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自我意识的价值(自我意识的幻觉可以帮助人类这个物种提升生存能力)
本书一直在强调一个观点:我们的一切体验都是脑构建的幻觉,重要的不是体验是真是假,而是这些幻觉能否帮助我们更好地预测变化、适应环境。
所以,我们可以转换一下思考的角度,不去思考“自我意识是什么”或者“自由意志是否存在”,而是“脑构建了一个自由的代理者‘我’来进行自我体验有什么益处?”
目前而言,我们只能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去进行猜测。
(实际上把evolution、evolutionary等词翻译成“演化”比“进化”更恰当,只是一般人都出于习惯称呼为“进化”。首先,“进化”一次带有方向性,好像暗示着生物是向某个既定方向不断前进的,但基因变异具有随机性。基因的变化不是有计划的行为,而是和尝试适应环境的脑一样不断试错以适应环境的。其次,“进化”暗示着某种生物比另一种生物更先进、更高级,但物种没有高低之别,只有是否更适应当前环境的区别,进化和退化都是相对物种生存环境而言的。
这不仅仅是在学术上较真的问题,“进化”这种称呼会给我们智人一种立于自然选择的顶点的错觉。人类可以把自己设定为神之长子,但人类可不是自然的宠儿,一旦环境发生了巨变,人类的优势地位很可能会变得荡然无存。地球也好,自然也好,其实根本不需要人类来保护,这些都是谎言,全球变暖、大气污染、荒漠化、生物大灭绝等等等等都已经发生过不少次了,地球依然在转,自然总会选出新的优势物种,智人理应顺着环境的变化而灭绝。说不定我们彻底完蛋了以后章鱼可以发展出更先进的文明,它们说不定还比我们更高尚,会把自己和长着羽毛的大蜥蜴与穿衣服的猩猩一起画在进化树的顶端,放进章鱼小学教材里当插图。只是当前的优势物种智人可不希望被自然选下去,所以我们才要“逆天而为”去保持环境相对稳定。我们保护的目标根本不是自然与地球,是我们自己。智人是地球上唯一一种有意识地去干预自然环境改变与演化进程的物种,从这个层面来说,我们又的确称得上是万物之灵。)
但首先,我们要看看行为经济学家对人类利他性的研究——恩斯特·费尔主持的共同利益游戏。若干名参与者拥有相同的初始资金并组成小组共同投资若干轮,投资收益会平分给所有组员,投资收益率为正且固定,但是盈利倍数少于组员人数。也就是说,不投钱也可以免费获得他人的投资收益,投钱则会因为投资收益均分而亏本(比如投资会翻倍但要分给四个人)。如果每个人都将全部资金投入,最后小组的总体资金额最大;如果有人搭便车不投入或少投入,最后他的资金额会增加得比他人更多,但小组总体资金额会少于所有人全投入的情况。
显然,实验中出现搭便车者会降低所有人的合作热情。而费尔在第二轮实验中允许参与者支付1美元使另一个参与者减少3美元,结果小组的合作稳步提升,每人都获得了比上一轮更多的收益。但是等待他人出手惩罚就可以剩下惩罚成本,组员使用这种“利他性惩罚”虽然能在长期中有效提升小组的总收益,但在短期上看属于损己伤敌造福他人,最后惩罚者的总收益也少于旁观者,人为什么会选择这么做?
事后调查显示,参与者在采取利他性惩罚时并未仔细考虑全体成员的长远利益问题,就只是为了惩罚不公正者。塔尼娅·辛格的研究证明,只要经过四次不公正的交互,我们一看到不公正者的脸就会产生情绪反应。不论是否会采取行动,我们大多拥有惩罚不公正者的意愿。事实上,费尔的实验中的搭便车者们全都是他为了防止实验中始终无人搭便车而安排的卧底,可见公正精神造成的社会压力之大。
这和自我意识的产生有何关系呢?
试想一下,一群熟练使用简单语言的群居的类人猿去狩猎猴子,每只类人猿都要支付体力,而猎物则会分给每个群体成员,可能有几只类人猿总是出工不出力,坐享胜利果实,但是要教训它们则可能遭到反击。那么,一个全体隔岸观火的族群和一个“正义感”很强的族群哪个更可能生存下来并扩大族群数量呢?
好,假设自然选择使得每个族群里都有许多利他性惩罚倾向较强的个体。在一次狩猎中有两只类人猿都没有出力:一只很健康,环境的影响使他的脑判断坐享其成更有利;而另一只则发烧了,环境的影响使他的脑对肌肉的控制能力下降。应该惩罚哪只呢?全都惩罚、只惩罚健康的个体、只惩罚生病的个体的三个族群哪个更可能生存下来并扩大族群数量呢?
这就是自我意识的价值所在了,就像我们虚构了“米”、“千克”这样的测量单位一样,脑也虚拟了一个指标“意识”来衡量其他个体的行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以更准确地调整其他代理者引发奖惩的概率。
如8.4所述,脑很擅长识别欺骗(但是投资小组没能识破卧底的身份),在搬箱子的人无意欺骗而真的用力搬轻箱子和故意假装用力时,后颞上沟的活跃区域是不同的(这是因为搬箱子的人演技不精)。识别欺骗的前提是人要能够区分他人做出异常行为的原因是他“没意识到”还是“故意执行异常行动误导我”。而3岁的孩子就已经能够明确区分故意行为和偶发性事件了。
尽管行动结果十分相似,但只有故意且恶意的行为才应降低对该代理者的价值预测,相应的,有意且善意的利他行为才应提升对该代理者的价值预测,对无意的行为则应减少价值的调整幅度。没有“意识”这个模型,我们无法区分这一切,只会根据他人一时的行为盲目调整这个人可能引发奖惩的概率,再花费更多的资源去纠正预测。
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构建了自由意志幻觉的脑能够更多地留存下来,而人类的脑更是通过共享模型发展出文化来强化“每个个体都拥有做出选择的权利和责任”的幻觉,而幻觉可以对我们的行为产生真实的影响。自由意志幻觉给每个个体都施加了社会影响以改变所有人的行为,只有故意伤害者会付出代价,无意伤害者会得到适度的宽容,损己利人者会得到回报,个体的合作意愿才会不断变强。利他性的“公正精神”对提升群居动物的整体生存能力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利他性对个体和集体的影响极其复杂,可以参考博弈论中的相关内容。)
“胜者即是正义。”或许对于个人而言此话不假。不过让我们把回顾的目光放得更长远些吧,直到千百万年之外。我们会发现,即使并非所有个体都恪守这点(自然选择必然导致假装利他和等待他人利他的个体出现),但正是“公正”、“善恶”这些虚构的模型让我们人类在进化竞争中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包括自由意志在内的自我意识体验或许是脑构建的幻觉,但无疑是最伟大的幻觉。脑虽无法挣脱受环境控制的客观规律,但却用主观的幻觉改变了客观的社会环境。我们共同构建起建立在自由意志上的一整套道德系统来互相施加社会影响,使我们的族群快速发展成为地球上规模最大、最稳定、最高效的族群。
从哲学上看,似乎决定论才是智慧的真理。但从物种角度上看,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是人类最大的智慧。
至此,至少对于人类整体而言,功利与道德走到了一处。
我们体验到的是真是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体验能否帮助我们更好地预测变化、适应环境,是这些体验是否优化了一个最为重要的模型——“人”。
第九章小结——自由意志的巨额收益
我们通过试错来完善某个事物的模型并识别它,但我们无法体验到没有自我意识的感觉,也就无法通过试错检验模型是否准确,无法精确自我意识的概念。
另一方面,虽然认知神经学家找到了在自由选择中起重要作用的脑区“背外侧前额叶皮层”,但不能保证参与者在实验中做出的选择真的出于自由意志,而不是社会压力的结果。目前我们还无法证明人的选择不是由祖先和个人累积的所有环境影响,即基因和个人经历,造成的必然结果。自由意志很可能是脑构建的幻觉。
自然选择迫使脑成为了一个功利主义者,所以相比于“自我意识的内容”和“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为什么我们会体验到自我”是更有价值的问题。
答案是,脑虚构了一个指标“意识”来区分其他个体的行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以更准确地调整该代理者引发奖惩的概率。只有相信“人有选择的权利与责任”,我们才能将注意力从复杂的环境影响转移到代理者的动机上,通过彼此施加社会影响来改变彼此的行为,即对无意的行为减少好恶的反应,对善意的行为抱有好感,厌恶恶意的行为,来促进公平高效的合作,增大群体的整体利益,使群体在自然选择中更容易延续下来。
尽管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可能都是幻觉,但是从这些幻觉发展而来的道德使人类成为了地球上生存能力最强的物种。
全剧...啊不,全书完。呃,应该说全书的心得完了,按照上文的思路再讲一句吧。各位看官选择相信或不相信这些内容都是环境造就的必然结果,而环境影响导致我希望给各位读者施加足够的社会影响,而这没准就能导致相信这些模型的人多一些,让大家做出更有利的决策,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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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絮叨版和纯净版的区别何在呢?
絮叨版里有括号里的斜体字内容,纯净版里则没有。
在等什么?这次我不问“为什么有两个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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