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来世界

作者: 姜完蛋 | 来源:发表于2019-07-13 23:44 被阅读2次

            据说在我出生之前,我有过三个哥哥或者姐姐,他们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扼杀在摇篮里,我应该是第四个,在适合的时机,侥幸落地,可以说我的出生,似乎就充满了愧疚,哥哥姐姐们的前赴,才有了我的后继。我幸运的来到了世间,体会到了活着的滋味,也不幸的体会到了活着的苦难。

            1992年,彼时的中国像一颗含苞待放的花朵,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当东北将上好的天然资源以火车皮为单位输送到南方时,南方也将各种新鲜的事物传到北方。这一年,我出生在辽宁绥中县,鲁豫姐姐在千里之外的北京读大四,22岁,风华正茂。

            作为一个家庭新的生命,因为我的到来,全家上下无比欣慰,我妈体会了做母亲的感觉,我爸也体会到了初为人父的喜悦,那些老一辈的人,更别提有多高兴了。可能因为旧中国一路走来的艰辛,在那样的年代,一个新的生命对于一个家庭的意义要远远超过于现在。对于那个时候的他们来讲,我不仅是生命的延续,更是标志着苦难的结束。

            我爸家穷,辽宁海城市土台村人,标准的农村人。我爷是大队会计,写的一手好字,在那时也算得上是一个小人物了,我爸从小就抖机灵,闯祸精,但他认知事物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愿做一辈子的农民,要走出去,尽管他小学还没毕业,但他终究在16岁的时候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把农村的豆角收上来,坐火车托运到黑龙江大兴安岭一代,卖给当地的二道贩子,也就是现在的批发商。用他的话说,他那时做的是投机倒把的营生,也曾在举目无亲的城市穷途末路,也曾在山穷水尽的时刻想过图财害命,但好在几次绝处逢生,化险为夷。

            我爸在秦皇岛开旅店的时候认识了我妈,她在秦皇岛打工。八几年的爱情可以说是朦朦胧胧,是摸不清看不透啊,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就这样暗生情愫。可是我姥姥不同意,我妈回族,我爸汉族,我妈家在县里是买卖人,我爸呢,就像一个只身在外的流浪汉,产业微薄,尚够温饱。由于民族和现实的原因,一对鸳鸯就这样被无情的拆散了,我姥姥姥爷把我妈给绑回去了。但我妈生性执着,不屈不挠,对于千里之外的我爸,虽身不能至但心向往之。我爸自然也不能坐以待毙,只身来到了我妈家的县城,根据我妈曾经的描述再加上一路打听,远远看到了我妈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自己在织毛衣,我爸悄无声息的走了过去,用手蒙住了我妈的眼睛,我妈没怎么思考,本能的喊出了两个字,那是我爸的名字。我爸说,当时他的心都快化了。我听到这的时候,我的心也快化了。当一个人日日夜夜思念另一个人的时候,是可以感受到他的气息的,否则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怎么就喊出了我爸的名字,或者说,我妈无时不刻都在思念着我爸,我爸一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扛不住啊。

            就这样,两个人私奔了,奔回了秦皇岛。连面儿都没露,把人闺女给拐跑了,当时我姥姥就炸了,真当我老太太白给啊。我姥姥姥爷就又杀回了秦皇岛,找我爸谈判。老两口这一看来硬的不行,那就来点软的吧。两个条件,第一,想跟我姑娘搞对象,那就跟我回县里吧,第二,你得有个房子。这就好比我现在喜欢上了一个上海姑娘,然后上海阿姨说跟我说小伙子想娶我女儿呀,那就得跟我们回上海。跟着回去这个好办,但是得在上海有个房子......难啊,难也得上啊,谁让有感情呢,先回去再说吧。

            我爸一时间成为了我妈家族里的明星,各路亲戚各路人马都来了,就是要看看是一个怎样的人有着怎样的一种魅力能对我妈有这么大吸引力,搞得我姥姥姥爷连夜去秦皇岛要闺女。火了,彻底火了。二十岁的年纪就能整出这么大动静,我承认,我二十岁的时候没这两下子。

            那是我儿时成长的地方,直到现在,脑海里依然存有曾经的记忆,那时的画面显得光怪陆离,残缺不全,我努力想把它们拼凑成一团,但终究还是徒劳。原来,真的已经过去好久好久了。

            我爸也真对得起人,一番努力,略有小成。利用他早年闯荡社会的经历加上他年轻气盛的激情,跟随我姥爷在九十年代的商海里搏杀,迅速积累了一笔小的财富。在一个叫二道胡同的地方,购置平房一栋。房子有了,我也有了。两个人的爱情有了结晶,心心相印,未来可期。

            听我爸讲,我刚出生的时候我妈就生病了,肾炎,我生命中的前六个月是我姥姥带大的,我是她女儿的儿子,隔代亲,相当亲。从小视我为宝,从呱呱落地到蹒跚学步,从年幼无知到长大成人,她一直都在。但她经常在做饭的间隙为了防止我乱动把我绑在窗户上,直到一个被我长大后称为晶姨的人回来把我放下来陪我玩,她是我姥姥哥哥的女儿。等我妈住院回来的时候,我好像并不认识我妈,对她的拥抱表示拒绝,每每回忆,愧疚难当。大约两岁的时候,我开始有了记忆,与其说是记忆,倒不如说是感受的能力。我记得在一个较为温暖的午后,一个人在朦朦胧胧的状态下爬起来走到桌面,一口气喝掉我爸给我冲好的奶粉,然后爬回炕上继续睡觉,也记得窝在我妈怀里时那种温暖而柔软的感觉,新闻联播结束后天气预报的背景音乐是我生命中第一段旋律,后来我才知道这首曲子有着一个诗情画意的名字——渔舟唱晚,当我带上耳机怀着期待的心点下播放键的时候,瞬间出现了一个画面——我爸抱着我在屋子里踱步摇啊摇,眼前浮现了二十几年前那个屋子里昏暗的灯光,又仿佛听到了我儿时学语的呢喃。还有饭前蹲在水盆前跟我爸学怎么洗手,我把舒肤佳在我的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一盆的水全都变成了白色。现在的舒肤佳,再也闻不到以前的味道了。

            我爸年轻的时候很前卫,养小动物,养花鸟,听音响,骑摩托。小兔子被我玩死了,花鸟在我爸出门不在家的时候被我妈养死了,音响里的歌是我生命中的第二段旋律,林依轮的爱情鸟,而那个摩托车,我唯一的画面就是我爸我妈吵架后,我爸骑上摩托一骑绝尘的背影。我曾用弱小的身躯和柔弱无力的手掌抓住摩托车的后杠,哭喊着爸爸别走,但我爸并不买我的账。

            激情在我出生的两年后开始消失了,他们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将为人父母的喜悦漫漫淡化,取而代之的是惩罚我的错误,归拢我。这让我从小就有了原则性的认知。这个画面不是残缺的,它完整无比。

            我妈那时典型的主妇一枚,洗衣做饭,屋里屋外,井井有条,面面俱到。可能是疏忽,我妈没把前一天晚上的尿盆倒掉,就放在院子里,可是我却不知那为何物,我小啊,操蛋啊。她刚从甩干桶里拿出来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挂出去,被我看到了,我鬼使神差的拿起衣服把它放在尿盆里并且用手来搅拌,随之而来的是我妈高亢的嗓门和一气呵成的一顿毒打,并在那个寒冷的傍晚把我关在门外,久久不肯放我进去,我站在门外,望着我妈愤怒的脸,嘴里喊着妈我错了,内心被一种深深的恐惧所支配,尽管我哭破了喉咙,直到我爸回来,才肯放我进去。这是我记忆中我妈第一次揍我。从那以后,我记住了一个道理,不能祸害人,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我始终不能理解当时的行为出发点是什么。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某些特殊的行为都可以通过过往的生活来印证的,尤其对于一个孩子,就好比我这么做一定是在模仿着什么。是什么样的过往能让我有把衣服放在尿盆里用手搅拌的行为?我究竟在模仿什么?

            人类对甜的喜爱是与生俱来的,味蕾上的刺激带来的是精神上的愉悦。九十年代的雪糕,甜而不腻,沁人心脾。那时并不是塑料包装,都是用纸包的。吃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纸皮剥干净,那时被称为纸雪糕。我已经无法回想起当时的味道,但我记得因为雪糕,挨了另一次削。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我爸主打。

            一个饭后茶余的傍晚,微风和煦。我妈笑眼盈盈的从冰箱里拿出了一根雪糕来到了院子里,在我急不可耐的注视下,她终于剥干净了上面的纸皮,递给我之前,她问了一句,给妈吃一口。我摇了摇头,然后发现她仅仅是问问,在说完那句话时,雪糕已经被她吃掉一口。然后我就哭了,而且是蹦起来哭,拿过雪糕就扔在了地上。这种行为在我今天看来是必须挨揍的,的确,我爸当时就火了,给我好一顿揍。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无论吃什么,都会先送到我妈的嘴边,我记住了一个道理,礼貌与谦让,孔融让梨,我让雪糕。

            许多年后,每当这件往事被当做笑料提起时,我一边被揶揄的同时也会在想,为什么当时会有那样的行为,一个三岁的小孩为什么接受不了妈妈吃一口自己的雪糕?借用大师们的话讲,应该叫做幼小的认知虽然有限,但占有的意识是生物的本能,就像狗护食一样。成长,掺杂着琐碎和回忆,但在时光的匆匆中,又显得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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