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第三天。
我是一个记得事情的人。
更是一个喜欢遵守规则的人。
但却不喜欢什么都按照标准行事。
谢耳朵 喜欢规则 喜欢合约 喜欢将一切生活琐事条理化。
我不喜欢这些,却喜欢谢耳朵。
就像我不喜欢他喜欢一切规范有序,却喜欢他一样。
没别的原因,仅仅因为生命力。
有精力打理你的生活,规范你的秩序,毫无疑问是个生活态度积极的人。
虽然有些强迫症,却对生活充满虔诚。
我曾经很近距离的触摸一段年龄差距很大的恋爱。
有我喜欢的一切婚姻的影子,却是在我最想恋爱的时候。
吃菜有机,跑步经常,读书必须。
宽敞空旷的房子,
红光闪闪的博士学位证书,
唯独缺一个女主人公。
他温文尔雅,口吐莲花。
我那个不到1000块钱的滑盖手机,
记录了几百首七言绝句。
北方南方某个远方,
那些穿越时空的忘年师生恋,
差点让我觉得一切都有可能,
一切我都可以接受。
直到有一天凌晨,
想拥却触摸到衰老松弛的背部肌肤,
第一次害怕,
时光的力量太过伟大,
以至于我停住了自己的脚步,
因为我还是更喜欢那些年轻美好扁平化的肉体和灵魂。
我爱着美的世界,喜欢夕照,落叶,白雪,静水,这沉静让我欢喜。喜欢这静的世界,却拥抱着年轻有着强烈生命律动的节奏。
我爱这新生的,美好的世界,如同我爱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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