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岁的他刚刚懂事起,他的父亲便酗酒、赌博、甚至家暴。
不堪生活重担和百般凌辱的母亲,终于在一个下午,一场激烈的拳脚相加的争吵后,挥刀砍向醉酒后在床上呼呼大睡的父亲,之后喝了整瓶的敌敌畏殉情。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天放学后,家里那一地触目惊心的红和那个东倒西歪还往外吐着白沫的药瓶。
从此他和以捡破烂拾荒度日的奶奶相依为命,最困难的时候他下水摸鱼,甚至是跟狗抢食充饥。曾经那个学习用功努力的他忘了怎么笑,变得沉默寡言不合群,成绩一落千丈。
在一次体育课上,一位男同学说他是没爹没娘的孩子,围观的同学都嘲笑他。他像一只发了怒的小狮子,扑上去将引头说他的男同学打的头破血流。那次学校要将他开除,是年迈的奶奶找到校长说情,他才能继续上学。
勉强读完初中,年纪渐大的奶奶因病无钱医治,不久也撒手人寰。
那年他17岁,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
为了生存,他跟随邻居叔伯到镇上的建筑队当小工,搬石板运砖头。北方的工程,多集中在夏秋季节。炎炎当空的烈日似火球炙烤着大地,那些常年在阳在阳光下劳作的叔伯早已习惯。
只有他,一个白白嫩嫩、稚气未脱的孩子,扛着厚重的石板,顶着烈日,寸步难移,每前进一步,石板硌在皮肤上,像挨了鞭子抽一样,火辣辣的疼。头上的汗水流到眼里,再顺着眼角流到嘴里,又苦又咸,根本分不清是泪还是汗……
几天过去,队长可怜他,怕他小小的身板儿承受不住这样繁重的工作,遣他走了,临走之前多给了他20块钱。
听闻县城就业机会多,他便拿着少的可怜的工钱,爬上了开往县城的班车,只身来到人生地不熟的新环境。城里真是麻烦,举目无亲的他找工作四处碰壁,不是嫌他学历低,就是看他没有成年不予录用。无奈之下他只好栖息在桥洞,饿了就吃五毛钱的馒头,渴了就喝河里的水。
很快,他的钱花的所剩无几,依然没找到落脚之地。
一天,买馒头的途中,无意间碰见一个女人带着一个鼓鼓的布袋往隔壁的水果店走去。盯着那个鼓鼓的布袋,他心生歹意,趁女人不注意,他窜上去就抢,女人先是一惊,随即知道遇到抢劫的,死死地抓住包袋,甚至滚在地上和他扭打起来。
激烈的场面引了人报案,警察把他抓了。布袋被警察归还原主,让其清点。女人打开布袋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因为里面全是几毛几分的零钱,加起来总共8块6毛钱!
为了这区区8块6毛钱,一个狼狈入狱获刑一年,一个豁出去性命也要死死守住。他乞求警察让他看看那个被他抢劫未遂的女人到底拿这钱干什么用。
在警察的陪同下,他看见女人拿了钱重回水果店买了几样水果:一个苹果、一个梨、几个红枣还有几粒葡萄。之后女人匆匆赶到距城中心几里之外的墓地,跪在一座新坟前嚎啕大哭:“我的儿呀!娘没用,没有那么多钱给你治病,你说你想吃水果,娘现在给你带来了……”
声泪俱下的哭诉,让在场的警察都流下眼泪,他更是难过,如果他有个这样的娘,又怎么可能走到现在这个地步?冲着女人的方向,他跪下磕了三个响头,然回去服刑。
这一次经历,让他仿佛换了一个人,不再沉默寡言。他和狱友和平相处,白天服从狱中改造,晚上有时间就看从图书室借来的书。因为表现良好,刑满八个月,他获得提前释放。
他偷偷地问了狱警一个秘密,然后跟狱友一一道别,笑着说再也不见。按公历出生日期,出狱那天他正好满了18岁,当天下午,他就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快餐店做送餐伙计。
跑了几天后他发现,城里网吧很多,但是那些网瘾青年玩游戏入了迷便不规律就餐,于是他回到店里找老板做了宣传单,之后和各个网吧的网管打好关系,把单子发到了城中心所有网吧电脑桌上。
快餐店的生意火了,他也挣了不少外快,不甘心一直送餐,他又自己置办了摊煎饼的器具,跑到网吧和学校附近摊煎饼,白天学校,晚上网吧。一年四季无论刮风下雨,他的流动煎饼摊从未间断,而且他做出来的煎饼分量足,口味独特,被抢购一空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事。
不久,县里多了一个让消费者流连忘返,回头客络绎不绝的“煎饼王子”店。
因为他的独特经历,他也成了县里首批选出来的勤劳致富杰出青年代表。电视台找他做访谈节目,通过媒体,他说出了自己的秘密,电视台为了录制效果,便发动全城帮他圆了心愿。
按照电视台给他的地址,他找到了那个曾经被他抢劫的女人住的地方。
一身朴素薄衣,满头白发苍苍。
一年多不见,女人更加苍老潦倒!因长时间弯腰捡拾废品,此时此刻她起身捶打酸疼的腰。这一幕让他的眼泪止不住的流,快步上前将她扶住,大喊一声:“妈,不捡了,走,咱回家”!
她转头惊奇地望着他,他握着她的双手哽咽着:“妈,儿子回来了,这些年您受苦了”!被如雨般泪水打湿的是,两双久违而又幸福的眼……
生命本就是一场救赎,你挽救了我年轻的灵魂,而我是你下半生爱的归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