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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遭遇到巨大的痛苦时,千万不要……

当你遭遇到巨大的痛苦时,千万不要……

作者: 鱼鱼爱吃饭 | 来源:发表于2017-07-11 17:58 被阅读76次

    ​一

    ​4月27日,作家林奕含在台北自家卧室上吊自杀,年仅26岁。

    这一年,她出了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小说以她自己为原型,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却又无能无力的真实故事。

    小说里的女孩房思琪13岁的时候遭到自己的补习老师李国华强暴,长期性侵,最后发疯。

    她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告诉父母,小说里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房思琪用面包涂奶油的口气对妈妈说:“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

    房思琪一时间明白了,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他们旷课了,却自以为是还没开学。

    我是在热闹拥挤的地铁里看这本小说的,每读一部分,一定要停下来,看点别的轻松的,不然真的是难过到无以复加。小说写得字字锥心也不为过,我只看了一半,实在不敢接着往下看。 这还只是小说,小说可以说不看就不看了,小说还可以说那是杜撰的,不是真的。那如果真的是一个人遭受的真实故事呢,不能说停就停,也无法骗自己这是假的啊,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啊,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

    试想一下,当我们遭遇到巨大的痛苦时,我们会怎么做。反击又或者是逃避?

    书中的房思琪选择的是说服自己是爱着老师,“若与自己不爱的人做爱是污秽的,而既然老师爱的是自己,如果是真的爱,我就算了。”她也曾说:“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明明不爱老师,恨老师,鄙视老师,为什么要逼着自己爱呢?

    因为无法接受被性侵这个事实,她受伤害的自尊,她的羞耻心,她的挣扎需要一个理由,如果是因为爱,好,那可以接受了。而只有接受了之后,才可能继续生活。

    最后李国华亲手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于是房思琪也就心死,枯萎了。

    特意找了一张不吓人的……

    ​我有一个堂姐,结婚很多年,一开始还算甜蜜,后来开始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吵架,渐渐上升到了肢体动作。一开始丢碗砸盆子,扇巴掌,然后拳打脚踢。堂姐也想要离婚,男方就开始道歉,痛哭流泪,甚至下跪挽留,并且承诺以后再也不犯了。

    一旦原谅,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于是越陷越深。

    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面的女主被她老公家暴的场面简直就是我的童年阴影。也一直不能理解,遇到家暴,为什么不能离婚,不能及时止损。

    长大之后,发现自己太天真了。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充满了大量的灰色地带。遇到问题,不只是解决以及不解决之分。中间有无数可能。 离婚也不是那么简单,在这个社会歧视女性离婚的环境下,离婚确实需要很多勇气。

    而且除此之外,没能选择离婚也有很多其他元素。

    经济因素

    为什么城市家暴要比农村家暴少,除了受文化教育程度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生活在城市的女性更独立,有自己的经济来源,不会因为离开一个男人,就养不活自己了。而在农村,很多妇女宁愿喝农药都不愿意离婚。

    社会属性

    社会还是以男权为主导,男人离婚娶第二个老婆还是很容易的,女人离婚之后背负更多的压力,在婚恋市场,还是很受歧视的。

    而且一般受害的女性都会被认为是自己的原因,处理不好家庭关系之类的,做人失败等。传统的思想文化也根深蒂固,忠贞,顺从,家丑不可外扬都是她们所坚持的。

    其他具体问题:

    如果有小孩了,离婚成本更高。离婚之后,小孩怎么办,去哪,是不是要离开生活很久了的故乡,会不会遭到男方的报复等等。

    生活很复杂,那该怎么办,她们的心理状态又是怎么样的?

    有一个研究被家暴的妇女的心态表明,将近7成被家暴的妇女内心深处觉得其实我的丈夫还是爱着我的,或者是其实也是我不好,不然他也不会动手,甚至是夫妻嘛,本来就是床头打架床尾和……

    对,有点斯德哥尔摩效应的症状。

    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为什么房思琪遭受痛苦之后,还要暗示自己,老师是爱自己的,自己也是爱老师的。

    为什么很多妇女在被家暴后,还要为对方说话,觉得那是他爱她的表现。

    而又是为什么会有斯德哥尔摩效应,受害者对加害人产生依赖心。

    最新的一起《小学问》提到的一个概念点醒了我,尽管这个概念很早之前就知道,但是一直没有把这些联系起来。

    这个概念是自我合理化。

    当我们的情感,在面临到巨大的痛苦与撕裂的时候,人们通常会先做两件事:一是fight,也就是反击;二是run,也就是逃避。既不能fight,也不能run的时候,人会为了怕自己的内心崩溃,因而,自动在脑中开启了一个防御机制。负责美化我们所遭遇到的一切,把所有残酷的事实、令人心碎的真相,都给隔在泡泡外头,好让我们自己能够觉得心安理得。

    小说中的房思琪是这样,她需要这样说服自己那是爱,才能够继续后面的生活。

    被家暴的妇女也是,打不过,不敢打,也不能走,不能逃避的时候,只好美好自己的遭遇,觉得那个男人还不是一无是处,只有这样,才有勇气继续下去。

    可是你知道吗,这个概念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如果角色反过来,还是一样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施暴者,你是那个打人的人,你是那个犯罪的人,你是那个施虐的人,你也会【自我合理化】,美化自己的这些错误,好让自己不在午夜梦回被悔恨,被内疚纠缠,好让你自己能够觉得心安理得。

    怎么说呢?正常情况下,你打了一个人,对方还是你的亲人,你的妻子,你孩子的母亲,你每天同床共枕的人,你下意识会道歉,会弥补自己的过错,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掉,这就是所谓fight。又或者事后,你会觉得内疚,悔恨,试图去遗忘你自己的行为,这就是所谓run。

    当这两者你都没办法做到时,你心理上痛苦万分,为了怕自己崩溃。你潜意识就开启了一个防御机制,美化自己的行为,“我打她,还不是因为她做错事,该打……”“我心情不好,谁让她来烦我,简直就是活该……”等等。

    于是恶性循环就开始了。

    越坏的人,越能给自己找到合理的理由,也就更容易义正言辞。他们不能承受那种程度的痛苦,只好自我合理化这一切。相较肉体上的痛苦,人们更不能忍受的是心灵上的折磨。

    所以朋友们,这真的很可怕好吗,请及时止损吧!同时也不要自己把自己给骗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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