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女儿童的共有的问题,它们是正确地还是不正确地开展,对于城邦是具有极大的,甚至是关乎全局全部的影响的”
讨论男子与女子之间的禀赋是否相同时说“没有任何一件属于城邦的管理者的工作,由于妇女时妇女,所以是专属于妇女们的;同样,也没有任何一件,由于男人是男人,从而是专属于男子们的。而是相反,天性是等同地分布于这两个,也就是说这一双生物之间的”。然后认为最有利最有益的婚姻是:女子应该归男子共有,儿童也是公有,应优生优育,使优秀的人养育更多的孩子,减少较差的父母的结合,并“以适当的方式,不事声张、不为人所见地把它隐匿,处理了”。最后一句话想到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群婚制,群婚制虽然避免的家庭制的弊端,但是事实证明它并不是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消亡。优生优育值得提倡,但是在较差的父母结合不威胁社会的前提下应该是没有必要遏制的。而隐匿,处理更是不可取的。人生而平等,且性本善,即使父母较差,但是若处于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经过良好的教育想必不会比父母优秀的孩子差太多。原生家庭对孩子有影响但未必是决定性的,寒门难出贵子但不意味着不出贵子。
而在讨论孩子的养育问题时提到“比对于护卫者们来说更重要,更必须要应用与他们的本行相关的经验和观察来教育他们的孩子”,比如,陶匠的孩子们必须“长时期地在一旁做辅助工作,同时注意观察”,护卫者的孩子们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目击战争的场景。孩子们的经验来源主要分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虽然大部分来自间接经验,但是直接经验的作用也不容易忽视,孩子们应当也有必要进行更多的实践获取直接经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