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到八岁的儿童认为,那些做好事且没有不道德欲望的角色,要比那些克服了欲望做好事的角色更加高尚;而成人的直觉却恰恰相反。如果这个实验结论成立,我正在倒退,从年长回到年轻,从成熟回到幼稚,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昨天朋友来看我,喝了一点酒,然后就近到唱歌的地方坐了一下,回家之后睡到天亮。整整14个小时里面,没有写,没有思考。清早8点醒来,我在想到一个问题:人要拥有克服欲望的能力重要,还是本身对欲望免疫才好?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真正道德的人的意志根本不受诱惑,也根本不会想去做不道德的事情;而康德则认为,一个人的行为只有在违背人的意志时,才谈得上是真正的道德,否则,人们就只是在执行欲念。
这是我一直在考虑的问题,而实际上,从行为和结果来看,我觉得自己倾向于康德的结论:就是说,我在控制一些东西对自己的诱惑。以康德来看,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本身是不道德,或者欲念缠身的?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且对欲念进行干涉的时候,“我”的道德性才体现出来?
的确很有意思。以喝酒和唱歌,诸如此类的娱乐节目,我用了两种方法来隔离。以前在企业做管理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娱乐活动,为了回避这种活动,就辞职了,这是解决欲念和维系道德感的方法之一;其次,我把喜欢喝酒唱歌之类的狐朋狗友全部集中归类,清理掉了,在欲念和道德维系的问题上,人,才是源头,彼此之间能够交叉感染。
在研究欲念和维系道德感的问题上,首先要确定欲念是什么的问题,维系道德感能带给人什么好处?
帕斯卡尔说,欲念和强力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根源,但是,执行欲念的过程穿插在正义和强力的结合之中,这是因为欲念只有建立在正义和强力的基础上,才算得上是正当的。正义是个很好理解的东西,强力既有强大的意思,还指的是一种绝大多数,正如一个国家中的法律和道德,它往往是正义的、正确的,不是因为法律和道德本身是正确的,而是因为大多数人需要它。
那么问题来了,喝酒和娱乐是不是正义的事情?起码,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下,喝酒和娱乐是大众化的,根据帕斯卡尔的哲学观来看待这个问题,酒文化和娱乐精神是我们普遍接受和认同的,有着根深蒂固的群众基础。尽管酒文化和娱乐精神被大众接受,但同时也遭到大众反对也是基本事实。
这就很矛盾了,比如吸烟,烟民和烟草公司,想必大家都是反对的,但这个群体的基数之庞大,足以支撑帕斯卡尔的哲学观:欲念和强力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根源。然而吸烟的行为普遍被认为是不正义和不道德的,这种不正义和不道德的事物,无法消除的根源在哪里?是经济还是文化,或者在于人本身?
克服自己免于诱惑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还是亚里士多德说得好,人本身就应该免除诱惑,使自己道德而正义,只有在这种基础上,人才是轻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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