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负责任地说这是这本书是我看过最渣的男主,但是也是三观最正的女主。
男主渣到不是人,各种欺负报复女主,换成普通女孩,不知道自杀N多回了。
比如:男主傅慎行让人强暴轮奸女主何妍,逼迫女主拍三级片。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播放何妍拍摄的三级片,还逼迫女主去陪睡性虐狂;
男主逼迫女主流产,打掉了她和相爱丈夫的孩子。逼迫何妍和丈夫离婚,然后因为吃醋派人砍了她丈夫一根手指头……
看得人超级压抑了,久久不能平静。
就这种反社会反人格的渣男,有什么好爱的?死一千次一万次也不足惜。
列举知乎网友书评的罪状:
男主所犯的罪(不完全版)
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而什么是情节严重呢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沈知节属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教唆强奸罪
以强奸罪论处
男主同属情节严重
非法拘禁他人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男主在囚禁女主时,性侮辱、殴打、侮辱女主人格尊严等,应从重处罚。
组织越狱罪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知节是组织越狱首要分子,再一个他是死刑越狱,属于情节严重,处死刑!
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
1、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沈知节有一个集团公司,制造毒品不可能少,所以死刑。
绑架罪
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沈知节绑架女主,期间实施强奸,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数罪并罚。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刑法条文太多,我就不贴了,反正他属于死刑类
非法持有枪支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
男主又是情节严重的,所以不用我说了吧
故意杀人未遂罪
敲诈勒索罪
猥亵罪
恐吓罪
抢劫罪
入室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
太多了,贴不完,绝望
这些罪名有好几个是死刑,而且是数罪并罚所以毫无疑问
男主,死刑!
看完书,唯一遗憾的是男主为什么不是被警察抓住判刑并且公布出来,而是他自杀。
想想在现实中有人犯了这些罪,而且他还用着文中的方式“爱”着你,就问你怕不怕。
同情他,别搞笑了,男主就是一个反社会、反人类的变态!
好在女主何妍没有得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被害得这么惨了还爱上男主。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综合征,指的是被害者对加害者产生了情感,甚至会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是人在求生欲和自保意识作用下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本能反应。被害者会认为自己与加害者同生存、共命运,把加害者的前途和安危视为自己的前途和安危。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近年来发病趋势有所上升,患者情感上会依赖他人,多见于犯罪中的受害者,例如受劫持者、受虐的女性,也见于囚犯、战俘等。
毕竟只是小说了,现实有这么号人太可怕。而且小说主题也反感,男主是多么无聊,继承这么大家业不去奋斗,花时间精力去报复女主,报复还之后爱上女主,然后开始想真正和女主在一起了,也妄想女主也爱上她了。
个人观点而已。总之看完再也不想看了,还是小甜文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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