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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而无社保的人该拿什么治病救命

贫困而无社保的人该拿什么治病救命

作者: 坚守良知 | 来源:发表于2018-07-05 22:53 被阅读11次

    贫困而无社保的人该拿什么治病救命

      2012-07-17 08:41

      作者:唐孝忠

      由于贫困,为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透析,北京男人廖丹伪造医院收费单据,4年骗取北京医院透析费17.2万余元。虽然妻子暂时保住了生命,但这个负责任的丈夫廖丹却涉嫌犯罪而可能被处以刑罚。由此可见,行骗虽然可能暂时保住生命,但毕竟不是最佳途径。然而,对于廖丹这样的家庭,若要保住妻子的生命,似乎找不到长久之计。

      不过,廖丹夫妇很幸运,当然,幸运并非是行骗,而是被舆论关注。于是,珠海政协委员陈利浩等爱心人士,向廖丹捐款,使得其可退赃而获得法律的饶恕。随后,已有3900余网友捐款33万余元,廖丹妻子拥有了10年治病费用,只要不出意外,或许,廖丹妻子还可存活10年或更久。

      廖丹妻子很幸运,是因为舆论的帮助。而还有许多身患尿毒症的患者,却并未被舆论关注,他们与亲人共同承受着身体、精神上的折磨,他们很善良,他们认命,就这样默默地苦苦地支撑着,他们找不到更好的筹资途径,他们也没有想到歪门邪道,他们只能听天由命,死了就算了。

      这让笔者想起几年前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风景区中的一个经营农家乐的农民,他也身患尿毒症,因为承受不了昂贵的透析费用,后来终于死去。不知道还有多少不被舆论知晓的尿毒症患者,不知道还有多少病重却缺乏治疗费的患者,他们都没有社保支撑,即使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撑,也是杯水车薪,他们都不被舆论知晓,他们也在苦苦地挣扎着,他们的结果,往往是不幸。

      许多人或许认为,这是一件很无奈也很正常的事情。不,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这是人权中的最基本权利。既然是权利,那就应当给予鼎力维护。维护者是谁?这些贫困而无社保的病重患者,该拿什么治病救命?

      根据法律,维护者是对患者负有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家人,但是,若家人无能为力时,且无社保支撑或不能根本解决,该拿什么治病救命?

      偷盗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许能治病救人,廖丹就是例证,然而,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那就靠舆论呼吁,靠慈善人士捐助?廖丹也做到了啊。然而,慈善是自愿的,靠慈善能解决所有的贫困患者的治疗费吗?答案是什么,不言自明。

      既然慈善不能解决所有贫困患者的生命保全问题,那该怎么办?

      维护公民的生命权,政府就该承担起这个神圣而艰巨的责任。政府该怎么承担?当然是建立健全科学而完备的社保体系,让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医疗保障,尽可能保全生命。

      去农村看看吧,去山区看看吧,到底还有多少无助的患者等着救命钱?他们的生命权不能因为未被舆论看到而被漠视,当务之急,政府应当尽快完善社保体系,让所有公民都能平等地实现生命权。至于该怎么去完善,就看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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