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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遇见更好的自己——《好吗好的》

去遇见更好的自己——《好吗好的》

作者: 蓝蕴玉 | 来源:发表于2017-01-09 22:24 被阅读130次

    四个字,稍稍换种语调,都会有不同的含义。就好像我们的生命,稍稍换个角度,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色泽。

    以前对大冰的了解还是脑海深处,童年时代那个主持着不知道什么节目的“大冰叔叔”,岁月消逝,他早已消弭在我的脑海之中了。普通的人,普通的事,本该在我的记忆里逐渐消散然后忘却,如果不是这本书的话——《好吗好的》。

    有一段时间,那些“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拉萨洗涤灵魂”“世界那么大,怎么会没有让你惬意的生活方式”各种有关去旅行中寻找生活的意义,有关追求心灵之向往的生活观点甚嚣尘上,一时间全国到处都有转身就辞职,去拉萨,去丽江,去流浪的文青去追逐他们理想主义的身影。我深受影响,时常渴望在旅行中去遇见不同的人,去看不同的事,去听不同的思想,去感受不同的价值观。我觉得这样一个人才能丰富起来,才会变得包容,才可以有所成长,我也去做了,大学的时候攒着钱去了很多地方,见了不一样的生活习惯,也听了不一样的地方土话,也遇见了许多不同的人,可唯独没变的还是自己,留下的只有照片和没有余额的银行卡。

    这样的旅行是不会让人成长的……我真傻。给一个简单的事情上非要赋予它不同凡响的意义,以期望通过这种舒适的方法让自己得到成长,这种看似高尚实则贪图便宜逃避本质的行为注定是不会得到自己痴心的结果的。在看到这本书之前,我已经得出了这个结论,别给一件纯粹的事情上套用些复杂的目的与期望,这是让我们能静心享受这纯粹的前提。 在看到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

    大冰

    大冰叔叔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大冰叔叔,十年的时间,他把自己从一个主持人磨砺成了一个野生作家,一个老背包客,一个资深丽江混混和西藏拉漂,以及无数个斜杠职业(/民谣推手/手鼓艺人/油画诗/禅宗弟子/……),生命中同时绽放出了诸多不同的色彩。

    初读此书,他的文字里充斥这一股被生活摩挲过的质感,好像胡子茬从心上划过去一样,坚砾中带着温暖。里面的几个故事都是他遇到不同人的不同经历,那种要放弃所有才会触碰到的生活,他们却像轻纱一样地随手放下,生活的重担在他们面前突然变得没了分量。

    他在书中这样说旅行,“这个时代把旅行捧得太高,许多人受了误导,总以为走的越远越好,于是把穷游当人生,认为所有的美好都在远方,于是盲目地辞职退学去流浪,没有能力只有臆想,在臆想中给自己营造个人英雄主义情怀盲目大多换来肥皂泡,许多人最终除了虚空什么也得不到。”

    我深以为然,再美的诗和远方也都要经历眼前不堪的苟且,也许那个远方也正是因为这份苟且才会显得像一首诗。旅行不是一个应该被附加太多含义在里面的行为,这样太多的白日梦似的期待到最后必然只剩下空虚。

    其实,他的书里不只是旅行。还有理想,还有爱情,还有执念,还有父爱,还有自由,每一个关键词都是他在生命里经历过得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说要去遇见那个最美的自己。

    他的笔锋粗粝,但也更接地气,平淡的语言里总会流淌着感动。他笔下的人,也都活的异常的向阳,像个向日葵,使着劲往自己心中的那个方向生长,野蛮而富有生机,让人觉得生命就该如此。

    他说温情,从丽江的酒吧说起。

    他在丽江开了一家“大冰的小屋”,平日里是个唱歌不要麦克风的酒吧,春节时便是流浪者聚餐处,有各种各样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回不了家的人都从不同的地方赶来,一伙人攒在一起为年夜饭忙忙碌碌一整天,欢乐的过了除夕,后面几天又陆陆续续地离开,已然成了传统,每年都有不同新鲜的事情发生,每年都会有别致的感触留在心间。

    不知道哪一年就会来一个精装打扮的小姑娘,俏皮靓丽,时尚灵动,扑闪扑闪的睫毛让人不知不觉就心软了下来。但却性格怯懦,说话极少,每句话都是带着微微的恳求,一举一动都像白莲花一样让人心生怜爱,生怕她像个物件似的被碰坏了。但唯独不一样的地方是她永远戴着一副漂亮的手套,屋里再热也从来不摘,自从她来了之后,厨房里再也没能进去别人,下午众人买好菜,她便把所有人都推出厨房,关上门,一个人在里面鼓捣,不消两个小时,丰盛可口的美味便一碟又一碟的往外送,这时的她换了一双胶皮手套。

    每年过完,走时都会躲闪着目光有些怯怯地问大冰明年我还能来吗?

    就这样一个姑娘,就这样相处的几天,却有个同样内向的小伙子渐渐迷恋上了她,犹豫踟蹰了好几年,却都没敢和姑娘说出心事。终于在有一年姑娘要走时,大冰撺掇着,壮着胆和姑娘说了。可手套姑娘捂着嘴甜甜的笑着,不说答应也不说拒绝,轻轻地抱了下小伙,转身还是走了……

    望着启动的计程车,大冰对着还傻愣的小伙吼了声“跑!”……终究还是没追上的,小伙子魂不守舍的跟大冰絮叨了几天,猛地一站起来,“我要去找她。”莫名的爱情蕴藏的力量着实可怕,小伙子知道她的城市,花了几个月愣是把姑娘找着了,可后面的事情,却是让小伙从此再难以释怀。姑娘并不是什么小资青年、千金小姐,她是一个学校食堂的帮工,所以会做饭,双手已经被生活折腾的满是伤痕、烫疤和粗茧,所以戴手套。找到她的时候,她把五十斤的面袋子,从车里卸下扛起来就走,见到小伙的那一瞬间愣住了,再往后却再也不认识了。几周后,更是从食堂消失了,从那以后的除夕也再没出现。小伙子这才明白,她辛苦一年,攒着微薄的工资,买着淘宝上反季的促销,精心的把自己打扮起来,在除夕生日那天像开花一样绽放出一个全新的自己。小伙子痛不欲生,悔不当初,想尽办法去挽回,终究是无用功,便从第二年的除夕也再没来过……

    开始觉得她虚荣,就为了一夜的焦点,后面却越来越生不起气来,我开始意识到,一个在最美年华的姑娘,她的谎言往往就是她的梦想,她把“大冰的小屋”当成自己的南瓜屋,渴望在那一晚从灰姑娘变成有水晶鞋的公主,绽放出本该属于自己的光彩 。

    但可惜,这个故事的结尾并不美,可其实让人心留遗憾往往是生活的常态。那篇文章,大冰说他其实是写给两个离家太久的孩子的信,一封寻人启事,看完后心里数不出的触动,再读也是一样的惋惜……

    或是他谈理想,从新疆的大乌苏啤酒开始,一打断片,一伙人吐得像消防水管一样,天南海北的吹牛逼,于是理想的序章开始了……

    故事还很多,很精彩。我写的很杂,很忙乱。但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总归是一种心灵上的触动,总会有一些感情让你把自己也融了进去,总会在书中看到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梦想,渐渐地便有了共鸣,开始或心生羡慕或为他们惋惜,看完后酣畅淋漓,也留有余香,心中说不出的惬意……

    就到这吧,感谢大冰写出这些粗砺却带着温暖的文字,让我看到别人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追求,让我在书中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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