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我们提到了《俞军产品方法论》中的用户价值公式,即 用户价值=新体验-旧体验-替换成本。
更进一步地,他又提到了对产品的一个定义:“产品是约束条件下的效用组合”。站在他的视角,开发出滴滴打车这款软件,受到各方面约束条件限制,比如国家政策、乘客安全、司机端的收益最大化、乘客端的收益最大化、平台端的收益最大化,尤其是后三者如同三个相交圆,要找到最佳平衡处,才能达到最大的效用。
而效用是什么意思呢?书中解释到:
效用是欲望的满足程度,人通过消费物品和劳务来满足欲望。欲望的无限性正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每个人为了满足自己不断产生、永无止境的欲望而努力和奋斗。
可见这是人性的特点,是缺点也是优点。而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幸福方程式就指出:
幸福=效用÷欲望。
那么,在人具有相同欲望的情况下,产品的效用越高,使用产品的人就越幸福。当人的欲望增加后,为了持续地提高人的幸福程度,产品需要持续地升级,就比如手机软件不定时推出一个新功能,手机每隔一年发布一个新机型。同样地,这个公式也揭示了一个道理,如果所有的外部环境都没有变的情况下,降低自己的欲望,就能变得更幸福。
有人说了,那这不是要学着和尚那样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吗?我觉得咱们在世上还大可不必,只要内心充满阳光,每天一点小确幸的幸福,可以逐步积累幸福感。 具体我在这篇文章里也提到了:
工作中,想的是如何不断提高产品亮点,让人们生活变得更幸福。而对于个人来说,又想着修炼得心地宁静、不受外欲影响,活得自在洒脱。一体两面,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是为鞭策。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吴言不语零一二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