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花如梦处,还有人做着侠客梦

作者: 翻滚吧吴小昏 | 来源:发表于2017-02-24 13:32 被阅读30次
    在繁花如梦处,还有人做着侠客梦

    2016年的最后一天。

    这个三十几平米的迷你loft,挤了二十几个人,显得很热闹,像亲戚来串门,围坐在自家客厅。

    主人老默,刚收拾好吃完的火锅,招呼大家上台表演。

    眉间深深的川字纹,高耸的眉骨,黝黑肤色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出雕塑一般的冷峻线条,

    挽起的长发,搭在军绿色的外套衣领上,粘了点头皮屑。

    平时,总是一副世事与我无关的冷漠。

    但今天,脸上那年过四十的法令纹,因为笑而显得格外圆润,清晰深刻。

    小瞳抿了口酒,静静地听着,余光躲开老默的一举一动。

    总有一些人就是不能按照平常人的方式来过日子。

    虽然衣衫褴褛能在荒原上,信马由缰

    跑的孤独,但也自在



    大概三年前,小瞳和老默在苏州河边,哈尔滨路的一个民谣livehouse匆匆见过一面。小瞳记住了那一身军绿色大衣和马尾长发的背影。后来,那间民谣livehouse关门了。小半年后,他们在同一条街上的另一家店咖啡馆不期而遇。

    “你好呀,我们在‘河岸’见过”

    “是吗?你好。”

    一副世事与我无关的眼神,小瞳只好尴尬地笑笑。

    老默来上海十几年了,开过高尔夫练习场,当过教练,卖过家具,做过装修包工头,还开荒过农场,这个90年代的大学生,就没好好拿着那一纸文凭去公司上过班。

    大概两年前,老默终于拥有自己的音乐工作室,小瞳洋洋洒洒写了两三页的策划书,按时催着老默组织活动,注册公众号发推文,发豆瓣小站。每周几乎都会有人来工作室小聚,微信群里的人也越来越多。

    孤独症患者的内心总是矛盾的,希望被关心,又怕被靠的太近。

    老默害怕工作室人来得太多,没时间好好练琴。但一旦少了几个人,他又开始念叨。

    每当这个时候,小瞳总是忍不住要跟他理论一番,甚至大吵。

    但最伤人的是,最后的结尾往往是老的一句:“我不想解释,解释了你们也不懂,为什么要跟不理解自己的人解释”。

    不被理解,反而是他找到自己“存在感”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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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困”“节俭”的偏爱是他的存在感

    上海的冬天,湿冷地让你全身骨头仿佛被浸泡在冰罐里。小瞳见老默大冬天没一件像样的毛衣,唠叨了一小阵子,他也不买,就送了件新的给他。结果老默同志几乎要跳起来,硬是让她把衣服退掉。

    偶尔,心情大好,说要请小瞳吃饭。

    结果什么都不让点,给她上了一碗白粥,一份流沙包。。。

    大概没有哪个女生被人请客是喝白粥,而不甩头走人吧。

    “你感冒刚好,外面的东西别乱吃”。

    面对快气炸的小瞳,老默很淡定地说。

    比较慷慨的,是请她吃羊肉汤面了。

    “节俭对我来说,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少了很多负担,很轻松,有些东西是不需要的”。

    他啃了口馍大馕饼说。然后喝了一大口羊肉汤,差点被噎住,憨憨地傻笑。

    “老顽童。”小瞳白了他一眼。

    她忽然想到台湾的老戏骨金士杰说的一段话:

    “我觉得有钱人无聊,没有吃苦,不叫日子;没有不方便,不叫日子。”我们这种穷是完全不需要自卑的,完全不需要脸红的。我深深知道我们在干什么,我们在做很重要的事情,我们把我们的头脑,我们的智慧我们的创作,拿出来给这个社会给这些人群,我们做的事情太重要了,以至于我们没有那个闲工夫赚那个闲钱。”

    她似乎明白了些许,老默为何像染了戒不了的瘾一样的,宅在工作室啃面包吃泡面,在琴弦之间一遍遍写着不想让他人懂的密语。

    并非所有的事情,要有“用”,才值得去做。

    小瞳忽然觉得,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了十几岁的男人。

    心里住着两个矛盾的灵魂。

    一个任性纯粹的孩子

    一个孤胆夜行的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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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登的都市里,做着自由的侠客梦

    老默特别喜欢的一个小伙儿,叫“小眼镜”,教了他很多二十几年弹唱的心得。

    但对于“小眼镜”是否有在心里把自己当“师傅”,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

    他一直觉得每个人愿意把自己最宝贵的手艺传授给相中的那个人,是件无比庄重的事情。

    是一个人精气神的传承,是需要仪式的,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师徒之道。

    嗯,很多时候,他真以为自己是“侠客”。走着走着,忽然就会比划起来。声称自己练过“童子功”,像个调皮的少年。当然,真正的“侠客”,不是靠着一招半式忽悠人,而是一边吃着十块钱的拉面,一边担心国家大事,青少年艺术品位和未来。

    “这世界是不能没有音乐的。但是你看看那些人都在干什么?听得都是些什么音乐。。。我根本不想跟他们解释,房价那么贵,就知道做生意……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社会风气多好,现在的这些年轻人,油头粉面,不知道每天都在关心些什么”。

    额……他的话匣子会在某一刻打开,然后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像个教导主任,迫不及待地想把自习课捣乱的学生数落一遍。

    土气而沉闷的装扮,深入简出的生活习惯,还忧国忧民,这些都让他特别不像混在魔都的人。还有另一个与这个fashion的城市不太搭的,是他唱的歌——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

    改编的曲子,让原本轻快活泼的曲风,多了点沧桑感,厚重感。简单的和弦和歌词,老默依然紧锁眉头,认真地要把每根弦崩到你的皮肤里。

    每次他最喜爱的“小眼镜”一来,老默就会给他弹still loving you。

    而“一生所爱”,是留给那位声音很适合这首歌的David。

    演出的压轴曲目之一,《Scarborough Fair》,要看他心情和状态。

    比如忧伤时,就会换成台湾的民谣《月琴》。

    观众最期待他的是Casablanca和Hotel California

    但他一个人练声时,最爱张雨生的歌。

    他讨厌那些在台上耍宝打趣的小年轻。对他而言,哪怕是工作室那个不到两平方的舞台,都是谁神圣的。每一首歌,都应该找到最适合它的歌者。上了台,就要有敬畏感,不能嬉闹,那是对观众,对舞台的不尊重,他说。

    “每个字都要清楚有力地吐出来”。

    他一字一句地唱,关于乡野,对故乡的缅怀,对理想的渴望,对爱情的执念,还有对市井万象的种种思考。

    再唱一段思乡情

    唱一段思乡情唱一段唐山瑶

    走不尽的坎坷路恰如祖先的步履

    抱一只老月琴三两声不成调

    老歌声琴音犹在独不见婉转的传情

    若山峰像海洋感伤会消失

    这是你的休止符

    再唱一段唐山瑶再唱一段思乡情

    曾经有一次,小瞳坐在老默快报废的大众POLO车里,轧过深夜的南北高架,问他“你想要什么”,他想了很久说“自由”。

    这位来自云南的汉子,为了所认为的“自由”。

    在热闹拥挤的上海,一个人跨过了好几个年,度过了好几个除夕夜。

    他貌似得到了自由,却一直没找到归宿。

    “上海接纳不了理想,只看结果,大家都拼了命地想多从别人那里得到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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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私”的温柔,可能不一定被读懂

    老默大学在南方读的,毕业之后在事业单位抱了一年铁饭碗,背着琴回了老家云南。据说当年冒着雨,在树上打个伞,就站在昆明的街头继续唱。然后又浪到了丽江。

    “大概是因为我凌乱的长头发,还有肤色黑,跟少数民族原著民比较像,所以可以自由出去入景区,嗯,最重要的是艺术家的气质”。他洋洋得意地笑。

    后来,老默被哥哥从丽江召唤过来,一起做生意。

    他讨厌哥哥身上作为商人的精明和入世,又心疼哥哥养一大家子的辛苦。他们有些时候看不惯彼此,但他们又只有彼此。

    曾经有半年多的时间,老默几乎每周去三四次哥哥家,给侄子补课,带他们上奥数班。

    小瞳要搬家,发高烧需要去医院。。。这些都没有陪小侄子上奥数重要。

    “你是不是要先考虑一下,自己的房租要怎么交?!”

    “小孩子的成长就这几年,你说我能怠慢嘛!”。

    小瞳只好闭嘴。

    她还没有资格过问人家的家事。

    自从高尔夫球场关掉之后,他几乎身无分文,卖掉了那辆上世纪90年代的POLO,为了不开口跟他哥借房租。因为一开口就代表要妥协,放弃音乐,去帮哥哥做生意。

    打心里,他抗拒商业和资本。上次小瞳帮他写了个众筹的计划,他甚至看都没看。后来才知道,他担心万一做不好,牵扯了太多人进来,不好。

    半夜陪着他满大上海地跑,想换个交通更便利的地方,现在的工作室太偏,地方也不够大。看中了苏州河边的一个场子,朋友说要投资,结果朋友介绍了另一个人在那儿开了茶餐厅。从此,就成了执念。其他地方,他看不上。

    他自私,任性地坚守着心里那个完美的标准,哪怕日子窘迫潦倒,也不管别人怎么说。但又不能说他不近人情。

    每周六晚,一群比他小的音乐迷聚到工作室本来想唱歌,结果他兴致一来,就滔滔不绝地上了堂一小时的政治课。核心内容无非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要有理想,要多点正气”。骂完之后,又会挨个送他们回家(在他还拥有那辆POLO的时候)每次聚会,从免费提供酒水小食,到送完最后一个人回到住处,基本上是周日凌晨的三四点了。小瞳陪着他在高架上,看遍了深夜里的上海。

    他像是个忧心忡忡的医生,满腔愤慨的侠士,想一刀一剑,划开这个世界虚伪的盔甲。他看不惯现世的一切,又善待着他认为善良的人,用很“老默”的方式。

    “我也穿上了楚楚衣衫,也走过三月花雨琴声隐隐,却不见少年推开窗。”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

    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谁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

    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

    95年,老狼唱了高晓松写的《恋恋风尘》;

    97年,许巍发行了《在别处》,有人听到痛苦,有人说像按摩。

    98年,《同桌的你》,依然是很多高校的坊间校歌。

    叶蓓发行了《纯真年代》,校园民谣仍然是让那个年代青春迷醉的酒。

    那是属于老默的校园时光。

    最后,据说他把陪伴自己,度过那段美好日子的吉他送给了某个姑娘,作为白衣飘飘的年代的休止符。那是一段继台湾校园歌曲热潮之后的内地校园民谣黄金时期。很多优秀歌手还过的很难,没有手机,没有24小时热水,没有房子、车子和票子----唯有青春和理想。

    这也让那个年代的爱情,多了层朦胧诗意。

    老默,好像一直沉迷于此,没走出来。

    喜欢一个人,就想穿越到他的那个年代,去看他拿着吉他坐在草坪上的样子他当年唱歌,为那个在昆明街头的雨天唱歌的少年,撑一把伞。一起在丽江晃荡,看他如何每天花2块钱吃面,泡上酒吧老板娘。

    当这些念头闪过时,小瞳忽然觉得自己完蛋了。

    大概,不是,也没那么严重。她并没有想好要去了解老默的过去,现在,并参与他的未来。

    陪他打点工作室的事儿也快两年了,没听他说过一句谢谢。或主动跟来的客人介绍过她。

    所以,都是她想多了吧。

    所以,是给他的自由还不够吗?

    ——————————————————————

    有些人,只要以自己的方式生活,就好像与世界,隔了一点点距离。

    “你看哪个是我”

    老默安静地翻着手机,忽然问道。

    照片上,是一张90年代末高校的合影,男生蓝裤子白衬衫,留着张雨生式或者周华建式的发型。女生是红色碎花裙。

    老默的同学,在南方的母校,举办了毕业20周年的聚会,他没去。

    “这个同学,现在在海南,是某国企的一把手”

    “还有这个,当时很喜欢和我们一起弹吉他,但总弹不好。”

    ……

    他的脸上,还是看不出太多表情,淡淡的说,似乎并没有因为物是人非或际遇的不同,而有所触动。他知道自己注定不会走那些老同学的路,所以,谁功成名就,谁艰难落魄,对他而言,大家仍然都是停留在照片里的那群少男少女。

    然而奇怪的是,相比之下“穷困”的他,却总是那个被记住的人。

    老默在上海的同学,已经有了家世,也会定期过来听歌。

    出国回来的好兄弟,拉他一起去跑商演。

    留在南方的同学,打电话邀请他一起去经营高尔夫球场。

    当高尔夫教练时的学员,也会带着家人来串门。

    他最喜欢的晚辈,“小眼镜”同学,由于成家生子,离开上海,但是每到节假日,还是会连夜开车回来看他。

    上次有人提议,每次聚会多增加些游戏环节,几个铁粉还跳出来说,不要把工作室弄的太花哨,这里就要是个纯粹的,唱民谣听民谣的地方。

    从广告公司的炫酷小文案,到冷峻的服装设计师,fashion的外企职员,金融界中年蜀黍,沪上民谣新人,要参加指弹比赛的年轻后生们。

    都可能在这里相遇,带着不同的心情。

    老默和他们,只谈音乐。

    “嗯”“哦”“是的”

    一如他在微信群里偶尔发言的风格一样。简单。明了。很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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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举杯,清脆的碰开了新的一年。

    “老默,我们有东西送给你”

    一个清秀的男生,拿着一把琴上台了。

    他和台下的几位同学,都是来自台湾的交换生,在网络上看到信息,过来玩过一次,就爱上了这个地方,不过年底,就要回台湾了。

    这把吉他上,写满了各种可爱的字体。

    此刻的小瞳,觉得自己再一次,看错了他的世界。

    因为,三天前,老默跟他说,这群台湾的孩子要回去了,打算每人送给他们一把琴。

    “可是你现在自己的房租还没交,信用卡还没还”。

    她只是下意识的,很现世地关心,他是否能住的安心,吃饱穿暖。而此刻,却显得如此自己如此俗气。

    不讨厌,但全无用处”无害,无用,无污染。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长大,不独立,不负责。

    兼具天真与灵性,心性赤子般纯净,要自我,要快乐,要自由。

    是呆子,是孩子,或疯狂,或痴狂,无法实用主义的世界里扎根,也注定不会成为可托付的爱人。

    《新周刊》对巨婴的描述,老默妥妥地对号入座了。

    小瞳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对老默而言,也许并不再重要,就如冬天的黑色毛衣,夏天的遮阳帽。他只是碍于……善意吧,没有直接说出口。

    但什么对他又是重要的呢?他只是一匹想赤条条狂奔的野马。

    专注,沉迷于某件事情的人,是难得且可爱的。

    因为,在声色犬马迷离的现代社会里,依然有人孤胆夜行哪怕衣衫褴褛。

    因为,她羡慕甚至崇拜他身上,自己无法做到的那些点。

    但至此,她也许该停止奉陪了,如果对方并不打算,让你了解他的世界。

    让野马归草原,让飞鸟,归天际。

    如最初,只是当个安安静静的听众吧。

    文:小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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