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的《忽然想到》总共有十一篇,第一篇发表于1925年1月17日,第十一篇发表于1925年6月23日,都是一些较为简短的杂感。名为“忽然想到”,大多是由小事情引发的感想,篇幅大多简短,但其中也包含了鲁迅独到的见解和隽永的深意。
本文中,鲁迅谈到了三件事,他谓之曰“天下奇事”。当然这“奇事”的称谓中,明显可以看出是含有贬义的,是鲁迅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部分的批判。
第一件,《黄帝内经》认为肌肉发源于手指和足趾,宋代宋慈的《洗冤录》认为男女骨数不同。鲁迅不赞成这两种说法,引用在这里加以批判。
《黄帝内经》是我国传统医学经典著作之一,是现存成书最早的一部医学典籍,被认为是中医药文化的源头,现在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它注重整体观念,既强调人体本身是一整体,又强调人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中医有一种理论,“人之有脚,犹似树之有根,树枯根先竭,人老脚先衰”,因为连接人体脏腑的十二经脉有一半要经过于脚,大概有60多个穴位汇集在脚上,上面分布着近10个组织,包括淋巴管、神经、血管等,所以称它为人体的“第二心脏”。这种说法,即使医学昌明如现代,也不能完全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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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男女骨数不同的问题,倒是很容易查清。凡是学过现代生物学的都知道,现代医学认为成年人不分男女骨骼数量都是206块。而在宋慈《洗冤集录》卷三.验骨一节,确实提到了:“人有三百六十五节,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男子骨白,女子骨黑……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八条长,四条短。妇人各十四条。”《黄帝内经》的《灵枢·邪客》中也有这种说法,“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节”。
我们现在当然知道,无论男女肋骨都是二十四条,而“男子骨白,女子骨黑”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古人崇尚“天人合一”,此处难免有穿凿之嫌。不过,宋慈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近千年前的古人就能打破时代枷锁,把求真求实的精神应用到法医学理论和实践中,无论如何是一件伟大的事。至于错讹之处,在所难免。
第二件,医治牙痛方面,鲁迅也对中医有所不满。这一方面鲁迅是有切身之痛的。牙痛时,中医用到的细辛,只能麻痹,不能根治。“至于拔牙的所谓“离骨散”,乃是理想之谈,实际上并没有”。据说离骨散具有点牙的功效,根据查到的资料:《串雅全书》:“离骨散点牙即落。大活鲫鱼一个(去肠,入白玉簪花根三钱),皮硝令满缝好,大碗盖住,令出白霜,扫下收贮。遇患牙点少许于牙根即落。”腌过的鲫鱼能够“点牙即落”,听起来有点近于玄学,不知道是否有人真的尝试过,也难怪鲁迅不肯相信了。“西法的牙医一到,这才根本解决了;但在中国人手里一再传,又每每只学得镶补而忘了去腐杀菌,仍复渐渐地靠不住起来。牙痛了二千年,敷敷衍衍的不想一个好方法,别人想出来了,却又不肯好好地学。”
我们知道,鲁迅由于幼年父亲的病被中医耽误,对中医是颇有成见的,他在《从胡须说到牙齿》一文中也坦率地承认:“到现在,即使有人说中医怎样可靠,单方怎样灵,我还都不信。自然,其中是因为他们耽误了我的父亲的病的缘故罢,但怕也很挟带些切肤之痛的自己的私怨。”
第三件,国人对于人体的认知和研究,没用在正地方,却将它用在了陋规上。比如康有为主张跪拜,认为“否则要此膝何用”,全忘了膝盖是用来维持腿部行走的。古代执行死刑用“斩首”,是因为身体中间脖颈最细;惩戒时打板子击打臀部,是因为臀肉最肥。对人体的研究都用在了这些方面,鲁迅称之为天下奇事之三,其言语中更多的是满满的痛心疾首之感。
三桩“天下奇事”合而为一,不外乎倡导科学与民主,呼吁革除陋习陈规。其中有些话有道理,有些则不免偏颇。西医将人体拆分成具体的系统,中医则将人体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来研究。中医流传两千余年,不至于全无可取之处。伟大如鲁迅,也难免有成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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