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先秦诸子百家,法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家。法家又分法、术、势三派,而其代表人物便是商鞅、吴起、申不害、李斯、韩非。商鞅、申不害两人各有侧重点,而韩非则是后世公认的“法家思想集大成者”。如果说谁是法家代表者,那么商鞅是实践派的代表,韩非则是理论派的宗师。
商鞅、申不害,以不同思路推进秦、韩两国变法,效果截然不同
先看看商鞅变法、申不害变法的基本情况。
商鞅(即公孙鞅)变法开始于周显王十年(前359年),内容主要集中于对秦国社会各阶层的约束、管理和奖惩上,比如:禁止私斗、鼓励为国作战,以军功换取爵位;设立连坐制,若举报他人违法行为,可按照在战场上杀敌的标准进行奖赏,反之则进行严惩;因偷奸耍滑而导致贫穷的,直接收为奴隶,也就是说,必须得干活,尤其是打仗和种地,即“农战”;即使是王室宗亲,如果没有建功立业,也得被从宗族中踢出;这还不算完,所有人的待遇,细致到穿什么衣服、能雇多少个佣人、死后墓前种几棵树,都与功劳、爵位严格挂钩。
而这一变法的效果也立竿见影:“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国力也随之暴增,其后就开始了吞并天下的步伐。
而申不害变法开始于八年后,也就是周显王十八年(前351年),对于其具体措施,史书中记载得非常精简。《资治通鉴》中用了八个字:“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即为对内整顿政风,对外与各国四面逢源;《史记・韩世家》中仅有四个字:“修术行道”,即:运用驾驭群臣的权术来治国。
而韩国的变法效果就比秦国差得远了,《史记》里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资治通鉴》中则称:“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
申不害但在申不害死后,韩国彻底沦为了鱼腩,成了其后100多年中秦国眼里的头号软柿子,年年被动挨打、毫无抵抗之力,直至首个被灭。
为什么两大变法差距如此之大?后来的韩非点出了原因。
战国晚期的韩非,点出两大变法的不足,整理出系统的法家理论
对于这二位前辈的变法,《韩非子・定法》各用了一个字进行总结:“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即“术”和“法”。
所谓“术”,可以理解为国君掌握生杀大权,依据臣子的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实际表现考核成绩;表现的好,赏,反之则惩。同时,国君行事还要够隐秘,让下属难以揣测,虚实结合、不动声色间明辨忠奸、察觉是非,说白了,这就是国君操纵、掌控臣子的权谋,即帝王权术。
而“法”则容易理解得多,首先由官府明文公布法令、确立赏罚制度;其后在全国推行,对于谨慎守法的人给予奖赏,而对于触犯法令的人进行惩罚,将功名利禄与具体的功绩进行绑定,将国家各阶层紧紧捆绑在国家战略目标上。
综合各自的实践表现以及韩非的总结可以发现,申不害变法、商鞅变法区别还是非常大的:
商鞅变法前者是对君主提要求,管理对象是群臣,变法只限于统治者阶层;后者则是针对全体勋贵、官员、百姓,几乎没有漏网之鱼;前者信奉的是君主意志,所以落实的程度要看其个人的意识、臣下的规劝,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所以在申不害及韩昭侯死后,韩国变法就彻底完了。而后者则是以法令管理所有阶层,辅以密不透风的连坐、监督网,把全体秦人的利益与秦法捆绑在一起,只要秦王正常,变法就能运行下去。
因此,申不害变法实际上是帝王权谋,并不是制度的改革;商鞅变法则是以明文规定,打破贵族政治,以赤裸裸的功利诱惑,将秦国上下捆绑在国家意志上。
这就是韩国衰落、秦国持续强大的原因。
但韩非认为只采用法也不行,商鞅的制度存在着极大短板:“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
也就是说,在功名利禄的刺激下,秦人疯狂地种地、打仗,确实让秦国国富民强,但由于缺乏驾驭群臣之术,导致变法的好处大部分被官员们获得。
比如,秦惠文王继位后,秦国的力量被张仪大量消耗在压制韩、魏上;秦武王在位期间,甘茂专注于跟周王室抬杠打仗方面;秦昭襄王时,穰侯越过韩、魏两国攻打齐国,只是为了扩展他自己的封地陶邑;范雎攻打韩国八年之久,也是为了增加汝南的封地。
韩非也就是说,如果帝王没有权术,秦国行动的风险被朝廷和百姓承担,好处却被权臣攫取。因此,韩非认为:“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那么,谁的理论最完善?就是他自己。经过多年的分析总结,韩非写下《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五十六篇论述,共计十多万字,也就是如今看到的《韩非子》,对于君主如何驾驭臣下、管理国家、驱动百姓等等多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堪称一本帝王治国指南,以至于秦王政在看到这本书后激动的感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而在其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上,韩非的理论被历代帝王采纳,即使汉武帝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实际上被他用来治国的仍是法家的套路,只是多了个仁义、道德的外皮而已。因此,商鞅、申不害、韩非三人,可谓是封建制度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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