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丘豸
老家邻居刘三死了,是在工地干活时,从三楼掉下来摔伤抢救无效死的。事先老板给工人买了保险,一次性获得赔偿六十五万。
刘三尸骨未寒,家里却出了官司,一时在村子里闹得沸沸扬扬。
刘三今年五十六岁,在工地上打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常年不在家,老婆在家里侍弄七八亩地,农闲时也出去打着短工,两口子勤勤恳恳,虽然没有攒下多少钱,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有一个女儿早已结了婚,两个外孙一个四岁,一个八岁。
刘三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老母亲八十多岁了,一直由老弟弟赡养。另有哥哥姐姐妹妹都已结婚成家。
拿到抚恤金后,刘三媳妇主动给了老太太两万块钱。结果事就出在这两万块钱上,家里的哥哥弟弟都认为刘三媳妇给老太太两万少了,不管怎么说,老太太生养了儿子一回,怎么也不止两万块钱。另外刘三的兄弟姐妹心里觉得,是不是也应该得到一些。
就这样,一家人各说各的理,吵吵闹闹好几天也没个结果。找来了村里能断事的人给出头调停,结果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最后也没个弄出了个头绪。
最后老兄弟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法庭接了案子,说要先做庭外调解。
在调解还没有开始的几天,村里老百姓议论纷纷,看法不一。有的说给老太太两万太少了,怎么也得十万;走的说老太太八十多岁了,没几天活了,给两万也花不了,最后还不是老兄弟的?有的说兄弟姐妹一奶同胞都得分几个;有的说都成家了,各过各的日子,根本没有他们的份。
老百姓不了解相关法律,都是一己之见,难免公允,相信法院一定能给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但是,通过这件事却折射出了人性,金钱面前,是君子还是小人,都将暴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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