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发表了我的观点,在某些行业,垄断企业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欢迎私人垄断企业的出现还是国有化后垄断企业的出现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
首先,市场价格水平在考虑两种市场垄断优越性的重要条件。通常情况下,国有控股垄断市场的价格水平应该低于私营垄断企业控制的市场,因为私有垄断企业的主要目标就是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利润,尽可能多地吞食消费者剩余,而国有公司还需要考虑市场以外的各种因素,因为它们需要服务于政府的政策和要求。因此,消费者更有可能从国有控股垄断市场的市场价格中受益。
然而,即使在垄断市场或寡头垄断市场,客户也有可能不需要为其享受的服务支付费用。例如,互联网搜索引擎市场可以被视为高度垄断市场,世界搜索引擎市场是由Google所主导的,而在中国市场中,尽管Google被禁止访问了,但市场仍然是一个被百度垄断的市场。他们提供互联网搜索服务,并不向使用者收取任何费用,他们从广告中获得收入和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国有控股垄断企业与私营垄断企业相比,不再具有价格上的优势。此外,在广告和其他类似业务方面,私营垄断公司开展业务要比国有控股垄断公司更为有效。这是因为私营企业只需要根据利润做出决策,而国有控股公司有多个目标,决策过程非常复杂,而且因为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他们必须考虑到公共影响和政治态度等等额外的因素。
第二,在业务增长方面,私营垄断企业相对可以更好拓展业务,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中的重大策略变化需要由政府决定,政府在业务扩张方面要相对比较保守,通常甚至可能限制国有控股公司的扩张,因为他们只想在几个特定行业中实行国有化,并且担心更大规模的国有化可能导致在经济其他领域竞争减少而产生的生产力下降。然而,私营垄断企业的业务拓展的野心不一定对客户和消费者有利。因为这意味着,在越来越多的行业,这些私营垄断企业将会不断地扩大它们的影响力,创造更多的更集中的市场,消费者将面临更有限的消费选择(指的是服务公司的选择而非商品种类的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为了鼓励更多的经济竞争,最好是拥有国有控股的垄断公司而不是私营垄断公司。
第三,私营垄断企业更有可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由于国有控股公司在选择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面有非常多的考量(例如政治,道德伦理),私营公司只考虑如何增加收入和利润就可以了,因此私营企业更有可能根据消费 者的需求提供的个人兴趣更多的产品和服务。这是国有控股公司较为无力一个方面;然而,这并非没有办法,一旦国有控股公司能够开放它们的平台,让市场中的参与者来开发和提供互补的产品和服务。甚至他们可以有限地开放数据库,例如,他们可以向其他公司提供匿名的数据给互补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商来设计更加符合客户喜好的产品,而这些匿名数据无法追溯回到个人身上保护了个人的隐私。
总而言之,我的看法是,总体来看,国有垄断企业要比私营垄断企业更好,因为他们在整个经济中的垄断权力相对有所节制,可以允许、不干预在它们特定领域以外的竞争;然而,我认为他们应该为潜在的市场上下游的参与者和开发人员打开他们的平台,以在他们的平台基础上创造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以弥补国有企业在开发更符合消费者喜好产品上的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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