时候,我决定考研,开始一个人的孤独奋战。每天早出晚归,规律作息,规律饮食,一天有十四个小时与书为伴,因为心中有一个念想,只要努力了,就一定能成功。
五个月,150多天如一日,当别人在娱乐的时候,我在看书,当别人在约会的时候,我仍在看书。
虽然最后,由于几分之差落榜,但在我心中,我觉得自己成功了,我获得了一种自律的生活习惯,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他们都是无价之宝,让我获益终身。
有这样一句话:付出的目的不是收获,而是不悔。
当然,付出得到相应的回报那是锦上添花,如果没有得到回报,最起码自己不会后悔。
写作是一场没有边界的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欣赏到不同的风景,驱除你的烦恼,赶走你的不快,让你心旷神怡。
除去他本身的意义,他的附加值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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