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构思了很久,也拖了很久,限于文学视野和生活视野的狭隘,无法更深入地去挖掘其深度,结合个人社会阅历仅表达个人的看法。
一、责任是什么
责任,一指个体分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二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这是“度娘”对责任的定义,而我所理解的责任是每个人在社会上所担负的角色所赋予的义务,例如丈夫妻子、公职人员、企业职工等等,有些角色有相对应的文件规定或者条条框框限定着所需要履行的义务,而有些则没有,仅靠道德、个人自律等非强制性的约束。
二、有无责任如何证明
关于这点,问过一些朋友,看过一些大神的文章,各有各的说法,争论过讨论过,谁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因为每一个说法,都能找到可以反驳的事实例子,无法达到共识。仅说说个人看法:
按照公众所认可的定义,反过来就是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既可证明。
(一)个体履行分内应做的事,践行所担负社会角色的义务。
(二)个体承担没完成的义务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可事实上,能做到的人又有多少人?没做到的人是没有责任的吗?
每一个人或多或少至少担负两个角色以上,子女或父母或夫妻,以及工作上的岗位角色,或是朋友同事等其他角色,当两个角色以上所需要履行的义务发生冲突时,个体无法兼顾只能选择履行一个角色的义务,按照定义,属于没有责任的人,可按照已履行义务的角色的角度来看,是一个有责任的人。两者看似已相悖。例如:
(1)社会角色和家庭角色的冲突。多数发生在军人、医生护士、公职人员等“高危或高收益行业”,当紧急任务来时,所担负的家庭角色义务就无法履行,对于家人来说,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可对于社会和国家来说,是一个负责任值得敬佩学习的人。
(2)个体角色和社会角色的冲突。大部分人都会经历,每当自身利益与单位利益、组织利益发生冲突,无法兼顾,只能牺牲其一。无论对于前者还是后者,总有一方是负责任的,另一方是不负责任的。
(3)个体角色和家庭角色的冲突。存在却不常见,当个体面对家庭成员的索取和侵犯、或是家庭利益分配等个体利益与家庭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刻,无论选择妥协或抗争,总有一个角色的义务未完成。
所以,个人认为:除非只担负单一角色,可以证明有责任,其他情况或多或少都无法证明个体有责任。
三、当今社会的“反责任”现象
我无法去证明和阐述这种现象,我只能用我所看见的和听闻的事实去陈述,虽然这种现象占比很少,但每年的增长量越来越多。
(1)XX高官,贪污受贿上千万,因及时逃离出境,至今逍遥法外,在国外养老。
(2)某父(或某母)遗弃子女,成功躲避抚养义务,子女在独儿院长大后,经努力脱贫致富,其父(或其母)却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3)某领导承诺下属事成后的福利待遇,激发下属工作积极性,待成绩完成后,因其升迁或调动,拒绝履行承诺却享受带来的利益。
(4)某同事所负责的工作,完成了是其个人成绩,没完成所造成的后果却由其他人承担。
(5)某些特殊职业,如军人、医生、护士等,享受特殊待遇却不履行其义务,甚至在大灾大难面前,经不起考验,退缩逃避,事后争功。
……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不胜枚举。
当今社会,有责任有担当的人,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反而是那些擅于欺瞒哄骗的自私自利者,低付出高回报,生活质量越来越高。
在这个看不懂的世界里,作为普通人,除了保护自己和家人,还谈什么责任呢?在这个熙熙攘攘的社会内,作为普通人,除了不断提高自身价值以求收入提高改善生活,还谈什么梦想呢?在这个充满欺瞒哄骗和谣言的现实中,除了表达愤慨和不满,又能改变什么呢?
所谓的责任,脱离了法律或其他体系的约束下,离破灭还有多久?
所谓的责任,在没有相对应的权利和回报下,又能坚持多久?
所谓的责任,在现实利益面前,又有多少时刻选择低头?
写到最后,不仅写不出深度,还没勇气去抨击某些人某些事。既然无法改变这一切,我又何必引一身“骚”。只愿我身边的亲朋好友能坚守自己的原则,扛起对应的责任,同时又能保护自己,做一个有责任的“狡猾人”。
仅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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