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啊!阿擦

作者: 天光要吃好 | 来源:发表于2019-01-25 12:13 被阅读5次

    在我行将三十岁的时候,我第一次意识到鸡和鸭关在同一个围栏里也能自顾自地生蛋。

    原来我吃了这么多年的鸡蛋鸭蛋茶叶蛋皮蛋,仅靠母鸡母鸭们一己之力就能诞生。这对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越活越蠢,并不是越活越年轻。

    Instagram上最近在流行“十年照片挑战大赛”。我也跟风挖出了一张09年的照片,那时候的我还喜欢穿松松垮垮的衣服和裤子,头发朝天竖起,在海边吹着风晒着太阳,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而十年后的自己,梳着整齐的油头,没有周立波吴秀波那样油腻,但也足够油腻。

    女朋友嘲笑我生活常识的匮乏,说等我到了四十不惑的那天,她还要把这件事拿出来再说一遍。

    上个月有人托朋友告诉我,读书的时候非常崇拜我。我当时开心地把这件事跟女朋友分享,也被她当做一个梗笑话了一整天。

    毕竟我连蛋是怎么下的都搞不清,确实有点蠢。

    她固执地认为,蠢的方面多了,就应该会有一个地方是超凡脱俗的,但我们想了一晚上,却什么都没找到。

    就是我这样一个脑子开始变得不那么灵光的人,正在合不拢腿地迈向三十而立的路上,一路摩擦,一路挣扎。

    虚岁这个概念让我们成了第一批奔三的90后。

    在妈妈们眼里,「中国人当然得过农历生日了」。所以顶着一张虚假身份证日期的我,一直在错误的时间接收着移动们银行们的好意,很少有人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理所当然地,也就很少有人会送我礼物。

    连写篇文章给生日的自己这种矫揉造作的事情也只能自己来做。以自己为对象写文章这回事,确实过分了一点,这就像有些人拿自己的自拍照当做手机锁屏,桌面,聊天背景一样,多多少少会让人觉得困惑。

    2018年的秋天,老家拆迁了,顺带着也带走了很多我成长的记忆,满墙的球星海报,一摞摞的杂志,都一股脑地被掩埋到了废墟之中,这其中就包括20岁之前作为生日礼物收到的几本杂志。那时候也有一位异性朋友说很崇拜我,会给我送杂志和专辑,我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杂志上的麦迪很帅,林宥嘉的歌很好听。

    后来,女朋友会送各种各样的礼物给我,最多的还是鞋子,我对鞋子总是来者不拒,这几年穿的鞋基本也都来自于她的“赠予”,每一双都让我觉得自己是街上最靓的那个仔。

    前几天,即将研究生毕业刚签了工作合同的弟弟也送了一份礼物给我,这让我倍感欣喜,在大冬天炫耀般地穿上了那件薄款的冲锋衣,万幸还挺保暖。

    2018年,我没有坐过飞机,没出过远门,所有的年假都用在了回家以及参加朋友婚礼上。

    上半年为生活所累,时常焦虑,下半年依然为生活所累,尝试着用阅读写作打游戏转移注意力。除了感情和精神上逐渐饱满和充实以外,其余方面碌碌无为。身无长物,也毫无进步,看着同龄人们快马加鞭把我甩出好几个五马街的差距,说不羡慕那都是假的。

    我试着去接受现状,接纳日趋平庸的生活, 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万事顺遂已经取代了大富大贵,成了我对生活的希冀和展望。现在,对我来说,没有焦虑和痛苦的每一天都是充满盼头的新的一天。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

    我已经有两年时间没跑过步,一年时间没游过泳了,每天靠着次数不等的引体向上维持着必要的体力,很久没有体会过运动后精疲力竭的畅快感,借以享受一个安稳的觉。

    时光在我身上飞速地流淌过,也附带着带走了很多东西,一些跟活力、热情、斗志有关的东西。

    可是人生又像极了摩天轮,总是有缓缓上升的时候,又有缓缓下落的时候,谁也说不好自己在这个循环的哪个节点上。但它总能够让你抱着多一点的期待,想要看更远一点的风景。

    我是Aca,属马,水瓶座,朋友们都叫我阿擦,也有人英语太好,叫我阿咔。

    上周末在我阅读村上春树的《假如真有时光机》的时候,我脑子里冒出来的是村上龙的《跑啊!高桥》,这很莫名其妙,又让我心头泛热。这两位作家我都很喜欢,但我更爱鼎鼎大名的那个。我一直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村上春树的忠实读者,看了他大约四十来本书。

    村上春树的小说为他赢得了除诺贝尔文学奖之外的几乎所有荣誉和名声,他的散文和游记不那么出名但同样也很出彩。

    在我早先写的一篇文章里,我提到了乌冬面启蒙书籍《边境,近境》,看完那本书,我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吃到顶顶好吃的乌冬面。在《假如真有时光机》里,村上将他喜欢的几个地方恰到好处地描绘在读者眼前,又让我们多了几个“有生之年必打卡”的地点。

    他热爱跑步,一共参加过六次波士顿马拉松赛,最喜欢在波士顿的查尔斯河畔一条小径上练习,「只要情况允许,一年之中几乎每一天,我都会穿上慢跑鞋在这条路上奔跑。

    半个月前刚度过70岁生日的他,可能已经没办法参加马拉松赛了,但他依然在笔耕不辍的情况下,把跑步和游泳当成毕生的爱好,所以他也就能在三十多年里一直保持健康和高效地创作。

    在阅读了他的书籍十几年之后,我的爱好也逐渐地向他靠拢,当然爵士乐和酒精除外,这两样委实欣赏不来,养猫在我看来也稍微有一点难度。而其他的,我都喜欢的不得了并且在努力效仿。

    我应该永远都赶不上他的努力和坚持的程度,甚至连健康这一项都远远比不上。但我还想再追一追,跑一跑,毕竟我还有很多时间,毕竟我生肖属马,而马儿永远都在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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