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围城》已经是好几年前了,忘了具体是哪一年,脑子里对于书的内容几乎完全忘记掉了。不得不说自己以前的读书太不得章法,只是囫囵吞枣的读完了,没有做笔记,也没有写总结,读完就只是用眼睛轻轻扫了一遍,雁过水无痕。
很难说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阅读的。以前时不时也会读书,也有过几个月没读书的间隔,很不成系统,且只读自己感兴趣的小说类。现在慢慢找到了一点读书的感觉,每天会坚持阅读,也会多涉猎一些小说类之外的其他的类型,比如说传记类,心理类。越读越产生一种急迫感,自己读的书实在太少了,世界上有太多好书等着我去读,这短短几十年怎么来得及?更不用说想在短时间内尽可能多读些书让自己尽快有所成长。急完也只能放宽心,告诉自己“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每天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多读一些,总会是有益的。时间会给我反馈。
说回《围城》,只恨自己的语言能力无法把自己想要表达的赞叹准确的表述出来。这本书的语言文字能力超强,很多细小的事物或者心理活动被作者写得趣味横生,且让人感同身受,好多段文字都让我发自内心的感叹“太厉害了”。我用wx读书看这本书,标记了86处,都是描写特别出色的地方,还有很多也是精彩的,太多了,就没有全部标注。
比如一开头: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退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我什么时候能写出这样的景物描写来。
比如:毕竟是清晨,人的兴致还没给太阳晒萎,烘懒,说话做事都很起劲。——太形象了,早起还算精神,给太阳晒一晒就懒洋洋了。
比如:这船,倚仗人的机巧,载满人的扰攘,寄满人的希望,热闹的行着,每分钟把玷污了人气的一小方水面,还给那无情 无尽 无际的大海。——这描写,这排比和对仗,工整,文字精巧且意义丰富。
比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这么精妙的比喻,怎么能联想到一起的。
后面还有更精彩的,在这就不摘录了。
总之这次看就像看了一本全新的书,读了一个全新的故事,看着主人公短短两年左右的时间仿佛经历了一段漫长的人生。男主角从欧洲留学回国,当时意气风发,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这也看不上那也看不上。因为自身眼高于顶,加上不善交际,遭遇了各种挫折和阻碍。通过挚友的关系,从上海岳父的小银行流转到湖南一个小镇教书,️被辞退,依然借助挚友的帮助回到上海一家报社担任办公室主任,最终又辞去了工作,工作上一直不咸不淡,没有任何成绩。依仗着一点可怜的仅有的朋友关系,被推着前进,从未发挥过自己的本事去寻求自己的事业。感情上也是乱七八糟,稀里糊涂搅在自己喜欢的和喜欢自己的两个女人当中,导致同时失去了两个人。之后在湖南浑浑噩噩的与一个自己看不上的女孩子订婚,又在回上海的途中匆匆忙忙的结婚。婚姻中有过小甜蜜,但是受到两个家庭其他人员的影响,俩人之间更多的是争执 不合 互不相让的争锋相对。他本身是一个文化人,还有幸去欧洲留学镀金,本已比太多人幸运太多,但是他混不正经,从未认真生活,最终被事业遗弃,在婚姻这个围城里过得一地鸡毛,让人唏嘘。
在30多岁的年纪第二次读《围城》,虽然未经历过书里描述的生活,但已很能理解生活的真相大抵如此。从书里能找到很多共鸣,找到一些慰藉,还有些许欢乐,更多的是能看到许多巧妙的写作技巧,不愧是经典必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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