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理赔部的同事交流,他充满感慨的地表示:各种各样以前从未听过的病都经历过了,什么川崎病啦,什么地中海式贫血啦。
今日和老同学聊到孩子们,他说他的小儿川崎病刚治愈。
曾患有川崎病,可以投保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来简单认识一下川崎病!
川崎病,一看名字,川崎肯定是和日本有关。的确如此,1967年,日本的川崎富作教授首先描述了该病,于是就叫川崎病了。同时该病日本发病率较高。
川崎病是一种以全身血管炎为主要病变的急性发热出疹性疾病。病理改变主要为中小动脉的全层血管炎,多脏器受累,以心血管病变最为严重。
据统计,川崎病好发于5岁以下的孩子,男孩的发病率高于女孩。
常见的症状有发热、皮疹、颈部非脓性淋巴结肿大、眼结合膜充血、口腔黏膜弥漫充血、杨梅舌、掌跖红斑、手足硬性水肿等。
川崎病的转归预后,对风险的评估至关重要。
川崎病预后大多良好,通常可完全康复,有少数可导致冠状动脉炎。川崎病引起的心血管损害是影响预后效果的最重要的因素,也是造成儿童时期缺血性心脏病的主要原因,还可能在孩子成年后引发冠心病。川崎病目前死亡率1%以下,约2%左右出现复发。
那么了解上述有关川崎病的知识,曾患有川崎病可以投保寿险、重大疾病吗,答案就很明显了。
患有川崎病已治愈无并发症后遗症,可标准体投保;若有并发症后遗症,通常拒保。
那么如何证明已治愈呢?提供当时的住院病历,让核保员了解当时的发病情况、治疗情况等,同时提供出院以后的各项复查病历资料,让核保员了解是否治愈,是否有后遗症,是否有复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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