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法律法律人
对待感情,法律真的承认什么?

对待感情,法律真的承认什么?

作者: 曾晓枫 | 来源:发表于2017-08-28 16:32 被阅读58次

    一、接受恋爱赠予,就是双方合意!

    很多青涩的小男生问朋友,“谁谁谁,不收我的礼物,究竟是无功不受禄品行清廉,还是对我没意思呢?”若是问我说,“从法律上讲,我更倾向于后者。”为什么?因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换平常话说,就是接受赠与,就是双方合意,还有继续机会。如果,不接受,至少是目前为止对你还没意思。

    送礼物,当然是不错的一种沟通方式,但是也别光为了恋爱期的浪漫,而忘了攒钱,慢慢建立今后婚姻的经济基础。所以,送礼也要掌握一个度,毕竟法律是具体管不着恋爱很多事情的,不要不考虑将来,而最终镜中月,水中花。

    二、什么叫自由恋爱?女必须满14周岁!

    什么叫自由恋爱?若考虑自由恋爱没准会涉及的性爱的因素,刑法上约束,女必须年满14周岁。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桥段,也违法之嫌。当然,你们只是柏拉图般的精神恋爱,那谁管的找你呢!恋爱本身就属于法律极少干预自由之地。

    为什么要强调年龄?《刑法》上,性许诺权要年满14周岁;《婚姻法》上女要满20周岁(而作为对比,《兵役法》上当兵才需满18周岁),因为女人的一生成长比男人丰富,每一个阶段的跨越,都要付出明显较大的身心代价;法律这么规定,是一为保护女性权利,二也是为了更成熟慎重地做这些人生决定。

    三、恋爱自由是否百无禁忌?

    最近张靓颖“是听妈妈话还是坚持恋爱自由”事件、“大学军训教官求爱大一女生”事件爆出,使得恋爱自由概念又逆火了一把。

    张靓颖事件,父母对于儿女的婚姻参考建议权利,当然是可以有的。但是,婚姻是当事人两个人的事情。无论是于理,还是《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过多干涉儿女婚姻自由都是不正确的。

    恋爱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军人也不例外。但实际上军人的婚恋权利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写道: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而高校的军训教官来源,多是从驻地官兵选派,教官跟学生恋爱,已涉嫌违规。军队对表白教官介入调查,是循规办事。

    四、恋爱期间,对方能力范围内,可否带班?

    恋爱之中,总是爱不足。体谅对方辛苦,总是想自己替他工作,但是这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呢?

    劳动关系中含有一种比较强的人生依附关系,用人单位原则上可以拒绝单位外人员带班。但这种规章制度的执行,还得主要看制定单位规章的程序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对员工进行了善意提醒。

    五、做好保护,勇敢去爱!

    在未婚期间,感情到了,男女年轻人的私下交流也经常水到渠成:这是健康身心素质的一种自然表现,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文权利。我们不应该带上有色眼镜看待婚前性行为,但当事人必须做好保护措施,预防不期待的事情发生。 

    毕竟,出了不速之客,确实在生活,还是法律上,都是一个极麻烦的事情。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对待感情,法律真的承认什么?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tziwdxtx.html