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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这本小说写的是通奸,我却看到了人性的荣光

《红字》:这本小说写的是通奸,我却看到了人性的荣光

作者: 贺宇宙 | 来源:发表于2019-12-19 16:55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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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读了一本很经典的小说。

    倘若用两个字形容读完这本小说后的阅读体验,我会毫不犹豫地用「震撼」二字来回答。

    甚至单纯的「震撼」都不够以形容这种感受。

    因为它带给人的是一种「久久不能平息的、深刻而引人深思」的震撼。

    这本小说就是大名鼎鼎的《红字》。

    《红字》是19世纪美国作家霍桑的经典之作,它刚一问世,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并且对后来的美国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本小说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主要原因就在于它敏感的主题与独特的艺术手法。

    概括地说,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爱情与婚姻,但绝非普通的爱情与婚姻。

    为什么这么讲呢?

    因为整部小说中,都几乎不存在正面的爱情与婚姻的描写。

    《红字》里所描写的是怎样的爱情呢?

    故事一开始,便是女主人公赫斯特怀抱着婴儿从监狱大门缓缓走出的场景。女主人公的胸前,戴着一枚刺绣精美的红字,这个红字是个大写的A字母。

    而在当时,法律里明确规定,只有犯有通奸罪的女人,胸前要戴上代表通奸罪的A字母,即英文adultery(通奸)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体。

    这意味,小说中的爱情从一开始便背上了罪恶之名,注定在黑暗与痛苦之中不见天日,更无法得到世人的认可与尊重。

    霍桑写出《红字》的时候,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清教徒营造的宗教气氛令人窒息,清规戒律十分严格,谈论爱情无异于是公开犯罪。

    可以说,这本书的面世是对当时基督教价值判断的巨大颠覆和挑战。

    甚至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小说中所讲述的情节,仍旧对社会伦理与秩序是一种挑战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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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评价说,《红字》的女主人公赫斯特一出场便让人过目难忘。

    「她从牢狱出来,胸前戴着刺绣精美的红字,怀里抱着刚刚出生的私生女。这一形象在牢狱门口一亮相,就奠定了她在美国文学、也可以说世界文学中不朽的地位。」

    从牢狱中走出,本应是她一生中最狼狈、最落魄的时刻,但在霍桑的笔下,她却神采奕奕,优雅高贵,浑身散发着端庄与威严。

    虽然神情高傲,但赫斯特内心仍饱含痛苦。

    因为她要怀抱着婴儿到行刑架上去,接受众人目光的鞭挞,与牧师们的审问。

    被众人围观的滋味并不好受,用书中的话说,「好比她的心灵已然被抛在大街上,人人都可以踏上去踩上几脚。」

    甚至有恶毒的妇人在议论道:

    该在赫斯特的脑门儿上用红烙铁烫下个印子!

    审问赫斯特的牧师是位年轻人,他十分英俊,对宗教充满热忱,来自一座赫赫有名的大学,受人敬重。

    牧师当着众人的面,苦苦劝说赫斯特,让她说出孩子的父亲,但赫斯特拒绝开口,也拒绝供出她的共犯。

    因为,和赫斯特犯下通奸罪的不是别人,正是手持圣经,受人尊敬的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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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斯特原先本有一个丈夫,但他们的婚姻并非是爱情的结合。不久后,丈夫远行,整整两年音讯全无,后来传来他葬身大海的消息。

    如此说来,赫斯特与牧师的爱情,并不能一味归于她的过错。

    但因此,她却不得不戴着羞辱的沉重的红字,接受着永无尽头的痛苦考验。

    不仅如此,更难以忍受的是被别人另眼相待的煎熬:

    「她要打发所有的岁月,丢掉她的个人特征,成为讲道士和卫道士可以随意拿来说事的通用标志,他们可以借此生动地具体地述说女人脆弱而罪恶的情欲的形象。」

    胸前的红字,是她必须带进坟墓里的耻辱。

    是她未来坟墓上唯一的墓碑。

    04


    赫斯特在镇子边缘的森林旁住了下来。

    她没有自怨自艾,就此隐居;相反,她仍旧每天做着针线活儿,借以养活自己与渐渐长大的女儿。

    她还把自己所有剩余的钱用来接济那些穷人,尽管那些穷人经常辱骂赫斯特,她也一直默默坚持着用善行来忏悔。

    穷苦人但凡有什么要求,她随时会奉献自己微小的援助;尽管那种心地不善的穷鬼,对经常送到门口的食物或者用可以刺绣皇袍的手指缝制的衣服,骂骂咧咧,不知好歹,但是赫斯特毫无怨言。

    日复一日,女儿渐渐长大了,人们对赫斯特的看法也逐渐发生了改变。

    「她身上可以找到如此有用的帮助,做事的力量那么强大,同情的力量那么强大,许多人因此再也不把那个猩红的A字按原有的含义理解了。人们说A字就是「能」(Able)。赫斯特·普林有一身女子的能量,却是那么强大无比。」

    而与此同时,牧师也遭受着悄无声息的惩罚。

    内心的道德时时刻刻都在审判着他,为了赎罪,牧师常常用苦修来折磨自己,借以逃避剧烈的痛苦与煎熬。

    有无数次,他在布道时都想要把真相公之于众,告诉所有人自己其实有一颗罪恶的内心,犯下了滔天的罪行。但每一次,真相都堵在胸口,让他饱受着更深的煎熬。

    与牧师相比,赫斯特则显得坚韧许多。

    屈辱让她承受着痛苦,却也给了她非凡的勇气。

    「她从这种疏远的视角瞭望这个人类的规章制度,瞭望教士和立法者建立起来的清规戒律;她批评教职人员的绶带、法律人员的长袍、颈手枷、绞刑架、家庭生活和教会,很难怀有什么敬畏之心,和印第安人所感觉的差不多。她的命运和财产的走势,已经让她自由自在。」

    很难说,红字究竟是一种惩罚,还是一种磨练。但可以肯定的是,赫斯特已经从单纯的痛苦中挣脱了出来。

    羞耻与孤寂是她的良师,绝望与恐惧是她的益友。

    它们将赫斯特磨练得十分强壮,并且拥有了重新掌控命运的决心。

    05


    在故事的结尾,牧师颤抖着走上了行刑架。

    在赫斯特的陪伴下,他扯下了自己牧师的衣袍饰带,露出了胸膛上刺目的被灼烧的红字,忏悔了自己的罪行,随后便在行刑架旁咽了气。

    而赫斯特送女儿离开小镇后,一直独自生活着,直到死去。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但它给人们所带来的影响却一直持续了下去。

    小说中,红色的A字象征着罪恶。

    在英文字母中,A是开始,意味着最初。而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人的开始便意味着罪恶,当人类从伊甸园中被驱逐出的那一刻起,便拥有了「原罪」。

    赫斯特戴上的是有形的红字,更多的人戴上的是无形的红字。荒诞的是,无形的红字往往能够以上帝之名去审判有形的红字,剥夺人的尊严,乃至生命,这难道不是人们所犯下的另一种罪恶吗?

    鲁迅先生曾在《狂人日记》中描写过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从某种程度来说,让人佩戴上红字的社会,何尝不是另一种「吃人的社会」呢?

    所幸,《红字》中为我们展现了一种人性的觉醒。

    从牧师身上,我们能够看到自省的力量与非凡的勇气;而从赫斯特的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女性自我意识的顽强与品德的高尚。

    虽然写的是一起通奸罪,但这本小说中仍旧展现了无限的人性荣光。

    正是这种荣光,让数百年后的我们,仍旧能够体会到震撼与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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