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是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每当到了暑假期间,很多老师都会给学生推荐读书清单,许多网站也在首页贴出了各种“必读”书目,这本书长期都是名列榜单之首。“暑假”再次到来,我又把这本书重读了一遍,有一些新的思考和感受。
首先聊一个题外话,记得上中学时,每学期的语文课本里都会有3—4篇鲁迅的文章,也正是因为接受了这样密集的“洗礼”,让我们每个人都对鲁迅的文章印象深刻。可如果问到大家对这些文章的感受,想必大多数人都是摇头叹气、甚至无比痛恨。有这么一个说法,中学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些优秀的作品带给我们的却是痛苦的回忆呢?我简单总结了下,主要有四个原因:
第一:内容深奥。鲁迅身处清朝末期、民国初期,改朝换代时期总是充满了动荡和不安,尤其像他这样有革命主张的,说话做事都得小心,否则不经意间就被办掉了。
比如,在《药》这篇文章里,他赞扬主人公夏瑜为革命而献身的精神,夏瑜何许人也?暗示的就是革命先烈秋瑾,“夏”和“秋”都是季节,“瑜”和“瑾”都是美玉的名字。
大家看,连小说中的人物姓名都要转这么一个弯,更不要提文章中所衍生和暗示的其他内容了。所以我们看鲁迅的文章,充满了各种明喻、暗喻、借喻,书下面通常是各种注释,甚至比有的文言文的注释还要多。
第二:逻辑独特。我们经常会说有些作家的写作风格很相似,但几乎没有听说过谁的作品和鲁迅相近。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鲁迅的文章个性太鲜明了,不是没人想学,而是根本学不来。我个人的感受是,鲁迅的很多经典语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能用两句话来表达意思的,绝对不用一句话来说。
比如,大家熟知的《秋夜》里的这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别人要是这么写肯定会被骂,直接写两棵枣树不就得了?但是鲁迅这么写了,那味道就是不一样。
再比如《故乡》里的这句: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初读这句话,估计大多数人都会被绕晕,十遍之内能看懂意思的,都是高手。
第三:文字拗口。鲁迅所处的那个年代,正处于文言文向白话文过渡的时期,虽然鲁迅是白话文的“开山鼻祖”,写出了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但是毕竟旧时代去时未远,语言风格一时半会儿还不能脱离旧时气息,所以有的句子看上去既不是文言文,又不像白话文,阅读起来会有很奇怪的体验。
还有一点就是,鲁迅的文章中,动不动就出现“通假字”,有些能猜出来,有些猜不出来,这也给正常的阅读带来了困难。学生时期都有叛逆的情绪,一个个脾气都很大,大家用现代的标准评判当年的文字,会觉得这明明就是错别字啊,为什么硬要说成是通假字呢?因此把自己的怨言全部转移到这些“通假字”上,认为鲁迅没水平。
第四:需要背诵。这一点真的是太重要,太重要了!鲁迅的文章给很多人留下阴影,根本点就是在这里。由于上面说的三个原因,鲁迅的很多文章连看都很难看懂,需要老师反复讲解,以及在查阅很多参考书的基础之上,才能理解文章的真正含义。可是有多少人能静下心去理解呢?很多人都是在不怎么看得懂文章的情况下去背诵,而且还不是一句两句,通常是要整段整段地去背诵,效果当然就非常的低了。所以,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背到前面忘了后面,背到后面忘了前面,背到中间前后全忘了。对于学生时期的我们来说,实在是痛苦万分。
以上说得都是学生时期的回忆,想必很多人都记忆犹新,毕竟读书和恋爱有一个共同点,当年经历多大的痛苦,现在就留下多深的印记。
我们当然没有必要去苛求学生时期的“无知”,时代的差异以及年龄、经历的浅薄,成为了横亘在鲁迅和我们之间的障碍,陌生的耳朵是永远无法听懂悲伤者的语言的。
但也必须要承认的是,成千上万个中学生们“痛苦”的感受,丝毫不能否定鲁迅的伟大地位,相反,当我们很多年后重读鲁迅,会深刻感悟到,即使是用再华丽和惊叹的语言,也不能表达出内心的敬佩之情。
那么,口说无凭、空说无益,鲁迅的文章写得到底有多好呢?我和大家一起分享《呐喊》中的四篇文章,看看鲁迅是如何用登峰造极的笔法来描写人物形象的。
首先要说的是《孔乙己》。孔乙己是一个落魄的书生,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这个人既善良朴实,又迂腐顽固,放到现在来说,就是为人还好、但情商太低。
鲁迅只用了一句话就把孔乙己穷困书生的形象写出来了: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说明没钱,有钱早就坐到酒馆里面去了,可知识分子气势不能丢啊,再穷苦也得穿长衫,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这句话真的写得很妙。
再看孔乙己去咸亨酒店买酒时的语言和动作,他对酒店伙计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排”这个字写得太精彩了!九文钱才多少啊,就这么一点点钱,还一个个地排出来,觉得还可以拿出来嘚瑟,这个孔乙己不被人嘲笑才怪。
另外,他是自诩读圣贤书长大的,内心确实是有着莫名的骄傲感,他问酒店里的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是怎样写的,小伙计说这么简单的字,不就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吗?我们再看孔乙己的反应: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极高兴那是真高兴,因为觉得显示自己的时候到了,因为他觉得别人不知道一个字有四种写法。
仅仅就看到上面这三句话,如果这样的人活在我们身边,说实话,你想不想打他?
再来看《阿Q正传》。阿Q是一个贫苦农民,也是个泼皮无赖,还代表了革命浪潮中被碾压的无数底层百姓。他最鲜明的形象就是有着奇特的“精神胜利法”,被称作中国版本的唐吉诃德,喜欢在假想中克敌制胜。
比如,他和未庄的村民吵架,被人家猛揍一顿,心里想的是: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然后心满意足的得胜走了。注意这“得胜”二字,明明是自己被别人打了,却假想别人是自己儿子,然后瞬间就心满意足,而且还认为自己得胜了,你说这个人心是有多大?
再看这家伙在外面乱说赵太爷(可以理解为未庄的乡贤)和他是本家,赵太爷就把他打了一顿,他的心理反应是: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儿子打老子......于是忽而想到赵太爷的威风,而现在是他的儿子了,便自己也渐渐的得意起来。明明又是自己被打了,却又认为对方是自己的儿子,更神奇的是,想到这个“儿子”非常威风,自己反而更加得意,你说这个人脸皮得有多厚?
这阿Q说到底也是个人啊,被欺负习惯了,也想欺负欺负别人。找了半天,目标锁定了静修庵里的小尼姑,小尼姑不让他碰,旁边的人就起哄笑,这无疑就是给阿Q注入了兴奋剂,他扭住小尼姑的面颊,说: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大家看看这个逻辑,明明是欺负跟自己不是一个能量级的女人,还这么嚣张,给出的理由也成为了经典。这句话后来也经常用来讽刺那些不讲道理的行为,比如现在的某国总统,东一榔头西一锤子,总是想欺负别人,什么便宜都想去沾,就是见不得别人好,他的心态不就是和尚动得,我动不得?
当然,鲁迅也不是总写这些讽刺类的角色的,比如《社戏》这篇文章,里面的角色就让人觉得很温暖。
故事的起因是,作者在夏天由母亲带着去外婆家玩,距离外婆家的一个村子(赵庄)里有人唱戏,他很想去看,可是自己是城里来的,不会弄船、也不熟水性,这时旁边的一帮小伙伴就自告奋勇划船带着他去了。
在去的路上,他很着急,想尽快看到戏台。有多急呢?书中是这么写的:
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大家看这个用词,以为、渐望、依稀、似乎、料想、或者、也许,铺垫了这么多不确定的词,最后看到的的确不是赵庄,而是渔火,这一下子就把作者急切的心态烘托了出来。
再看他们在回来的途中,肚子饿了,就想整点田里面的罗汉豆吃,小伙伴们就问一个叫“阿发”的,是吃你们家的,还是吃别人家的,我们看文中是怎如何描写阿发的:阿发一面跳,一面说道,“且慢,让我来看一看罢。”他于是往来的摸了一回,直起身来说道,“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多可爱的人物形象啊,既有农村人的朴实,又有孩子独有的那份可爱。我每次读到这句,都情不自禁会来回多看几遍,太形象、太真实、太有意思了。
还有作者在最后感慨: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看不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真的是真情流露,让人读完回味万千。我们每个人都有童年的回忆,也经常会说,小的时候吃过什么东西,现在再也吃不出那个味道了,是不是就是鲁迅说的这个意思呢?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当属《故乡》,讲得是作者(不知道是不是鲁迅本人的故事,所以用作者来代替)回老家变卖祖房,以及搬家的事情,里面描写了闰土、杨二嫂等知名度特别高的角色。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这篇文章,那无疑就是“凄凉”,我们来看作者是如何来写的:
首先看回家路上的景色:时候既然是深冬,临近故乡时,天气又隐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就深冬、隐晦、冷风、苍黄、荒村这几个词,我觉得不管是谁,读完心里都会觉得一阵冷,太惨了。
搬家的时候有东西要卖掉,也有的东西要送人,刚才提到的闰土、杨二嫂,这个时候就出场了。
闰土是以前作者的家境比较好的时候,家里所雇佣的一个长工的儿子,由于和作者年龄相仿,在童年时候曾经一起玩过,所以给作者留下了美好的回忆。这次听说闰土也要来搬东西,他就很激动,用了很大篇幅的内容去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但铺垫的越多,对比之后就越显得凄惨。为什么这么说?
当闰土看到作者的时候,是什么一个情况呢?没有激动的握手拥抱,也没有一起畅谈以前,而是: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提到闰土就能想到当年的富裕家境,与现在的家道落魄相比,此为凄凉之一;看到闰土被封建压迫的悲惨形态,此为凄凉之二;想到闰土与自己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此为凄凉之三。所以一个闰土,三种凄凉。从写作的技巧来说,太精彩了!
再看杨二嫂,本来是家对门卖豆腐的,以为作者卖房子是因为发达了,所以想趁机也拿点东西走,可作者很穷了,除了给闰土的,其他东西想卖掉换钱。我们看杨二嫂是怎么说的:“阿呀呀,你放了道台,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阿呀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她说完顺便还将作者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自己过的不好,还被邻居所不解和嘲笑,摊上这样的邻居,这样的行为,以及作者这样的心境,真是凄凉的欲哭无泪,只好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可最凄凉的,不是现实的困境,而是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作者看到自己的侄子和闰土的儿子玩得很开心,正如当年自己和闰土那样,于是心生感慨:我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这是作者所期待的下一代人的未来,可是希望在哪里呢?他看不到,所以,他害怕,他迷茫。
这才是鲁迅想表现的那个年代最大的凄凉,也让整篇文章得到了升华。
走笔至此,翻开手中的《呐喊》,望着朦胧的夜色,我仿佛看到狂人在望着赵家的狗,孔乙己在讲茴字的四种写法,华老栓在拿夏瑜的血馒头,闰土在隔着墙叫老爷,阿Q在逗尼姑、耍无赖,迅哥在怀念那夜似的好豆、那夜似的好戏……
再也没有暑假的我,看着年轻时读过的书,想着年轻时做过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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