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章,让我们关注一下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
前不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几份裁决书让南宁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南宁金交所”)的逾期产品浮出水面;也将地方金交所乱象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经记者调查发现,南宁金交所在融资过程中出现了各类瑕疵:比如15家成立时间相近,交叉关联,空有注册资本却无实缴资本的“空壳公司”;资金违规进入个人银行账户,不仅如此还有突破200人的监管红线,出现高达260多人进行不定向融资的情况。
地方金交所的乱象,由此可见一般。按照监管的最新规定,地方金交所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销售融资和金融产品。针对金交所推出的定向融资计划,私募债以及各种理财产品等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合规争议,很多金交所和其产品仍然顶着监管的压力,一路“裸奔前行”。
现实中,笔者收到很多投资者对金交所理财产品的咨询。地方金交所由于其有地方政府背景,加之一定的风控流程以及较高的收益率,一直以来得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和关注。
然而从南宁金交所的乱象来看,这类产品中包涵着很大的风险。
本文今天探讨的就是金交所乱象和当下的困境,首先回顾金交所的一个历史定位和趋势,之后列举了目前存在的三个典型乱象并探讨了原因所在。所有的一切,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金交所的这一机构。
第一部分:金交所的前世今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共有金融资产交易所近80家(不太准确,也不用太在意),可以说自金交所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作为非标资产的交易载体而存在,彼时监管政策的不完全,对于其可进行发行的具体产品范围没有作出安排。
于是,金交所曾迎来过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非标资产是相对于标准化资产而言的,金交所的非标资产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定向融资计划,技术资产、项目收益权转让,私募债,委托贷款,国有企业金融股权转让,担保资产前置交易,实物资产交易等等。金交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成为创新的先锋和“沙箱”。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资产类交易所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提供金融资产的挂牌交易、登记结算和社会管理等服务和功能。金交所成立的初衷在于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不同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渠道。在这一点上,地方金交所是符合中央关于“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的精神和要求的。
用一个形象的比喻,金交所就如同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一样。只是随着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金交所开始不断偏离初衷,各种乱象不断。但这背后,其实有很多关注和思考。
第二部分:金交所三大乱象
乱象之一:合规乱象
合规当道的年代,金交所却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们知道银行、信托和券商包括基金资管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合格投资者认定方面遵循着一系列严苛的标准和流程。有任何不合规或者有问题的,都会导致认定失败进而无法购买对应的产品。然而金交所在投资者认定上,绕开了一行两会的体系规则,如非公开定向债权融资工具、债权投资计划,定向融资工具等产品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下随着银行风险偏好下降,法律以及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加之表外资金的加速回表,金交所成为了很多实体企业为数不多的融资渠道之一。融资难是需要大力解决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为了解决融资难而触碰合规的底线。
因此当前金交所的合规性问题,更像是当前市场大环境之下的无奈之举。产品不出现风险还好,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将会对地方的金融声誉和带来相当不稳定的影响。
乱象之二:无牌之下的融资
以某地省级金交所的推荐的融资产品为例,从合同文件上可以看到,这一产品的融资主体是当地的实体企业,资金用途为收购债权,还款来源为综合收入以及收购债券项下的抵押物处置的变现收入。从基本要素来看,没有太大的问题。
应该注意到的是投资门槛,此类金交所的产品从之前的10万变到现在30万,并要求是以1万元的速度递增。门槛与《资管新规》的要求是保持一致的,根据相关要求: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
目前值得注意的是,金交所对融资产品的转让也在悄然进行,而且大多数是通过APP和微信客服进行组合运营推荐。明眼人一看,这是严重违规的。
为什么呢?因为对于金交所的融资业务,监管是有明确的定调和要求的。在2018年证监会清理各类交易所部际联席会上形成的《关于妥善处置地方交易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金交所不得从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业务,涉及一行两会许可业务的必须取得相应的牌照。
直白一点的理解,金交所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上述金交所自设非公开定向债权融资工具、债权投资计划显然与该项规则相违背。不管现实中名称如何变化,在实质大于形式的面前,这些业务只能是正规持牌机构的事情。金交所自行创新和架构,早晚会被监管“找上门”。
乱象之三:资金监管
前面介绍的南宁金交所事件当中,南宁金交所发放的融资贷款的操作有一个严重的“瑕疵”,也得以借裁判文书网得以曝光。
根据一审判决书现实,南宁金交所涉及的12笔融资出现了骇人听闻的情况:融资方没有设立企业对公账户,而是根据融资方股东的要求,南宁金交所将资金直接转入融资方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主要为融资方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
直接打到实控人账户,这实在是太吓人了。
交易所在融资的时候至少会做一些规避,起码的“遮羞布”还是要有的,但是如此赤裸裸和明目张胆的还是少之又少。名义上的融资人跟资金转入账户应该对得,至于名义借款人再把资金倒给实控人,那是资金去向的监管问题。
出现这样的情况,交易所在肯定难逃其责。
按道理和常识来说,一个规范的机构是绝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这背后会涉及到诸多问题,每一项都让人头疼。从资金监管的角度,银行对企业账户的监管相对规范,但个人账户上的钱却很难监管。出现逾期之后,此类案件司法追诉的难度十分巨大,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当然,上述的三个乱象不过只是当下某些地方金交所的乱象的一部分;现实远比文中描述的更加复杂和难以捉摸。
第三部分:治理的困境
囚徒困境
一位金交所认识曾坦言:在经过《资管新规》的洗礼和数次的整顿之后;地方金交所还是做了很大程度的更改的。但是关于融资类业务,目前走入到了一个死胡同。也就是如何整改都很难完全满足监管的要求,成了尾大不掉的“怪胎”。
之所以金交所融资业务屡禁不止,其实还是有很现实的原因在其中的;随着互金的退潮和去杠杆之下,很多地方上的企业很难获得融资,银行为了控制风险惜贷现象十分明显,有时甚至还会抽贷。而信贷就是企业的血液,没了现金流再大的企业也会在瞬间分崩离析。
现实情况就是这样,如果金交所不发这个产品,企业可能会挺不过去,因此融资类业务也是金交所不得已的选择。而且金交所多年融资业务下来,形成了很强的业务惯性和路径依赖。如果融资类业务全部停掉,金交所也就不能称其为“金交所”了。
因此,这是当前的一个囚徒困境。
而地方金融交易所的大部分交易产品并没有也不需要取得政府机关的批准,即便有,往往也是当地金融办的一纸批复。相关金融产品的上线没有经过严格的论证和测试,也没有审查新产品的法律机制,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不稳定因素
但很多业内人士认为,金交所作为监管盲点,放任其开展融资类业务容易给局部金融环境带来不稳定因素。
毕竟现实中,金交所的投资者以公众为主(本应该是特定群体),小额、分散是其特点,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将会带来较大的外部性。无论是经济还是社会的外部性,所以这是值得关注的。而且金交所又不同于一般的互金平台,具有一定的类官方机构色彩,这是一把双刃剑,”
金交所乱象的背后,仍然有着监管体制难以有效覆盖的症结。多次整顿之后,监管和执行力上仍然距离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背后自然有地方利益隐藏或者说牵涉其中,地方金融办、财政、国资,还有企业和考核,有效监管依旧是一个难题。
写在最后
尽管今天讲述了金交所的乱象,但是本文并不是要一棒子打死。必须承认,金交所在推动中国金融改革开放与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程度的作用,而且有助于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降低银行体系的风险。而且更多的创新,也能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参考。
在当前去杠杆、严监管和资管新规破刚兑的大背景之下,宏观金融系统的风险不断释放。的这样一个特殊时期,金价所产品的风险绝对不低于,银行,券商,信托等发行的理财产品。
如何选择,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本文借一个案例延展开来,更是希望经上交所能够平衡好监管和地方及经济发展。在制度上合规,在服务实体经济上发力,在服务投资者的时候尽职尽责,金交所;笔者将持续为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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