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可以长期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发呆看书,写写画画。甚至愿意十天不出门,亦不洗脸,赤脚走在地板上,着睡衣,听民谣,觉得屋里的饰物都具有生命,家里的猫狗甚是可爱。一个人的时候喜欢极了不与人相处的这种状态,偶尔和老朋友煲煲电话粥分享日常琐碎。内心充满不安与诗意,也很容易心花怒放,可能因为一阵风。一个人也会去小店淘好看好玩的小物件,几块钱几十块钱不等。
今日母亲翻出一复古床单,和老友在宿舍用的竟然一模一样,,特别欢喜。在路上,遇到一个少年手里拿着一个音响在放玫瑰,心里别提多激动了,差点上去搭讪。大概是因为对听民谣的人就是特别有好感。在小店淘到一个蓝色碎花小铁盒和一卷黑色碎花胶布,感到很开心。想起来大冰某本书里的某个故事,一个流浪歌手给女友表达爱的方式是给她买碎花连衣裙,后来衣柜都塞满了。真喜欢这样喜欢一个人爱的表达方式。其实我也有一个自己的表达方式。我想给你写信,一年写十二封,这样的话十年就有一百二十封。老了我们再一起看看这些泛黄的信。肯定会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你觉得呢,不管,你的看法不重要。反正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够了。
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画图。前不久有个朋友问我的兴趣爱好,除了听歌,看电影,看书,拍照,和朋友闲逛这些以外,我好像真没什么别的了。如果吃辣喝酒,喜欢买漂亮花裙子这也可以归类的话。再除此之外,我貌似要再努力想想。当别人问我还有其他的什么没的时候,那一刻确实有点觉得自己挺无趣。不会的事情很多,突然想去学习很多技能,一辈子还这么长,我争取更有意思点。
我想对与我差不多的人说,虽然你什么也不会,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你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我喜欢的一张图。多笑也许真的可以运气好一点。我是这样骗自己的。哈哈,你也可以。晚安。祝大家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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