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文章在简要的揣度诸如《正义论》和《论自由》等著作后,开始批判这些巨擘的论述如何不适应当今的环境,其说法多么的有违现实。须知,这些名著的写作,首先也并非为解决当下的问题,而是有其独特的问题意识,且问题基于作者对其所身处社会文化、制度环境的审慎观察,或回应当时理论及现实的困惑,其意义并非让人照抄照搬,亦不是让人以今非古,而是仅仅提供了一种思路。
一
罗素写西哲史,认为哲学是一种
介于科学和神学之间的“无人之域”
这一说法其实可推而广之诸多人文与社会科学,不过其要义并非在于玄妙的模糊,而在于基于问题或研究对象的妥协。最近一些阅读体会让我觉得,妥协可能是许多文科向研究的终极属性,承认这一点,也就消弭了许多争论存在的意义。
大名鼎鼎的社群主义者桑德尔,其《公正》的公开课和书籍应该是这一论断最有力的佐证。《公正》所创设的场景,皆来源于读者能够感同身受的情境,在道德两难的困境中求索,得到的既可能是“无解”,也可能是“全解”。如政府既然能强制征税,为何就不能强制献血呢?杀一人而救十人是否可行?生命的价值是否可以比较衡量?当你对困境中的问题感到疑惑,即陷入了罗素所谓的“无人之域”,当你提出自己所认为正确的答案,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答案的局限性和暂时性。《公正》之所以声名卓著,在于其通俗,学术性不强。学术所要求的严谨与考据,并不能获得大众的耐心,即使是学术人本身,也不得不承认通俗的著作,更易传播和阅读。
《公正》民间,乃至学术界的讨论,常常呈现文首所述的纠葛与不妥协,如“与某某教授商榷”这样看似好商好量实则剑拔弩张的争论,尘埃落定后发现不过是各有各的适用范围而已。更深一层来讲,这种不妥协可能关涉到我们一直以来在唯一性的教育及社会制度中培养出的单级思维。我们知道,常常各种“开放型考题”,其参考答案里也总有规定性的要点,供人比照学习。长此以往,学生们也乐于以这种简单和确定的思维来看到复杂的社会,乃至人生。但世事繁杂,就道德与伦理而言,并不存在绝对的善恶,每一种评价似乎都有自己的道理,两者的紧张关系常常涉及不同的取舍,而并不是是非的判断。无怪乎冯·诺依曼曾说:
如果一个人不觉得数学是简单的,那是因为他还没有认识到人生有多么复杂。
权利和义务之间,法律与人情之间,平等和效率之间,其取舍需要以审慎的态度对做出取舍的环境和条件进行判断和考察,方能审慎的把握自身、团体乃至民族和国家的命运之轮。上古有言: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二
近来阅读乔纳森·沃尔夫的《政治哲学导论》,反复三遍,乃是因为其始终未给出较为确切的答案,也有逻辑纠缠导致的不易读。书中对西方政治哲学思想几大关键领域的界说进行了条理的介绍,作者非常清晰的给出了每一种论述致命的缺陷,但又不妨碍这些论断的作者及原典,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
下文以社会契约论为例,多数人以契约论作为国家合法性辩护的理论基础,却从不追溯契约论究竟是什么。沃尔夫结合休馍所著《论原初契约》对契约论做出辨析,主要有以下三种:
契约一、原初契约
二、默认契约
三、假设契约
原初契约似乎只存在于假想之中,既不能找到原型,也无法为当下的国家和政府的合法性做出辩护;
默认契约在于难以论证,因为不认同的人根本无法获得机会进行反抗,只能消极的接受,休馍的举例非常形象:
一个贫穷的农民或工匠在不懂任何外国语言或习俗,并靠微博的工资度日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选择离开他的国家吗?
假设契约的困境在于倒果为因,将既成事实作为已经得到同意的事物,实在是有些牵强。
可以看出,每一种理论都无法自圆其说为国家和政府存在的正当性进行辩护,但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其他更多的理论在内,上述理论一定是最大的覆盖了最多的人群,从而达到最终目的的一致,才得以使国家和政府成为一项默认的存在。
因此,将社会科学看做如同哲学一般的“无人之域”,有助于我们以谨慎的态度去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既然真理的本质是某种程度上的“妥协”,那么无论是观察和学习,还是思辨和讨论,都应转换思维,对各路言论的前因后果洞若观火,方能有所进益。诸位或敏而好学,或教习他人,不仅求索读书方法,更要关注“读书心法”,如此书才能读的“正”,路才能走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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