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啊

作者: 江寒的号 | 来源:发表于2017-04-08 00:02 被阅读19次
    少年啊

    六岁那年,母亲把我送上了当地的小学,临进校门前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我站在旁边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就跟着其他小伙伴走进了校园,记忆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积越多,直到现在。虽然我一再强调自己的记忆线很长,可六岁之前的很多事情依然模糊不清,隐约记得那时家里还没有院子,我常常一个人跑到墙角,拿锤子把洋钉钉进土里,只露出上面的一小节,然后用母亲织毛衣剩下来的线圈缠绕在钉子上端,营造一种微缩版迷宫的感觉,并且想像着自己变得很小很小,小到足够可以身处迷宫之中,就这样自娱自乐一整个下午。有时我也会找来废弃的酒瓶盒子,用洋钉在四周戳几个洞,在底部放上一小截蜡烛,然后用线连接着竹条做成一个简易的花灯,我喜欢在晚上挑着自制的花灯去找小黑玩,花灯是我人生的第一个玩具,小黑是我人生第一个朋友,小黑不是狗而是我的邻居,我俩总是玩到很晚,直到母亲站在门口大喊我的名字才悻悻的回家睡觉。其它的很多关于儿时的记忆都来自于母亲的口中,比如我打小就爱干净,穿开裆裤的年纪里,其他小伙伴都是不拘小节席地而坐,只有我选择蹲在地上,不让裤子和屁股与地面亲密接触,又比如我脑袋后面有一块疤,直到现在都是光秃秃的不长头发,母亲说是在和小黑一起过家家时被小黑用锅铲不小心铲的。小黑一家后来搬去了其它地方,我不知道是哪里,也就自然而然的断了联系,小黑的离开让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到孤单无助,我也知道了原来人生中会出现离别的字眼,而大多数的我们都不擅长离别只知道事后回忆。

    幼儿园里我没有像其他小伙伴那样在教堂里哭喊着找妈妈,我努力写字,认真唱歌,十足地乖巧与懂事。一年级的时候,我就适应了学校的生活,课堂上也表现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往往在老师刚提出问题还没等其他同学举手时,我就已经脱口而出报了答案,然后在其他同学一脸错愕的神情中等待着老师的表扬。现在想来当时的行为真的令人生厌,但我记得清楚,那时的自己十分开心洋洋得意于自己快人一步的小聪明。很多老师会在见到我母亲的时候夸赞我的聪明,这让站在旁边的我听了很是开心,但我要强装淡定显得谦虚不能露出得意忘形的姿态。我是渴望得到老师的夸奖的,在那个年纪里,没有什么比获得来自老师的认可更令我开心的事情了。整个小学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听到了无数来自老师的夸奖与赞扬,这让觉得自己比同龄的很多人要聪明,那时的我还不明白,聪明有的时候未必是好事,尤其是当你把聪明凌驾于努力之上的时候,自以为是的聪明会让你眼高手低止步不前,甚至慢慢走向堕落的深渊。或许是因为聪明吧,我的周围总是不缺乏玩伴,他们陪我度过了无数欢声笑语的日子。偶尔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默默的待在座位上盯着某一件物品发呆,或是铅笔或是橡皮,不声不响的一看就是小半天,也会独自走到操场上坐下来,看着远方落日,看着同学们的身影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陷入了沉思。我不记得当时的自己在沉思些什么,毕竟在那个年纪里对人生和理想还没有概念,不像现在,所有的沉思都牵扯到人生和理想。因为快乐的原因,日子过得很快,四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三个好朋友,我们一起跪了天地拜了把子,校园人称F4,那是最为风光的日子,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有人把朋友定义成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只会在仅有的交集里陪伴我们,然后以原先的方向各自离开。我很庆幸我们四个之间没有如此,过去了这么多年依然亲密无比,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累积友谊也愈加淳厚。现在的我们处在不同的城市,但只要我去他们所在的城市第一个打的电话就是他们,每年过年我们都会聚在一起,洗澡打球搓麻将,他们早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获缺的存在,也是我婚礼那天伴郎的不二人选。也是在那一年,我迎来了事业上的高峰,被老师钦点为检查员,就像现在大学里的学生会主席,每天的工作就是检查各班级的卫生和早读状况,还要在做早操时站在队伍的最后数每个班级的红领巾佩戴情况,做好统计交给老师。这份工作不仅可以让我避开早读和做操,更是极大的满足了当时自己的虚荣心,因此,别人的检查员都是只做一个学期,只有我愣是做了两年,直到小学毕业。我在五年级的时候突然爱美了起来,主要体现在坚决不像小时候那样穿别人穿过了的衣服,而且衣服总是穿的很少,每次上学前都会跑到奶奶家脱去一两件再赶往学校,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拉风耍酷,衣服上的拉链总是拉到一半,再冷也不愿把拉链拉到脖子处。我的这一行为出乎意料的引来了很多男生的争相效仿,包括六年级的毕业班,大家纷纷敞开着怀,行走于校园各处,都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校草。如果当时你路过北方我所在的小学就会发现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场景,全校男生的上衣拉链都只拉到一半,有纽扣的上衣也只扣到一半,他们走路带风意气风发。没想到曾几何时,土鳖的我竟也引领过潮流,其实也不难理解,在那个大家都没什么三观的年纪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喜欢和模仿,然后一本正经的不正经。我觉得自己很酷很拉风,同样觉得我很酷很拉风的还有M,因为在一个天气晴朗的上午我收到了她的小纸条,上面委婉的表达着爱意。我前面说过,那是个没有三观的年纪,爱情观当然包括在内,只觉得既然人家喜欢我,那出于礼貌,我也应该喜欢人家,何况M性格开朗,成绩优秀,字迹工整,外表秀丽,尤其是最后一点根本让人无法拒绝好吗,无论在什么年代什么年龄,我们在寻找异性的过程中总是希望对方的样貌好看一些,这是不争的事实。于是在没被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我们理所当然的走在了一起,作为当时小学校园里的唯一一对情侣,我和M之间很是小心谨慎,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她和我都明白,这份爱情还处在萌芽之中,经不起任何来自老师和家长的风吹雨打,必须由我们自己细心呵护。M打算在小学毕业后公之于众,如果到时依然遭到家长的反对,她就和我远走高飞浪迹天涯。我看着她的眼睛以及她眼睛里的真诚,用力的点了点头,那一刻我懂得了爱情,爱情就是即便我们分开很多年后,我也发觉当初的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喜欢你,可我依旧怀念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依旧为当时自己的勇敢而热泪盈眶,我知道,这一生只有在遇见你的那个时间里,我才真正做到了毫无保留的付出,为了喜欢的人倾其所有不计回报。

    六年级结束的时候,县城里的很多星级初中为了更好地招生组织了一场毕业考试,把全县城的小学毕业生放到一起进行统一考试,我们要去镇上参加考试,而我竟是班上唯一一个被划分到另一考场的同学,整个考场的人都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完成试卷的,同样的,我也不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我不在意这些,学校也不在意这些,只记得出考场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小雨,小卖部挤满了人,但不是为了避雨,他们的眼睛都紧紧的盯着墙上的电视屏幕,神情亢奋激动难耐。我不明所以离开了那里,走上了回家的道路,我在想自己的小学生涯就这样结束了吗,接下来我要去哪里呢?我会和M分开吗?我不知道,我更没有想到,那个暑假M被父母接去了原先的家,同样是我不知道的地方,同样没有告别,我也同样再也没有见过她,那个曾经信誓旦旦要和我私奔的姑娘就这样离开了我的生命,在我还没有来的及奋力拥抱我所拥有的就只能用回忆来感伤自己已经失去的。那一年,北京奥运会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全名皆欢,可对我来说很多事情却没征兆的戛然而止,我告别了所有,上了初中。

    初中的三年,我的成绩不再拔尖,更谈不上优秀,哪怕我已经很努力了可总有人比我更努力,考的分数更高,我感到沮丧却也无可奈何。依然记得初一的班主任是个十分严厉的英语老师,她的脾气出了名的火爆,我被打已是常事,也曾因为害怕而偷偷哭过,为自己达不到老师和家长的期盼而感到懊恼的同时也开始冒出了为什么非要达到老师家长的期望的想法。我很害怕那位女老师,也不可否认我名次最靠前的那段时间都是被她所教,可我并没有多么的感谢她,我知道她的严厉更多的是出自于自身的暴躁性格所致,而非一种因材施教的教育方式,对她来说,打骂学生是手段而非方法。带着内心的想法和躁动,我总算是平稳的度过了初中三年并在中考后的那个暑假,然后进入了青春期。你们是什么时候感觉自己进入青春期的?很多人把青春期当做一个阶段,没有明确的时间划分,就连新华词典也只是大致的说了一下是在十四五岁到十八九岁这样的一个年龄段里。可我的青春期有固定而准确地时间划分,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我完全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状态,这个时间段就是初三的暑假。那个暑假,我痴迷上了篮球,终于知道小学毕业那天小卖部里的人为什么激动难耐了,因为里面有一个穿24号球衣的球员,他叫科比布莱恩特,今后的很多年里我都把他视为偶像。那个暑假,我爱上了许嵩徐良六哲汪苏泷本兮阿悄这些网络歌手的音乐,之后的几年,他们的音乐陪伴我度过了无数的白天与黑夜。那个暑假,我还把一本名叫《坏蛋是怎样炼成的》的小说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遍,厚厚的六部全集放满了我整个书柜。也是那一年,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开始了长达三年朝思暮想的暗恋生涯。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一年,我知道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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