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惯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似乎都是一个样子。七点起床,看书写字或追剧,八点半准时出门上班。在公司时忙时闲,下班时间五点半。去超市买菜,然后一边看视频一边做菜,再一起吃饭,收拾东西,洗洗涮涮,完事看书或追剧。最后,睡觉……
生活似乎有些无聊。
直到我补课了《小王子》。这是一本儿童读物,但现在长成大人的我读来,同样深受感动。
小王子说,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内心很受震动。长大后的我们,似乎越来越少用心去感知,更多的是眼睛去看。
而我们是小孩子的时候,有一项很珍贵的技能,就是想象力。这项魔法一样的技能,越长大,越消失地没有踪迹了。
长大后的我们,眼睛所能看到的总是局限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比如关心、思念、陪伴,都需要用心去感知。
小王子遇到狐狸,狐狸对他说。
“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仪式感是很重要的事情,它就是让某一天,和其他的日子不同。
我有一个朋友,号称自己非常注重仪式感,从她那里我才知道,原来每个月的14号都是情人节。每个情人节,她都要求男朋友与自己庆祝,还美其名曰“仪式感”。不仅每月的情人节,还有第一次牵手的纪念,第一次约会的纪念,第一次牵手100天纪念,第一次牵手999天纪念……
照这样看,估计一年365天,要天天过纪念日了。
或许这不是对仪式感的尊重,反而是一种亵渎。
仪式感,是发自内心地尊重这一天,希望它和其他得日子不一样。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日子里,总有一天是五光十色的。是过了很久,再去记忆里拾起,那天的风,那天的光,那天空气的味道,都还在心里。
小王子和狐狸相处的时光,也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玫瑰。他来自外星球,地球是他独自旅行,到达的其中一个星球。
在这里,他遇到了大片大片地玫瑰。
而他自己星球里的玫瑰,是唯一的一支,玫瑰自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总是一副骄傲不可一世的样子。
当他见到地球上的玫瑰园,他惊呆了,它们长的和他星球里那支骄傲的玫瑰一模一样,原来他的那支玫瑰,不过是众多玫瑰中的一支,并无新奇。
一开始,这个发现,让小王子非常伤心。但最后,小王子明白,尽管世界上有无数朵玫瑰花,但他的星球上那朵,仍然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朵玫瑰花,他浇灌过,给它罩过花罩,用屏风保护过,除过它身上的毛虫,还倾听过它的怨艾和自诩,聆听过它的沉默……一句话,他驯服了它,它也驯服了他,它是他独一无二的玫瑰。
面对着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人与人之间,与动物之间,甚至于事物之间,都是因为相处才有情感。对于生命中出现的所有,难道不应该感恩吗?
于时间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那如果早一步或者晚了一步呢?生活就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感谢我们的生活是现在的样子,感谢所有的相遇,因为那都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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