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集主要围绕日照权展开,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日照权。
在日本宪法第25条中明确地赋予了日本居民维持健康文化的最低限度的生活的权利,这其中应该就包括日照权。这在日本的《建筑标准法》和《城市规划法》中有具体规定。
第二十五条
すべて国民は、健康で文化的な最低限度の生活を営む権利を有する。
国は、すべての生活部面について、社会福祉、社会保障及び公衆衛生の向上及び増進に努め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还比较薄弱,只有范围较大的采光权,主要以《物权法》第八十九条为依据,具体规定较少不太完全。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正是如此,日本的建筑物一般不超过10米,很少有高楼。此外,日本人的权利意识较强,在自身的权益受到威胁或损害时,懂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就像该集里的小区居民,只可惜他们遇到了古美门。
矛盾双方分别为小区居民和岛津地产有限公司。从古美门金钱至上的性格,可知他必然是钱多势大的岛津地产商的代理律师。而小区居民的代理是资历深的人权律师大贯善三,他对这类诉讼极其擅长,曾多次叫停建筑施工,并取得了大额的损失赔偿。
一开始,大贯善三和居民主张的是停止施工,想要保护居民的环境权,能够沐浴在阳光之下。但是,人性面前,渐渐变了味,这场矛盾变成了和解金金额多少的较量。大贯善三联结居民的力量,发动更多的人去对抗大企业。毕竟,群众就是力量,会对对方企业产生不可小觑的压力和影响。但是古美门调查了加入居民反对会85户居民的位置,日照情况。部分居民只是被和解金所吸引加入,言语上以他们不实的权利损失要起诉他们进行了“威胁”,挑破了他们的心理防线,迫使他们退会。剩下的居民,古美门懂得擒贼先擒王,从居委会会长下手,掌握了他私自侵吞小区的公共金的把柄,并以额外的油水诱惑。最终古美门大获全胜,瓦解了居住反对会,以他的理想赔偿金额和解。
这其中的一点也特别值得让人佩服。最开始,古美门提出的金额是5000日元,大有戏弄人之意。第二次是5万日元,让一部分人有了松动。最后提出的20万元每户,已经变得极易接受了。古美门这波操作,深谙人心,这跟砍价时的技巧有异曲同工之妙,先压价到极低,最后再说出自己的理想价格,往往屡试不爽。
《legal high》E04——人权与利益的较量自然,古美门的做法让真知子感到不爽,觉得他损害了弱小者的权利。但是古美门瞎编的一番话就让真知子改变了立场。什么才是真正的正义?可能你以为的正义只是对于一部分来说的,对于另一部分人反而是不公,是黑暗。事物可能都具有双面性吧!
这集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古美门强的是什么?是他明白自己身为律师该走的道路——为委托人的利益全身而战,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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