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闫晓雨
一个月之前,我收到一幅画。
是我扎着两根麻花辫、抱着黛玉(洛盏家的猫)的低头照,素描,画画的人是我前男友。我们已经很多年不联系了。这次突然联系上他发来的一句话是「严小鱼」,果然,这么多年都没有改过来叫错我名字的坏习惯。
紧接着,他给我发来一段视频,两张照片。
是他的参赛作品。
我不是很懂绘画,但看起来……画的也不怎么地。
和旧爱聊天其实是一件蛮无聊的事情。他问我最近在写什么,有没有出新书,北京的天气是不是一如以往的不好。
我说,还好。北京今年的雾霾比起往年好很多。
说完之后。我突然想起,三年前在什刹海我们见过一面,那天我穿了条齐膝的红裙子,没想到吃完饭之后他突然提出骑自行车在附近转转,于是我就一手捂着裙子,一手握着车把。从前海的小胡同里穿到旧鼓楼大街。那个样子,有点傻。
但是因为对方是他,我自己好像也不在意。
彼此是见证过对方人生中最狼狈无知的人,连掩饰都多余。
我谈过三段恋爱,前两段都发生在校园里。他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谈最久的那一段。
到现在,我都想不起来我们为什么会分手。
因为过去的太久远,爱和决绝都变得不再真切。
也曾有过午夜醒来扰感伤怀的时候吧。大家听了或许会笑,他写给我的第一张纸条、送我的第一枚戒指,和带有他名字的手串都被我放在一个小盒子里,这么多年来,换了城市生活,搬了四五次家,这些零碎的小东西,都被我一直带在身边。
这些东西于我的意义,甚至早超过这个人、这段感情本身。
半个月前,我在吃火锅的时候,收到他的消息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我捞起一串豆皮,想着怎么回复他,关于这个我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又蘸了点小料,真好吃,朋友给我碗里夹来煮得饱满晶莹的玉米。
抬头说了声谢谢,很快融入她们的八卦中去。
晚上到家,看他发来的气急败坏的消息说:“严小鱼,你这个怎么总是这样,说话说一半就没下文了……”
我感觉很委屈。
这怎么就是我的过错了呢,我又不是故意的。
要怪,只能怪火锅太好吃。
但看到对方认认真真打下的大段文字,口气还是软了下来,为自己的重度意念回复感到抱歉。但是转头看到这个人又把我的名字写错了,气得跳脚,啊,“你这个人怎么总是这样”。
算了。
好像我们每次都是这样的不欢而散。
习惯了。这么多年。
今天下午在老家突然收到他的电话问要不要见个面。犹豫的间隙,他说今晚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我说好。
然后对着镜子纠结了三分钟,没有洗头,化了个简单的妆。
十分钟后,他说到楼下了。
我拎着包出门,关上门的瞬间,想起来似乎很多年前他也是这样在我家门口等我。我开始有点后悔没有洗头。但来不及了。车门打开,副驾驶上放着的是裱了框的那幅画。
他在旁边冲我笑,外面的风轰隆隆刮进来,我感觉自己脸好像红了。
他问我去哪,我说不知道,我已经太多年不生活在这里。
小镇新开的楼盘我已经叫不上名字了。
一阵寒暄和玩笑过后,我们陷入沉默,车往城区外面开,迎面而来的夕阳盖在脸上说不清是舒服还是瘙痒。车里的音乐更大声了。
他突然说,要带我去看一座很漂亮的桥。
我说好。
没一会儿,车停在路边,对面是拱起来的高速桥。
路左边是稀稀拉拉的草原,已枯黄,北方不下雪的时候就显得空旷而莽撞;右边是一串连绵的小山丘,新栽的杨柳还没有长起来。
寻常的就像搜索引擎里不走心的随机配图。
“真的好……漂亮……啊”
“不漂亮吗?”面对我的愕然,他反问我,然后有点赌气似的扭头往回开。
回城路上,我们开始八卦起对方的上一段感情来,并默契的给出对方关于分手的理由是“性格不合”,然后两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是的,成年人的恋爱啊,相爱的理由五花八门,分开的借口如出一辙。
总归可能是自己内心里感觉不是对的人。
但什么是对的人呢。没有人知道。或许,压根就没有什么对的人。
吃饭时间还太早,我们决定找个咖啡馆之类的小坐一会儿,走到温州街的时候,想起来他家早些年搬来了附近。
“要不,带你去见见我父母吧。”
“啊?”
话还没说完,车就停在了他家门口。
吓得我惊慌失措。这个人真是的,怎么一言不合就把女孩子往家里领。我缩在座位上,一副打死都不下车的样子。
他笑道,是到我家隔壁的咖啡厅坐坐啦。
进门之后才发现没有本质区别。虽然不是他家,但因为左邻右舍的问题,这家店的老板他也认识。我在旁边莫名尴尬的紧。
整场对话就像两个老朋友一样,聊工作、家庭、身边的朋友们,他说自己比从前胖了十几斤,我才仔细端详起他的脸,两侧的脸颊圆润起来后是褪去了一些少年气,但还是娃娃脸,尤其笑起来。整个人像是被戳破的酒心巧克力。
这几年他经历了很多,尤其是去年,创业遇到很多意外。他把这些讲给我听的时候,我觉得很有意思,顿时恢复自己职业属性中的窥探欲。聊到后面基本上和我日常的采访对象差不多了。
看了下时间,我想起晚上还有个策划案要写。
神色之间便按捺不住了。
“回去吧”。
“不陪我吃个饭吗?下次见,不知道又要多少年。”
听到他说的这句话,我说不上的感觉,可能是心软,可能是真的觉得再相遇不知来日,总之,面对他诚恳的眼神,我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出门前老板一边招呼一边使眼色:“这位是?”
“前女友”
他倒是回答得干脆利落,但我总觉得换了自己会回答朋友吧。
晚餐定了吃火锅。
走路过去。
是一段通往公园的上坡路,路上,他谈起许多年前,我们也是这样慢悠悠的走着同样的路。他问我“你还记得吗?”我没有说话,大脑却跟打了兴奋剂一样拖着我跑回那年的碎片画面,是四月,清明雨上,两个人并肩走在温柔的黄昏里。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永远”这个词意味着什么。
只觉得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我们谈恋爱的那几年,很少一起吃饭,他不爱吃外面的饭菜。少有的几次,大多也是他在旁边看我吃。
菜点的有点多。我吃到一半就撑得不行了。
开始认认真真思考我们的过去,是怎么开始的,又是怎么争吵和好的,咦?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我们是怎么分开的呢。
他坐在旁边,白了我一眼,“你不记得,我们还吃了顿散伙饭吗?”
“我不记得啊,真的不记得了。”
在他的描述之下,我想起来个大概。那个时候我们从学校出来后,开始异地,不知道因为点什么小事情在一次见面后,我突然提出分开,然后就在火车站附近随便吃了顿散伙饭——真的是好潦草的分手啊。
我以前那么不注重仪式感的吗?我不禁反问我自己。
“那是一个九月。对你来说,或许只是一顿普通的午饭,但你不知道那顿散伙饭,我消化了多少年……”
“多少年?”
“直到今天这顿散伙饭。”
他开玩笑的语气说出这句话来,我却像看了部悲情电影一样想哭。
我们这辈子还会再见面吗?
不知道。
确定的是,我们之间,爱情没有了,感情还是在的。
仔细想了想。
我对你的爱,应该是一种愿望,而不是欲望。
我真的特别特别希望眼前的这个人幸福。
比希望我自己幸福还要迫切。
我们走了好久,他送我回家,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次。
准备转身离开的瞬间。
他说,“不拥抱一下吗?”
我没有犹豫的上前和他拥抱了,紧紧的。
然后。
以同样毫不犹豫的姿势,走进了单元门。
只听到他在身后高声说“要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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