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有些不知所措的三狗出去吃夜宵,我想,他应该冷静冷静了,那把蝴蝶刀,我别在了自己的腰际,这东西也不知道他从哪弄来的,还没开封,嗯,装个叉还挺不错!
没想到的是,三狗的酒量还是有的,举着瓶子就是和他们一人一杯,然后,只和我对吹……
“狗哥,我酒量不好,您看,是不是陪他们多喝喝?”我还想着去上网呢……呸,我还想着狗狗的牛奶赔了呢……
“那不行,今天我就看你那一招热饮拍脸不错,再蹭蹭鞋底,简直牛奶变咖啡,好看,我喜欢!”平时也没见这家伙这么多话啊……今天这是?男人血性迸发?
Baby见状接了过来, “佳佳酒量不好,你就别为难他了,来,今天我们陪你,你看你和佳佳都是一个班的兄弟,以后多亲近亲近,别老是一个人在那闷着,容易闷出病来。”
“好兄弟,一辈子!”
酒,是个好东西。
时过三巡,几人打开了话匣子, “佳佳,我好像看到狗狗了 。”“不是,不是,你看错了,咱们回去睡啊!”我像拖着一只死狗一样拖起他。“佳佳,”“嗯?”“我好像也看到了。”
狗蛋也开始趴在桌子上说胡话。“唉! ”他们果然喝多了,开始满嘴跑火车,真是狗狗我会看不出来?
躺在床上,三狗一直在那说着话,他说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喜欢上了叶;他说我已经有了狗狗,为什么还要招惹叶;他说他很美慕我,什么都比他强;他说,他的家庭,靠着馈赠,得以维继。
叶是谁?
我恶心完了,他也哭够了,恢复了那副老气横秋的样子,我打包好心情,开了口:“我想写点东西。”
“你不是一直都在写东西吗?你看,我这还有你的文章:思念死了,死得不知所以,小小的土包便足以装下所有,来年,化为养料,芬芳了泥土,阔别了久违的不见天日。”
“.......”我一阵无语,什么乱七八糟的,“随便什么活,让我写点东西就行。”他没再说话,拿出手机,一字一字的念给我听,末尾是一串数字。
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一小时60分钟,春夏秋冬住进了里面,用数字记录生活足以,借以记录人生却实在太蠢,可可从来没有时间观念,她的格调就是看心情,接着她的心情也就成了我的四季,无论是春夏秋冬严寒冷暖,似乎从来没有少过一个人,只可惜生活不能单曲循环下去。
她说不会爱我,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结局似乎并没什么区别,也好,耽误了人姑娘家也不是什么好事。
大学里面最让人向往的莫过于各式各样的社团,那是释放青春的天堂,自己便是在这里认识的可可,只是始终弄不明白,为何这么一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子也能如此钟爱跆拳道,我想我应该不会太喜欢体育运动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但我还是来了。初次见面,她请我喝了奶茶,5元一杯的可可,她说尝尝,没有浓厚的巧克力味道,反而透着淡淡的香甜,舌尖有些微酸,味觉的记忆实在太可怕,轻易的便能让你在脑海掀起风起云涌。恭喜她,一杯奶茶成功的俘获了我的心。
我在群里发信息:“可可,我要追到你。”便真的去追她了。爱情的开始都伴随着一句话,神圣庄严,那么简单,又那么让人难以置信,独自沉溺其中,她说追她的人太多,我排不上号,我告诉她,除了你自己,其他的什么都不是问题。
我就这样突兀地闯进了她的视线,侵占了那么多原本属于她的美丽风景,只是为了让自己成为她世界中的唯一风景,可可唯一的佳佳。我陪她训练,跑得气喘吁吁的也不愿落在她的后面,虽然她一直在后面推着我;我陪她吃饭,等她吃饱喝足便拿出纸巾帮她把嘴巴抹干净,然后蹭在她脸上;我陪她上课,听着听不懂的课昏昏欲睡却不时提醒她别看我,看黑板;我陪她逛街,顺手拎过她的包,也顺手牵起她的手,埋着头,一直走。她的生活里住进了一个叫佳佳的男孩,一个老是嘲笑她女汉子的愣头青。她不会再在我的面前大声嚷嚷肚子饿了,不再毫无顾忌的大快朵颐,忘我的肆无忌惮出现在前天,我还在美好的昨天流连,今天的她却已出现在我的面前。她说:“佳佳,你爱不爱你自己?”“嗯,必须爱!”她说:“佳佳,你爱不爱我?“嗯,肯定爱!”“那么佳佳,你有多爱我?”
“那么佳佳,你有多爱我?”我开始笑,不出声的揪着嘴角的笑,半眯的眼晴将可可的神情尽收眼底,果然还是期待大过彷徨。“那么佳佳,你有多爱我?”我到底是清醒着还是昏睡着?我该怎么去回答这个貌似简单的问题?我沉着声答道:“可可, 我爱自己胜过爱你!”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自私,没变真好。
满眼的光彩似乎掐灭了彼此,黯淡却又沉静,沁染的失望逐渐放大,可可高昂的头颅开始低下,缓缓的,一点一点的,让我想起了不再美丽的白天鹅。她并不看我,“佳佳,”声音清脆鸣鸣,“我一直都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从来都不懂得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到底是因为什么,但我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你了,喜欢到如此难受,会努力的喊你的名字,想让自己确信,我没有爱错人,站在我面前的就是他,就是佳佳!”颤颤的哭音,越来越激动,我看着眼前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可可,堵上了她的嘴,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这个傻女人!我闭上了湿润的眼眶,吻得这么浅却又那么深。我本不该难受,矫情的人就是容易哭鼻子,心里只是不停地告诉自己,我爱的不是那杯可可,是眼前的这个女孩。
声止,唇分,我说: “走吧,我送你回去。”便一路无话,秋风瑟瑟微凉,却不会迷醉人的头脑,身旁的香风席卷,可惜我却没能嗅到她的余味, 停留太久会窒息, 所以抚平了荡起的涟漪逐渐归于平静。次日,重归于好,我同往常一样陪她上课, 陪她吃饭,她同往常一样没心没肺的笑,一点也没提及昨天发生的事情,似乎发生的一切原本就是一场梦,是我无比真实的一场梦。两个不傻的人在起就会显得聪明。
我爱自己胜过爱你。可可,这句话对你而言,没有欺骗,没有伪装,只是真诚得太过赤裸,让你一时无法接受,可你终究还是接受了,哪怕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告诉自己我爱的人叫可可,我今后要娶的人叫可可,还好你终究是接受了。
我决定偿还她一杯可可,不,半年可可。
可是我没钱。
坐在活力依旧的情人坡,即使再寒冷的冬天,也始终有那么一个人是你心头的一把火,总能轻易的在你心田撒欢,留下的却全是温暖。雨露顺着叶尖下坠,映着丝丝的光,折射出阳光的美,这是一个难得的晴天。可可倦倦地靠在我的肩,闭着眼享受此刻的宁静。我耸了耸肩,她便睁开眼看着我,浑浑地睡眼透着朦胧的光,无辜的表情确实砸中了我的心房。我捋了捋她滑落的刘海,“回宿舍睡吧,这里容易着凉。”她噘着嘴咬我的脸,开始耍泼, “不回,我想晒会太阳。”慵懒又惬意,便任她开心,阳光这么难得,也没理由不珍惜。“冬天去看雪吧!”我看着暖暖的金色洒在我的掌心融化成纹路,就这么告诉她,头也不回。她似乎睁开了眼,在我肩头轻轻动了一下,再看时,却安静如初,“那就去我家吧!”白痴!睫毛的颤动可不是那么容易掩盖的,嘴角上扬,轻轻的扭过头去,“嗯!”
在那个被包养的年代,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很擅长迷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